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短經運命第二十九

夫天道性命,聖人所稀言也。雖有其旨,難得而詳。然校之古今,錯綜其紀,乘乎三勢,亦可以彷彿其略。何以言之?

荀悅雲:凡三光精氣變異,此皆陰陽之精也。其本在地,而上發於天。政失於此,則變見於彼。不其然乎?今稱《洪範》咎徵,則有堯湯水旱之災;消災復異,則有周宣《?漢》寧莫我聽;《易》稱積善餘慶,則有顏冉短折之兇。善惡之報,類變萬端,不可齊一。故視聽者惑焉!常試言之。孔子曰:死生有命。又曰:不得其死。又曰:幸而免者。夫死生有命,其正理也;不得其死者,未可以死而死也;幸而免者,可以死而不死也。此皆性命三勢之理也。推此以及教化,則亦如之。人有不教化而自成者,有待教化而後成者,有雖加教化而終不成者。故上智與下愚不移,至於中人則可上可下。推此以及天道,則亦如之。災祥之應,無所疑焉。故堯湯水旱,天數也。《洪範》咎徵,人事也。魯僖霪雨,可救之應也;周宣旱甚,難變之勢也;顏、冉之兇,性命之本也。

易曰: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言其異也。兼三才而兩之,言其同也。故天人之道,有同有異。據其所以異,而責其所以同,斯則惑矣。守其所以同,而求其所以異,則取弊矣。遲速深淺,變化錯乎其中,其故參差難得而均也。天地人物之理,莫不同之。故君子盡心焉、盡力焉,以邀命也。《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此之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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