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短經詭信第二十三

孔子曰:君子貞而不諒。又曰:信近於義,言可覆也。由是言之,唯義所在,不必信也。何以明之?

葉公問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異於是。父爲子隱,子爲父穩,直在其中矣。

楚子圍宋,宋求救於晉。晉侯使解楊如宋,使爲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汝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爲義,臣能承命爲信,信載義而行之爲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又何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

顏率欲見公仲,公仲不見。顏率謂公仲之謁者曰:公仲必以率爲僞也,故不見率。公仲好內,率曰好士;公仲嗇於財,率曰散施;公仲無行,率曰好義。自今以來,率且正言之而已矣。公仲之謁者以告公仲,公仲遽起而見之。

齊伐燕,得十城。燕王使蘇秦說齊,齊歸燕十城。蘇秦還燕,人或毀之曰:蘇秦左右賣國,反覆臣也,將作亂,燕王意疏之,舍而不用。蘇秦恐被罪,入見王曰:臣東周之鄙人也,無尺寸之功,而王親拜之於廟,禮之於庭。今臣爲王?齊之兵,而功得十城,宜以益親。今來而王不官臣者,人必有以不信傷臣於王者。且臣之不信,王之福也。使臣信如尾生、廉如伯夷、孝如曾參,三者天下之高行,而以事王,可乎?燕王曰:可也。蘇秦曰:有此臣,亦不事王矣。孝如曾參,義不離其親、宿昔於外,王又安得使之步行十里,而事弱燕之危王哉?廉如伯夷,義不爲孤竹君之嗣,不 爲武王之臣,不受封侯,而餓死於首陽之下,有廉如此者,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十里,而進取於齊哉?信如尾生,與女子期於樑柱之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樑柱而死,有信如此,何肯揚燕、秦之威,?齊之強兵哉。且夫信行者,所以自爲也,非所以爲人也。皆自覆之術,非進取之道也。且三王代興,五霸迭盛,皆不自覆。君以自覆可乎?則齊不益於營丘,足下不窺於邊城之外。且臣之有老母於東周,離老母而事足下,去自覆之術,而行進取之道,臣之趨固不與足下合者。足下者,自覆之君也;僕者,進取之臣也。臣所謂以忠信得罪於君也。燕王曰:夫僕信又何罪之有也?對曰:足下不知也。臣鄰家有遠爲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歸,其私者憂之。其妻曰:公勿憂也,吾已爲藥酒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其妻使妾奉卮酒進之。妾知其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佯僵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妾之棄酒,上以活主父,下以存主母。忠至如此,然不免於笞。此以忠信得罪也。臣之事?不幸而類妾之棄酒也。且臣之事足下,亢義益國,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後事足下者,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說齊,曾不欺之也。後之說齊者,莫如臣之言,雖堯舜之智,不敢取之。燕王曰:善。復厚遇之。

由此觀之,故知譎即信也,詭即忠也。夫詭譎之行,乃忠信之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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