長短經大私第三十

管子》曰:知與之爲取,政之寶也。《周書》曰:將欲取之,必故與之。何以徵其然耶?黃石公曰:得前勿有,立而勿取,爲者則已,有者則士,焉知利之所在。彼爲諸侯,已爲天子,使城自仔,令士自取,王者之道也。《屍子》曰:堯養無告,禹愛辜人。此先王之所以安危而懷遠也,聖人於大私之中也爲無私。湯曰:朕身有罪,無及萬方;萬方有罪,朕身受之。湯不私其身而私萬方。文王曰:苟有仁人,何必周親?文王不私親而私萬國。先王非無私也。所私者與人不同,此知大私者也。由是言之,夫唯不私,故能成其私;不利而利之,乃利大者矣。

上一頁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