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短經出軍第一

夫兵者,兇器也;戰者,危事也。兵戰之場,立屍之所。帝王不得已而用之矣。

故曰: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用之,謂之應兵,應兵者勝。爭恨子故,不勝慎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寶貨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之大、矜人之衆,欲見威於敵,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是知聖人之用兵也,非好樂之,將以誅暴討亂。

夫以義而誅不義,若決江而溉螢火、臨不測之淵而欲墮之,其克之必也。所必優遊恬泊者何?重傷人物。故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不以德來,然後命將出師矣。

夫將者,國之輔也,人之司命也。故曰:將不知兵,以其主與敵也;君不擇將,以其國與敵也。將既知兵,主既擇將,天子居正殿而召之曰:社稷安危,一在將軍。今某國不臣,願煩將軍應之。乃使太史卜齋擇日,授以釜鉞。君入太廟,西面而立,將軍北面而立。君親操鉞,持其首,授其柄,曰:從是以上至天者,將軍制之。乃復操柄授與刃,曰:從是以下至淵者,將軍制之。將既受命,拜而報曰:臣聞國不可從外理,軍不可從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應敵。臣既受命專釜鉞之威,臣不敢還諸。乃辭而行,鑿凶門而出。故《司馬法》曰:進退唯時,無曰寡人。《孫子》曰: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古語曰:閫以內,寡人制之;閫以外,將軍制之。《漢書》曰:唯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之詔。故知合軍聚衆,在於閫外,受推轂之寄,當秉旄之重,無天於上,無地於下,無敵於前,無君於後,乃可成大業矣。故曰: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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