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嘉从亚特兰大回来已经两个礼拜了,那时她脚上有个大泡泡忽然肿了起来,肿得她再也穿不上鞋子,只能仰着脚板踮着后跟走几步。这就把她急得几乎要发起狂来。假如也跟那些士兵一样溃烂起来呢?又没处去找医生,她不是只好等死吗?死,她到底还是不甘心的。现在活得虽然极苦楚,她到底还舍不得走。她死了之后这个陶乐交给谁去看管呢?
她刚刚回来那几天,还希望着父亲可以恢复他的老精神,仍旧会出来指挥家务,现在经过了两个礼拜,这种希望已经消失了。她现在已经完全明白,不管她自己愿意不愿意,这个庄子和庄子上所有的人都要依靠她这两只没有经验的手了。因为父亲还是那么静静地坐着,仿佛是做梦一般,灵魂早已离开了陶乐,凡事都非常柔顺,一点儿没有脾气。有时她有事情去请教他,他总只答道:“你自己看着办吧,女儿。”或者更糟的:“去跟你母亲商量吧,孩子。”
他是再也不会变的了,现在思嘉已经认识了这种事实,而且毫无情感地预备应付这种事实了。她知道父亲直到死,是一直都要像这样等着母亲、听着母亲的。他已经站在一种阴阳交界的地面,那里的时间是不前进的,仿佛爱兰一直都在隔壁房间里一样。他的生存的总发条已经去掉了,就是母亲死的那天去掉的,同时他的主张、他的胆气、他的不耐安静的活力,也一齐跟着去掉了。爱兰犹如一幕戏剧的演员,他郝嘉乐曾经和她演过一场热闹的戏剧。现在台前的幕忽然永远放下了,台脚的灯忽然熄灭了,台下的听众忽然不见了,于是这个惊呆了的老演员独自留在舞台上,把所有的台词忘记得干干净净了。
那天早晨,屋里非常寂静,因为除了思嘉、卫德和那三个卧病的女子之外,所有的人都到烂泥地里去捕捉那母猪去了。就连嘉乐今天也有一点活动起来,也拿着一条绳子,由阿宝扶着一道去了。苏纶跟恺玲刚刚哭累了睡熟过去,因为她们想起了母亲,每天至少总要淌两次伤心的眼泪。媚兰那天精神稍好些,初次在枕头上竖着靠起来,身上盖着一条百衲的破被,两条臂膀底下躺着两个小小的孩子头,一个是她自己那个孩子的茸茸的黄头,一个是蝶姐那个孩子的蓬蓬的黑头。床前还坐着个卫德,正在听她讲童话故事。
对于思嘉,陶乐的这种寂静是受不了的,因为这要使她记起那天从亚特兰大回来的情景来。那头母牛同小牛都已好几个钟头没有响声了,窗外也没有鸟儿的鸣噪,就连那一群卜居山茱萸丛中业已数代的反舌鸟,今天也不唱歌了。她拖了一张矮椅靠着卧房前面的窗口坐着,默默望着前面的车道、草场和大路那边的一片空牧场。她把衣裙一直撩到膝盖上,拿一双臂膀支在窗台上托着下巴颏儿。近旁地板上放着一桶冰凉的井水,她不时要把她的肿痛的脚伸进里面去,皱着眉头熬着那刺激。
她肚里满是懊恼,只把她的下巴颏儿往手掌上拼命地揿着。这几天正需要她把全身气力用出来,偏偏脚上又肿起来了。那一班傻子是永远捉不到那头母猪的,他们一个一个都去尝试过,本来限他们一个礼拜捉到的,现在两个礼拜都没有捉到。要是她自己跟他们去捉的话,那是包管一下就会给她捉到的。
不过即使那只母猪捉到了又怎么样呢?等到它跟那只小猪都吃完了又吃什么呢?生活还是照样要前进的,食欲也还是照样要有的。冬天快到了,家里是什么都没有,连那从邻家采来的蔬菜也没得剩了。现在她们需要的是干豆、芦粟、肉、米——以及——哦,还有许许多多东西呢。还有谷子和棉花籽,以备来年春天可播种。还要添衣裳。这些东西从哪里来呢?她又从哪里弄钱去买呢?
她曾经私底下去搜索过嘉乐所有的口袋,以及他的钱柜子,结果是找到了一卷卷联盟州的公债票,以及三千元联盟州的纸币。这是够我们饱饱吃一顿的了,她心里不由得暗暗高兴,可是再一想,现在联盟州的纸币已经差不多一钱不值了。而且即使还值钱,也买得到东西,你又拿什么去把它运回陶乐来呢?上帝为什么要把他们那匹老马也收了去呢?就是瑞德给她偷来的那匹半死不活的老马还在这里,也还能使这个世界完全改观的。于是她又想起从前来了,想起那些光泽肥胖的骡子,想起那些拖车的马儿,想起他们自己骑的那些小马,想起父亲骑的那匹壮健的雄马——哦,只要有一头顶顶拙劣的骡子留下来也就好了!
但是,不要紧——等她的脚好起来,她就要步行到琼斯博罗去了。虽然琼斯博罗很远,她生平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许多路,但是她不怕,她一定要去。她想那个城市哪怕已经给北佬完全烧光了,总一定还有人留在那里,会告诉她什么地方可以找到食物的。想到食物,她就仿佛又看见卫德那张苦恼脸儿浮到眼前了。他一直都嚷着不爱吃山薯,他要吃鸡腿子,要吃米饭,要吃卤肉。
她不觉一阵心酸,只见前院里的灿烂日光顿时罩上了一层云雾,那些树木也在眼泪前面变得模糊了。思嘉将头伏在臂膀上,竭力忍住了哭。现在哭是没有用的了,哭是只有你在男人面前希望他给你好处的时候才有效果的。谁知正想到这里,她忽然惊觉到一阵小跑着的马蹄声。但是她仍旧伏在那里,并不把头抬起来。因为这两个礼拜以来,她日夜都要发生幻觉,仿佛常常听见马蹄的声音,犹如常常听见母亲的声一样。在这样的时候,她的心照例要怦怦地捶着,但是她马上就把自己喝禁住了:“你不要傻吧!”
谁知这一回不是幻觉了。她明明听见那马蹄声渐渐地缓了下去,自然缓成了一种很有节奏的慢步,从那石子路上嘚嘚而来了。这是一匹马——是汤家的吗?是方家的吗?她急忙将头抬起:原来是一个北佬的骑兵。
机械的,她把脸藏在窗帘背后去,从帘缝里窥探着,却已吓得连呼吸都突然停止了。
那人蹲在马鞍上,是个肥笨粗暴的家伙,一把乱蓬蓬的浓黑胡子一直撒到他那未扣纽子的蓝色军服上。一双眯细的眼睛,在日光底下瞅成一条缝,正从帽舌头底下对那座房子端详。随即他慢慢地下了马,将马缰绳一撂撂在吊马桩上。那是一个屁股上挂着一支长手枪的北佬!而她却独个人在这里,总共只有三个害病的女人跟三个孩子呢!
那人跨上台阶来,一只手揿在手枪带上,一双贼眼不住地往两边溜着——在这当儿,思嘉心上便浮起了万花筒式的种种图画来,把白蝶姑妈从前讲那些关于女人受攻的故事也都记起来了,直至于怎样杀人、怎样放火、怎样拿刺刀刺杀孩子,凡是和一个北佬有联系的一切恐怖景象同时都奔奏到她心上来了。
她的第一个冲动是想要躲到壁橱里去,爬到床底下去,打后楼梯跑下去到烂泥地里喊“救兵”去——总之,任何能够避开他的方法刹那间都想到了。但是随即听见那人走上前面的台阶,走进穿堂里,那么她的去路已经断了。于是她吓得满身冰冷,一点儿不敢动弹,只听得那人在楼下一间房一间房地走过去,因见没有人,脚步就一点点地响起来。然后听见他在饭厅里了,一会儿就要到厨房里了。
一想到厨房,愤怒就突然从思嘉胸腔里蹦跳起来,她就像被一把刺刀刺着了似的顿时把她的恐惧驱散得干干净净。厨房!现在厨房里的炉灶上正放着两只罐子,一只罐子里满满盛着苹果,一只罐子里是她从十二根橡树和麦家庄辛苦采来的蔬菜——这两罐东西虽还不够吃饱两个人,却是预备给全家人当中饭的。她自己因要等大家回来一同吃,已经熬饥熬了几个钟头了。难道连这一点点东西也要让那北佬吃去吗?这就使她怒不可遏了。
你们这些天杀的北佬!你们像蝗虫似的来了一阵子,已经把我们弄得精光了,害得我们在这里慢慢饿死了,现在你们还不满足,还要回来偷吗?好,我现在对天发咒,从今以后我决不让你这个家伙再偷!
她便轻轻地脱掉鞋子,光着脚,把肿痛也忘记了,急忙轻脚轻手地跑到衣橱那边,悄然无声地开开顶格的抽斗,拿出她从亚特兰大带来的那支沉重的手枪来——就是察理生前曾经带过却未放过的那支。她又向那挂在指挥刀底下的皮盒子里摸了一会,摸出一颗铜帽来,将它装上了枪眼。于是她急速而无声地通过楼上的穿堂,一手扶着栏杆,一手将那手枪藏在大腿旁边的衣褶里,跑下楼梯去。
“上面是谁?”一个带鼻腔的声音从底下喊了上来,她就在楼梯的半中间站住了,只觉自己耳朵里的血跳得非常的响,连那人的声音也几乎被它盖过。“站住,不然我就开枪了!”那声音吆喝道。
当时那人站在饭厅门口,紧张地做着一个架势,一只手拿着手枪,一只手拿着一只花梨木的小小针线盒,里面放着金抵指、金柄的剪刀、金镶的小钻石之类。思嘉的腿儿一直冷到了膝盖,但是愤怒炙烫着她的脸了。母亲的针线盒子在他手里呢!她很想大声对他喊着:“放下来!放下来!你这龌龊——”但是话总不能出口。她只能从栏杆上对他瞠视着,看着他的面孔从一种残暴的紧张变成一种一半藐视一半逢迎的神色。
“那么这里是有人的了,”他一面说着,一面将手枪塞回皮袋里去,就走过了穿堂,走到楼梯脚来,笔挺地对住她站着,“你只有一个人吗,小娘子?”
像闪电似的,她已经把手枪挺出了栏杆,对准他那满是胡须的脸蛋。那人正要伸手到枪袋里去,这边已经扳动枪机了。那手枪的后坐力使得她的身体都晃荡起来,同时一个爆炸的轰响震动了她的耳朵,一股火药的气味刺激了她的鼻子。便见那人砰的一声往后仰翻了下去,震得饭厅里的器具都簌簌响起来。那个针线盒子从他手里落下来,里面的东西撒满了一地。思嘉几乎不自觉地急忙从楼梯上跑下去,站在那人的旁边,朝下看着他那残余的脸蛋。只见他的鼻子已经变成血淋淋的一个大洞,他的眼睛已给火药烫焦了。她弯下头仔细一看,才见两道鲜血正在地板上流着,一道从他脸上流出来,一道出自他脑后。
不错,他死了。无疑的,她杀了一个人。
那一股烟袅袅浮上天花板,那两道血在她脚下越来越广阔了。她在那里也不知站了多少时刻,只觉得在那夏日早晨的寂静里,仿佛一切声音一切气息都突然放大了,她自己心里的搏动仿佛跟擂鼓一般,那山茱萸叶子的声仿佛是下阵雨,连那远处烂泥地里鸟儿的哀诉也像轰响了,连那窗外花儿袭来的暗香也刺鼻了。
她杀了一个人——她是向来连听见杀猪声都要觉得不忍的!这是谋杀啊!她迟钝地想道,我已犯了谋杀案子了。哦,我怎么会做这种事的呢!但是她的眼睛一经看见地上针线盒旁边那只毛茸茸的手,心里就又活跃起来,当即感到一阵凉爽的舒适。她竟可以将自己的脚后跟伸进那创口里去,让那人的热血去熨着适意适意。她总算给陶乐报了一点仇——给母亲报了一点仇了。
这时楼上穿堂里起来一阵踉踉跄跄的脚步声,中间停了一停,然后又起来,内中还夹杂着一种金属物着地碰撞的声音。于是思嘉重新恢复了时间和现实的意识,抬头向楼梯上一看,只见媚兰站在楼梯顶,身上只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棉布寝衣,一只手里把察理的那把指挥刀重沉沉地拖着。她当时所在的地位,是能把底下的全景一眼都看得清清楚楚的,一个穿蓝衣服的身体仰在血泊里,一只针线盒散乱在他身边,思嘉则赤着脚,灰着脸,手里抓着一柄长手枪站在那里。
默然无声的,她的眼睛遇到了思嘉的眼睛。媚兰那向来温和的脸上露出一种感到胜利的光彩,她的微笑里含着一种表示赞美和痛快的神情,跟思嘉自己心里那种奔腾澎湃的情绪正相投合。
“怎么——怎么——她也像我呢!她了解我心里的情感呢!”思嘉惊奇地想道,“她也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她对那向来觉得厌恶而轻蔑的瘦弱身躯看了一眼,不由得心里大大激动起来。她的对于希礼之妻的憎恨不得不暂时退让,而涌起了一阵钦佩和同仇的情绪了。霎时间她就已看得明明白白,媚兰的笑脸里和媚兰的眼底下实在潜藏着一种不折不挠的钢铁意志,她的安静的血液里面也未尝没有勇敢和豪侠的成分的。
“思嘉!思嘉!”苏纶和恺玲那惊惶虚弱的声音从那关闭着的房门里透漏出来,同时卫德也在那里尖叫:“娘娘!娘娘!”媚兰急忙将手指往嘴上一放,示意叫思嘉不要做声,然后把那指挥刀放在楼梯顶,重新折回楼上穿堂里,推开那病室的门。
“你们不要怕,小鸡子!”只听见她好像很有兴致似的在那里说,“你们的大姊姊在擦你姊夫留下来的手枪,想不到走火了,她自己也吓了一跳呢!”……“你不要害怕,韩卫德,你妈在开你爸爸的手枪!等你大起来,她就要让你开了。”
“好啊,说得多么冷静的一个谎!”思嘉不胜钦佩地想道,“我是不能像她那么敏捷的。可是为什么要说谎呢?我干这事儿是应该让他们知道的。”
然后她把脚下的尸体重新看了看,顿时愤怒和惊恐都融化干净,而感到浑身不舒服起来,禁不住两腿簌簌地发抖。这时媚兰又蹒跚着回到楼梯顶,一手抓住栏杆起步下楼来,一路把她的苍白下唇紧紧地咬着。
“你回去躺着吧,傻子,你找死啊!”思嘉嚷着,但是媚兰已经挣扎到楼下穿堂里了。
“思嘉,”她低声说,“我们赶快把他弄出去埋了。他也许不止一个人的,如果他的同伴看见他——”说着,她抓住思嘉的臂膀支持着自己。
“他一定只有一个人,”思嘉说,“刚才我在楼上窗口里没见别个,他一定是一个逃兵。”
“即使他是独个人,也不能让人家知道。他们黑人要到外边去说的,走了风声他们就要来拿你。思嘉,我们必须在那些人没有回来之前把他弄到烂泥地里去埋掉。”
思嘉经她这么热心地催促,只得极力想起法子来。
“埋呢,我是有地方埋的,就是园角落里那个棚子底下,阿宝前几天刚刚掘过酒桶,泥土是松的。不过我怎么能把他弄到那边去呢?”
“我们一个人拖一条腿把他拖了去。”媚兰果断地说。
思嘉心里虽然不愿意,但是不由得对她的钦佩越发提高了。
“你拖?你是一只猫也拖不动呢,我会拖的。”她粗鲁地说,“你回到床上去吧,你不要找死,我也不要你帮忙,你再不去我先来抱你上去。”
媚兰的苍白脸上展出一个了解的微笑:“你也太体恤我了,思嘉。”她一面说着,一面就把她的嘴唇在思嘉面颊上轻轻地拂了一拂,思嘉不由得吃了一惊,媚兰便又继续说道:“你如果独个人拖得出去,我就来擦——擦这些脏东西,免得他们回来要看见,不过,思嘉——”
“嗯?”
“你想我们可不可以来搜搜他的背囊?里面也许有什么吃的。”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思嘉说着,深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先想到这桩事,“你来搜背囊,我来搜他的口袋。”
说着,她就带着满肚子的恶心弯下身子去,将那尸体胸前未解的几个纽扣统统解开来,逐一搜索着他的口袋。
“啊呀,我的天,”她一面低声说着,一面抽出一只用破衣裹着的装得饱饱的荷包来,“媚兰——媚兰,我想里面一定都是钱!”
媚兰没有说什么,只突然往地板上坐了下去,将头靠上了墙壁。
“你看吧,”她颤抖地说道,“我觉得有点吃力。”
思嘉扯开了那些破布,用颤抖的手打开了那个荷包。
“你看,媚兰——你看一看啊!”
媚兰一看,不觉眼睛都看发愣了。团在一起的是一大团钞票,有北方政府的绿票,也有联盟政府的废票,而夹在钞票中间的还有一块十元的金币和两块五元的金币。
“现在你慢点数吧,”媚兰看见思嘉动手数钞票,就这么催促她说,“我们要来不及——”
“你懂得吗,媚兰?懂得这些钱的意思就是说我们有得吃了吗?”
“是的,是的,亲爱的。我懂得,可是现在我们没有工夫了。你再看看那些袋,我就来搜他的背囊。”
思嘉真有些舍不得放下那荷包。光明的前途展开在她眼前了——真正的钱,北佬的马,食物!这么看起来,上帝到底是有的,真所谓天无绝人之路,虽然它救助你的方法不免要十分奇怪。她只是坐在自己的裙边上,笑嘻嘻地瞠视着那个荷包。媚兰从她手里一把将荷包夺了过去——
“赶快啊!”她说。
裤袋子里并没有搜出什么,只有一段蜡烛头、一截烟草和一条绳子。媚兰从背囊里取出一小袋的咖啡,把它放在鼻子上闻了闻,仿佛它香得不得了似的,此外是一块硬面包,一个小女孩子的小相片,装在一只镶珍珠的金框子里的,一枚柘榴石的别针,两只极阔的金钏子,用小金链条连着的,一个金抵指,一只银子的牛奶杯,一把绣花用的金剪子,一枚钻石的戒指,还有一双金耳环,上面挂着两颗梨形的钻石,就是由她们的外行眼睛看起来,也知道是每颗都有一个克拉以上的。
“他是一个贼!”媚兰低声说着,不由得倒退了几步,“思嘉,他这许多东西一定都是偷来的!”
“当然啰,”思嘉说,“他到我们这里也是为偷来的呢。”
“你杀了他好极了,”媚兰说时,温柔的眼睛里面也露出点凶焰,“现在你赶快吧,亲爱的,把他弄出去吧。”
思嘉就弯下身去,抓住那尸体的靴子,尝试拖了一拖。嗨,这家伙多重啊!她就突然感到自己太不中用了。要是拖他不动怎么好呢?她于是背转身子,将他的两只靴子抬起来,夹在自己臂膀底下,像拉车那么拉着。那尸体果然给她拖动了,但是她突然又站住了。原来她当初十分兴奋的时候,暂时忘记了脚上的痛,现在经她这么一使劲,脚上就痛得像刀割一般,她只得咬紧牙关,翘起脚板,将全身的重量都载到脚后跟上去。像这样拖着拖着,直弄得额头上汗如雨下,方才把他一路鲜血淋漓地拖出了穿堂。
“要是他这么一路淋过院子去,我们就收拾不干净了,”她喘着气说,“把你的衣裳脱下来给我,媚兰,我来把这家伙的头捆起来。”
媚兰的白脸变得绯红。
“你不要傻吧,我不会看你的,”思嘉说,“要是我身上有小褂子或是小裙子的话,我自己就脱下来用了。”
媚兰只得蹲到墙壁下,将身上的一件破寝衣从头上倒褪下来,默默地扔给思嘉,然后拿两条臂膀将自己的身体拼命遮掩着。
“谢谢上帝,我是不像她那么害臊的。”思嘉看见媚兰羞得没奈何,一面这么想着,一面将那破烂衣裳去裹在那人头上。
她经过了一些周折,居然将那尸体拖到后面走廊上了,这时她又歇下来,拿手背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回转头看看媚兰,见她正靠墙坐着,竖起两个膝头挡住她的赤裸的胸口。嗨,好傻的媚兰,这种时候还要在这里讲羞耻呢,她有些懊恼地想着。原来思嘉平日对于媚兰,就是为了这种拘拘谨谨的行为才瞧她不起的。但是一转念之间,她自己也觉得有点惭愧了。她想这次的事情,到底是媚兰拼着命从床上爬起来帮助她的,这事需要不小的勇气。前几天亚特兰大陷落的时候,以及从亚特兰大回来的路上,媚兰也曾表示过这种勇气。这是一种深沉不露的勇气,思嘉觉得她自己身上是没有的。她又觉得他们卫家的人也都具有同样性质的勇气,自己并不能了解它,却又不能不暗暗佩服。
“你回到床上去吧,”她回转头来对媚兰说,“再不去你会送命的,地上的东西等我埋了他我自己会弄干净的。”
“我去拿一条破地毯来擦吧。”媚兰皱起眉头看看那摊血,低声说道。
“好吧,你送了命,看我来管你不管吧!假使他们有人回来了,你不要让他们进来,就说门口那匹马是不知从哪里来的。”
媚兰坐在早晨的阳光里簌簌抖着,听见那死人的头砰砰砰地一步步拖下后面台阶去,她便急忙把耳朵捂了起来。
后来他们回来了,并没有人追究那马的来历。他们都当它是从战场上逃出来的,当然很乐意把它收留着了。那个北佬已经人不知鬼不觉地被思嘉埋进了那个葡萄棚下的浅坑里,刚巧那个棚子的柱子已经霉烂了,那天晚上思嘉就索性拿了一把菜刀将它斫断,让那棚子整个倒下来,将那新掘的坟墓盖得丝毫看不出形迹。后来关于修理这棚子的事情,思嘉始终都没有提起,偶然有黑人来问她,她只是置之不理。
此后她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的时候,也并不曾有鬼出来找过她。她记起这桩事来的时候,也并不曾受过恐怖或是懊悔的攻击。她自己也觉得很诧异,知道她在一个月以前是决然不会做这种事的。怎么她这美貌年轻的韩太太,脸上的酒窝长得那么娇媚,耳上的坠子荡得那么迷人,现在竟会将一个男人的面孔轰成一个洞,并且亲手将他匆匆埋掉呢!她想起了倘使有人知道她做这种事,真不知要吓得什么似的,便不觉得对她自己发了一个有点狰狞的微笑。
“这桩事情我再不去想它了,”她后来下了一个决心道,“事情是做过了,完结了,而且我当时假使不杀他,那我岂不是个大傻子。不过——不过我想我自从回家以后总有一点儿变了,不然我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从此她心里潜伏了一个观念,凡是遇到了什么不愉快的艰难的工作,那个潜伏的观念就要出来助她一臂之力:“我连人都杀过呢,这点事情当然干得了。”
的确,她是变过了,变到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程度了。那天她在十二根橡树下屋后边伏着呕吐的时候,她的心上就已结起了一层硬壳,此后这层硬壳就逐渐加厚起来了。
现在思嘉已经有了一匹马,她就可以出去看看邻舍家的情形了。自从她回家以后,她一直都疑团莫释:“难道全区的人就剩我们一家了吗?难道他们都被烧杀了吗?难道他们都逃到梅肯去了吗?”于是她记起了十二根橡树,记起了麦家庄,记起了施家的一片焦土,恐怕别的人家也都跟他们一样,那就不免使她越看越可怕起来。但是即使越看越可怕,也总比不打破这闷葫芦好些。因此她就决计先到方家去一趟,不但因为方家的距离最近,同时也希望他家方老医生在家里,可以去跟他谈谈。她觉得现在媚兰是要找一个医生看看了。照理她应该早已复原的,却只见她还是那么的苍白,思嘉实在有点儿害怕。
于是她一等到脚上可以穿鞋子的一天,就骑着那匹北佬的马到方家的含羞树去了。她将一只脚踩着马镫,另一只脚盘起来搁在马鞍上,仿佛是坐侧鞍一般。她一路预料着含羞树也一定已经化为焦土,所以极力振作起精神,预备去正视那一番惨象。
谁知她一到那里,看见那座黄色灰泥的房子依然无恙地竖立在一丛含羞树当中,便不由得又惊又喜。随即方家的三个女人都跑出来迎接她,和她欢呼亲嘴,直把她乐得几乎流下眼泪来。
但是等到第一阵热烈的欢呼过去,而大家都拥到饭厅里去坐定之后,思嘉就又打起寒噤来了。当初北佬所以不曾光临含羞树,是因这里不在大路边上的缘故。所以方家的牲口和粮食都还保留着,但是这里也给陶乐和其他一切庄子上的那种死一般的寂静所统治了。除了家里使唤的四个黑女人之外,所有的黑奴都因怕北佬要来,溜得干干净净了。家里是一个男人也没有,就只有赛莉养的那个儿子,却是还不曾离开襁褓的。这么一所大房子里就只住着三个女人:一个是方老祖母,七十多岁;一个是她的儿媳妇,也已五十多,可是人家都还叫她小姑娘;还有一个就是孙媳妇赛莉,年纪还不满二十。她们跟任何邻舍家都离开很远,又没有人保护她们,但是她们即使觉得害怕,也不说到嘴上来。或者是——思嘉心里想——因为底下两辈怕那祖老太太的缘故,所以心里虽然害怕也只得闷声不响了。因为那位祖老太太脾气倔强得很,就是思嘉也是怕她的,怕她眼睛尖,嘴更尖,从前都领教过的。
她家这婆媳三代,彼此虽无血统的关系,年纪也相差很远,但是她们精神上和经验上都非常相似,因而觉得十分痛痒相关的。她们身上穿的都是家里土染的丧服,脸上都憔悴不堪,都怀着重大的心事,只是勉强装着笑语如常的样子。因为她们的黑奴都跑掉了,她们的钱都成废物了,赛莉的丈夫约瑟是在葛的斯堡一役捐躯了,那个小姑娘也已成了寡妇,因为小方医生在维克斯堡害痢疾死了。还有两个孙儿子,乐西跟东义,现在仍在弗吉尼亚,谁也不晓得他们的死活;就是方老医生也在韦乐儿的骑兵队里服务呢。
“这老傻瓜今年七十三了,并且害着一身风湿病,可是他雄心不死,偏要跟着一班小伙子出去拼命。”祖老太太说起了她的丈夫,眼睛里便射出锋利的光芒,显出十分骄傲的样子。
“你们这里曾经听到亚特兰大那边的消息吗?”思嘉等她们心境稍定之后问她们,“我们陶乐是全然变成坟墓了呢。”
“哦,我的孩子,”小姑娘答道,因为凡是大家坐在一起谈话的时候,照例是要由她独霸发言权的,这是她的脾气,“我们这里也是一样的。我们什么都没有听见,只晓得那里已经给谢尔门拿去了。”
“哦,到底是被他拿去了。你们听说现在在什么地方打吗?”
“嗨,我们哪里会知道?我们住在这种地方,一共不过三个女人家,又许多礼拜没有接到信,也没有见到报纸了!”那位祖老太太很尖厉地答道,“我们这里有一个黑人,曾经遇到过别处的一个黑人,那个黑人有一个朋友到过琼斯博罗,我们就只靠他听来了一点消息,别的一概不知道。据他们说,北佬现在屯在亚特兰大歇马,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想来他们给我们打了这许多天,也是该歇歇马了。”
“你就想一想你们自己吧,你们一直在陶乐,什么都没有听见,我们还不是一样吗?”小姑娘插进来说,“不过也该怪我太懒了,没有到各处遛遛去!实在呢,我们这里事情也太多,黑奴差不多跑光了,简直抽不出工夫来。可是我迟早总是要去遛一趟的。这太对不起邻舍家了,是不是?不过我们总当陶乐也给北佬烧掉了,跟十二根像树、麦家庄那边一样,总当你们都到梅肯去了,做梦也想不到你们还在家里的,思嘉。”
“可不是吗?我们怎么知道呢?那天你们家的黑奴从我们这里逃过,都吓得那个样子,都说北佬马上就要放火烧陶乐了。”祖老太太插进来道。
“而且我们还看见——”赛莉也开口了。
“我在这里说了呢,”小姑娘连忙抢着道,“他们还说北佬已经在陶乐四面都扎起营盘,你们都收拾好要到梅肯去了。那天夜里我们果然看见你们陶乐那边有火光,一连烧了好几个钟头,把我们这里的这些傻黑奴吓得一齐跑光了。那么到底是烧什么东西呢?”
“我们的棉花统统烧光了——值十五万块钱的。”思嘉凄惨地说。
“还亏得房子没有烧掉呢,”祖老太太将下巴颏儿靠在拐杖上说,“棉花是好再种的,房子可再造不起来了。真的,你们现在动手采棉花了吗?”
“没有,”思嘉说,“我们的棉花大半都给毁了,剩下来的至多不过三包了,都在河床那边,就是采起来还当得什么事呢?而且我们田里的作手都跑光了,也没有人采了。”
“嗨,我的天,我们田里的作手都跑光了,也没有人采了!”祖老太太复述着思嘉的话,一面带着讽刺意味地将她横了一眼,“我倒要问你,姑娘,你自己那双娇嫩的尊爪害了什么毛病了?还有你的两个妹妹呢?”
“我?我亲手去采棉花?”思嘉骇异得大张着嘴喊道,仿佛祖老太太叫她去杀人放火一样,“叫我去学田里的作手吗?去学穷苦人吗?去学施家那种女人吗?”
“穷苦人家,不错的!好吧,你当是这种年头还好由你娇滴滴地坐在家里做千金小姐的!我老实对你说吧,姑娘,从前我做女孩子的时候,我父亲把钱都弄光了,我也做过苦工的,田里也做过的,一直做到爸爸重新买起黑奴来为止。我也拿过锄头,也采过棉花,就是现在要我做,我也还是能做的。而且我看光景是非做不可呢。穷苦人家,不错的!”
“哦,不过,婆婆,”她的儿媳妇一面说,一面对思嘉和赛莉哀求似的瞥了一眼,仿佛希望她们帮她平一平老太太的气似的,“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是两样的,时代已经变过了。”
“时代是不会变的,有正当的事该做总得做,”老太太不肯认输,仍旧尖着眼睛说,“我真不知道你母亲怎么教你的,思嘉,怎么由你把穷苦人看得不成人的?从前亚当耕田夏娃纺纱的时候——”
思嘉急于要换一个话题,便插进去问道:“汤家跟高家他们怎么样了?他们有没有烧掉?有没有逃到梅肯去?”
“北佬没有到过汤家。他们也不在大路边上,跟我们这里一样的,可是高家他们去过了,把他们的牲口都抢了,黑奴也统统被他们带跑了——”赛莉开口说。
祖老太太又打断了她:
“吓!你想他们怎样哄骗那些黑婊子的?他们应许她们穿绸衣裳,戴金耳环子,就这么骗了走的。高嘉菱还说他们把那些婊子放在马鞍后边载去的呢。我看那些婊子都受骗了,将来怎么样?——将来不过养出些黑白杂种孩子来。我想这些北佬的血统对于她们的种族也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哦,婆婆!”
“你也用不着吓得这个样儿,媳妇。我们都是嫁过人的了,是不是?而且天晓得,这种黑白杂种的孩子我们从前是看见过的。”
“他们为什么不把高家的房子烧掉呢?”
“那是给他们那个填房太太跟一个叫什而登的总监工保全下来的,因为他们两个都是北佬,老乡对老乡,求下情来了。”小姑娘说。她每次提起那个高太太,总不会忘记“填房”两个字,虽然原配的高太太已经死了二十年。
“‘我们都是完全同情北方政府的呢!’”祖老太太一面嗤鼻,一面学着他们的哀求口气说,“嘉菱还说他们当时向那些北佬指天发咒,竟说现在他们全家都是北佬了。高先生是不知死在什么荒郊野地了!累福也在葛的斯堡死了,恺悌还在弗吉尼亚军队里!嘉菱说她听见这番话非常生气,说她宁可让他们烧掉房子的。又说将来恺悌回来听见这桩事,更不晓得要怎样生气呢。可是一个人娶了北佬做老婆,当然要有这种报应的——这种女人只顾自己的性命,还跟你讲什么羞耻,什么体面呢!……不过他们又为什么不烧陶乐的呢,思嘉?”
思嘉听见她问到这件事,不由得呆了一呆,不知怎么样回答法才好。她知道她的第二个问题一定是:“你们家里人都好吗?你的母亲好吗?”她知道自己不能对她们说母亲已经死了的。她知道自己若是对这几个同情的女人说出这几个字来,或即便想起这几个字来,她就一定要大哭特哭地哭个不歇。但是她决不能容她自己尽情地哭。她自从回家以后,一直都没有痛痛快快哭过一场,她知道自己的泪泉一经出了闸,她那勉强支撑着的勇气就要消散了。但是她又知道对这几个同情的邻舍若把母亲已死的消息瞒住了,她们是一定不肯饶恕她的。特别是祖老太太,她对母亲向来极要好,全区里面她就只对于母亲一个人是瞧得起的。
“怎么,你讲啊,”祖老太太眼睛盯牢她说,“难道连你也不知道吗?”
“哦,是的,你知道,我是等陶乐打完仗才回家的,”思嘉急忙趋势回答道,“我回来的时候北佬已经都走了。爸——爸告诉我说——说是他叫他们不要烧房子的,因为苏纶跟恺玲害伤寒病很厉害,移动不得。”
“北佬会做好事,我还是头一次听见呢,”祖老太太说时,神色之间似乎很不高兴听见这种奇特的消息,“现在你的两个妹妹怎么样了?”
“她们好些了,差不多快好了,只是身体还虚弱。”思嘉答道。这时她看看那个问题已经挂到祖老太太嘴边来,便急忙设法岔到另外一个题目上去。
“我——我想向你们借一点粮食,不晓得可以不可以。那些北佬简直跟蝗虫来过似的,把我们扫得干干净净了。不过,假使你们自己粮食也短缺,那也不妨直说——”
“你叫阿宝放一辆大车过来,来把我们的东西分一半去吧,米啊,肉啊,火腿啊,鸡子啊。”祖老太太说着,又把思嘉盯了一眼。
“哦,用不着这么多的!实在我是——”
“不用多说了,多说我也不听的。一个人要邻舍家做什么呢?”
“你太好了,我简直不能——可是我该回去了,家里人要惦记我的。”
祖老太太突然站了起来,抓住思嘉的臂膀。
“你们两个不要来,”祖老太太一面对那两代媳妇下命令,一面推思嘉向后走廊那边去,“我要跟她说句秘密话。你搀我下台阶去吧,思嘉。”
那下代的婆媳两个就跟思嘉告了别,又说她们不久就要去看她的。她们都觉得很诧异,这老太婆有什么秘密话跟思嘉说呢?但是如果老太婆自己不对她们说,她们是无法可以知道的。这一个老太太真难服侍呢!小姑娘对赛莉低声说了句什么,就又回去做她们的针线了。
思嘉将手放在马笼头上,心里怀着一种郁闷的感情。
“现在,”祖老太太盯着思嘉的面孔说,“你们陶乐到底出什么事情了?你到底有什么事情瞒住我的?”
思嘉抬头看看那双表示十分殷切的老眼,就觉得自己已经可以把实话对她明说,不至于哭起来了。因为在方老太太面前,若不经她明白的允许,那是谁都不能哭的。
“母亲死了。”她干干脆脆地说。
思嘉臂膀上的那只手抓得渐渐紧起来,以至于深深掐进她的肉里,同时她那黄眼睛上的打皱眼皮也在不住地眨动。
“是北佬杀死的吗?”
“是害伤寒病死的。我回家的前一天就死了。”
“那么再不要去想她了,”祖老太太严词厉声地说,思嘉见她说时拼命在那里咽气,“还有你爸爸呢?”
“爸爸是——爸爸是变了样子。”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直说吧。他病了吗?”
“是刺激得太厉害了——他变得特奇特怪了——他现在是——”
“不要说什么变不变吧,你是说他神志不清了吗?”
经她这么一说,思嘉倒松了一口气。可感激的是那老太太并不对她表示同情,因而可以省了她的哭。
“是的,”她麻木地说,“他是失了神了。他一直都是迷迷糊糊的,有时候竟连母亲死了都不记得呢。你知道的,他往常是跟小孩子一样的,一点耐性都没有,现在可不同了,常常要独自静静地坐在那里,耐心耐气地等着母亲。哦,老太太,我看见他这种情形,真是难受呢!但是他也有时记得她已经死了,那就要更糟。他往往要侧起耳朵来听了半晌,这才突然跳起来,马上奔到母亲坟上去,等到回来的时候,他总是满面淌着眼泪,一遍一遍地对我说:‘思嘉,郝太太是死了,你母亲是死了。’仿佛我是初次听见这句话似的,把我难受得真要大声喊起来。又有时候,我会在深更半夜里听见他在叫母亲,我便到他房里去,告诉他说母亲现在下房里给黑人看病,那么他就要咕哝起来,说母亲尽管这么给人去看病,会把自己累倒的。碰到这种时候,我要哄他回到床上去睡着,那就得费大劲了,他简直是跟小孩子一样了。哦,要是方老医生在家就好了!我想他对于爸爸一定有办法的。而且媚兰也得请个医生给她看看了。她养了孩子之后,到现在还没有——”
“媚兰——养孩子了?她在你们那里吗?”
“是的。”
“她在你们那里做什么?她为什么不跟她姑妈到梅肯的亲戚那里去?我想你不见得就会跟她这么要好的,虽然她是你姑娘。到底怎么一回事?你说吧。”
“这桩事情说来话长了,老太太。你不要回到屋子里去坐着吗?”
“我能站的,”老太太简单地说,“而且你要是在别人面前讲起这桩事来,她们一定要那么长吁短叹地惹你自己哭起来为止。现在你跟我一个人讲吧。”
思嘉就把亚特兰大受围攻以及媚兰养孩子的事情一一对她讲起来。起先,她的话还有些支支吾吾,后来她看见那双老眼一眨不眨地注视着自己,便越讲越有劲了。她讲的时候,那些事情就仿佛在眼前重演一般。媚兰养孩子的那天天气怎样的热,她们怎样的害怕,白瑞德怎样带她们逃出来,又怎样把她们丢在半路,后来怎样在黑暗里走了一夜,怎样避过了那些不知是友是敌的营火,第二天怎样醒来,沿路怎样荒凉,怎样看见满是人马的尸体,乃至自己怎样担心陶乐的命运等等,一丝不漏地都对那老太太说了。
“当时我总以为只要能回到家里,母亲就什么都有办法的,我就可以立刻放下担子了。哪里晓得路上这一番辛苦还算不得我的大难,回到家里知道母亲死了方是我的大难呢。”
说到这里,她把眼睛低下去,静等着老太太开口。但是老太太半晌不开口,她就当她还不能理会她这“大难”二字的意思。直至许久之后,老太太才开起口来,她的声音非常和气,思嘉从来没有听见她对人说话这么和气过。
“孩子,你要知道一个女人经历过大难,实在是不幸的。因为她经过了大难之后,她就再没有什么可怕了。一个女人到了再没有什么可怕的时候,那就是大大的不幸。你刚才当是我不能理解你的话吗,不能理解你的一番经历吗?不,那是我很能理解的。我从前像你这么年纪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次印第安土人的暴动,就是跟着密蒙斯要塞暴动以后发生的——是的,”她仿佛仔细记了一下,“是跟你差不多的年纪,因为那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我逃到一个树林里去躲起来,亲眼看见我们的房子被他们烧掉,亲眼看见我的兄弟姊妹被他们剥去了头皮。我只得伏在那里一动不敢动,只默默祷告着我那躲的地方不要被火光照出来。一会儿他们把我的母亲拖出来了,就在离开我只有二十英尺路的地方杀了她。随后又剥去她的头皮。而且陆陆续续有人来拿斧头砍她的脑壳。你知道,我——我是母亲的心肝宝贝肉,我可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这一切!直到第二天早晨,我才向最近的一个殖民地逃去。说是最近,也有三十英里路呢,我足足跑了三天才跑到那里,经过了许多烂泥地,经过了许多荒野地,经过了许多印第安人。到了那里之后,大家都当我失了神。……就在那里我遇见了方医生,亏得他照顾我。……哦,那是五十年前的事了,自从那时候起,我就什么事都不怕了,什么人都不怕了,因为我已经经历过没有比它再可怕的事了。但是我因为我再没有什么可怕,我才遭到了许多的麻烦,牺牲了不少的幸福。上帝是要我们女人家跟小耗子一般胆小的,一个女人家要是再没有什么可怕,那是极不自然的。……思嘉,我劝你一直留着一点东西害怕害怕吧,犹如一直留着点东西爱爱一样……”
她的声音渐渐模糊下去,以至于默默地站在那里,把一双眼睛看到半世纪以前她还有所害怕的时候。思嘉却被她一番话说得忸怩不安了。她起初以为祖老太太能够了解她,并且暗示她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谁知她也跟一般老年人一样,对人家说的事情照例是人家没有出世以前发生的,也都是人家一点不感兴趣的。因此,思嘉深悔自己不该把实情对她说了。
“好了,你回去吧,太待久了他们要惦记的,”祖老太太突然地说,“今天下午就叫阿宝放车过来吧……至于说你身上的担子,你不要去希望把它放下吧。因为这是你办不到的。我知道的。”
那年的夏令气候一直拖延到十一月里去,在这一段期间里面,陶乐的日子总算过得舒服的,最恶劣的阶段已经过去了。现在他们有了一匹马,出去可有代步的,无须辛苦步行了。他们早餐有了煎鸡蛋,晚餐有了烤火腿,口味可以常常换,不像前几天一直吃山薯、花生、干苹果那么单调了,而且有时候,他们甚至有烤鸡吃呢。那头老母猪跟小猪终于都被他们捉回来了,随后又养出一窝小猪来,现在圈在猪栏里,一天到晚呶呢呶呢地叫着。有时它们闹得很厉害,连说话都听不见,但是那种声音听起来很适意。因为这种叫声的意义,就是说将来寒天到来的时候,他们家的白种人能有新鲜猪肉吃了,黑种人也有猪肚里吃了,而且一个冬天都可以不愁挨饿了。
思嘉这次到方家去了一趟,实在使她精神上得到不小的补益。因为她发现了邻舍人家还有存在的,她就不像以前那么感觉孤单了。而且方家汤家的庄子既然都安然无恙,他们对于邻舍人家是最最慷慨的。他们把自己留下来的粮食尽量分给思嘉,不肯收她一个钱,只说等明年陶乐有了好收成,可以照样还给他们的。这种邻人帮助邻人的精神,原是那个区里世代相传的一种美德。
于是思嘉对于食、行两个问题暂时都算解决了,而且有那北佬自送上门的赃物,钱也算有几个了,现在最觉需要的就是添新的衣服。如果她打发阿宝特地到南边去买,那是她知道要有危险的,因为他骑去的马说不定要给北佬或是自己的溃兵抢去。但是至少买衣裳的钱她是有在这里的,就是马被别人抢去了,她也还有力量可以买一匹回来,何况阿宝也许可以幸免的。总之,最恶劣的阶段已经过去了。
她每天早晨起来,看见那种青天皎洁的天气和热烘烘的太阳,总要暗暗地感谢上帝,因为天气多暖和一日,她那添置衣服的必要就可以多耽搁一日。而且现在正值采棉花的时候,碰到这种暖和的天气,也觉方便得多,只见那些下房里堆积的棉花愈来愈高了。当初她跟阿宝的估计,至多只能收到三包,现在出乎他们意料,竟收到四包光景了,不久那些下房都要堆满了。
思嘉虽然领教过方老太太那一番尖刻的教训,却仍不打算亲自下田去采棉。她想自己是郝家的千金小姐,现在又是一家之主了,怎么好到田里去做活呢?这是不可思议的。她要这么做,不是跟施家阿弥她们站在一样地位了吗?她本打算叫几个黑人下田去,让她们姊儿三个留在屋里料理家务的,谁知她这计划遭遇到一种等级观念的反抗了,而且这种等级观念反比她自己的还要有力。因为阿宝、嬷嬷、百利子他们三个,一听到说要下田去做活,便马上像野猫子似的喊叫起来,一口咬定他们是家里的佣人,不是田里的作手。特别是嬷嬷,说她从生出世就没有下田做过活。又说她是罗府里养的,不是下房里养的,是罗老太太房里长大的,一向都在老太太床边踏脚凳上睡觉的。就只有蝶姐一个没有开口,而且她一直监视着百利子,直把那小懒虫弄得无地可以自容。
思嘉对于这样的抗议一概都不去听它,仍旧逼着他们到棉花田里去。但是嬷嬷跟阿宝始终那么懒洋洋,不肯上劲地工作,思嘉看看没法,只得叫嬷嬷到厨房里去做饭,阿宝到树林里去网兔子、捉袋鼠,或是到河边去钓鱼。原来阿宝认为采棉花是要失身份的,猎兽和钓鱼便不至于失身份。
后来思嘉也曾叫两个妹妹跟媚兰下田去试过,结果是毫无好处。媚兰是心甘情愿去做的,而且做得手脚也很快,但是她经不起在太阳里站一个钟头,马上就晕过去了,这一来就得在床上躺一个礼拜。苏纶呢,当然满肚子的不耐烦,每次下田总是泪淋淋的,做不了一会就要假装晕过去,直等思嘉拿冷水去浇她的脸,她就又像一头疯猫似的哭闹起来。这样闹了几回,后来她就死也不肯下田了。
“我不能跟黑人一样去田里做活的,你不能强迫我。要是朋友听见了不笑煞人吗?倘使——倘使甘先生知道呢?哦,要是母亲知道——”
“你再提一声母亲试试看,我就一个巴掌打得你滚下地去,郝苏纶,”思嘉就对她嚷道,“母亲自己做活是比黑人还要辛苦的,你是不知道吗?你这千金小姐!”
“母亲没有做过这种活!至少她没有下田做过活。你不能强迫我。我去告诉爸爸去,爸爸不会让我做活的!”
“你敢去麻烦爸爸喏!”思嘉既恨妹子的违拗,又怕父亲要伤心,只得大嚷着对她恫吓。
“我来帮你做吧,苏姐,”恺玲柔顺地插进来说,“我替苏姐做,也替我自家儿做。苏姐身子还没有大好呢,她不能晒太阳的。”
思嘉很感激地对她说:“谢谢你,糖娃娃。”然后她对这小妹妹仔细看了看,心里很替她担忧。原来这个小妹妹的身体向来很娇嫩,从前她没有害病的时候,一张面孔红是红、白是白,跟春风里飘落的桃花瓣一般,现在经过了一场大病,红颜色是没有了,但是面孔还是跟花瓣似的。当初她从昏迷状态里恢复过意识来,突然惊觉母亲是没有了,大姊变成泼妇了,世界全然改变了,一天到晚只有无穷无尽的工作了,她就一直不声不响迷迷糊糊地过到现在。因为这样的骤变,像她那么娇嫩的体格是无论如何不能适应的。她对于周围的事情简直觉得莫名其妙,一天到晚像个梦游人一般,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她的样子看来非常脆弱,实际也确是非常脆弱的,但你无论叫她做什么,她都很愿意、很服从,一点不跟你违拗。有时闲空下来,她总是手里拿着一串念珠,嘴唇哔哔剥剥地在替母亲跟汤伯伦做祷告。思嘉从来不曾想到她对于伯伦的死会看得这么严重,会伤心到这么厉害的。在思嘉的心目中,恺玲仍旧还是个“小妹妹”,决然不能从事真正严肃的恋爱事件的。
当时思嘉站在棉花田的太阳里,背也佝酸了,手也捋糙了,心想苏纶精力那么好,力气那么大,却生就了那么一种拗脾气,恺玲性情这么好,偏又吃不起一点苦头,为什么这两种长处不并在一个人身上呢?这时恺玲既然答应过给苏纶帮忙,便真个加倍认真地工作起来,但是她做了不过一个钟头,便可以明白看出她刚才说的身体还没有大好,实在是她自己而不是苏纶,因此思嘉索性叫她也回家去了。
这时候,棉花田里就剩了思嘉、蝶姐和百利子三个人。百利子做得一点不起劲,而且嘴里一直咕哝着,一会儿是脚疼了,一会儿是腰酸了,一会儿又叫肚痛了,一会儿又说累煞了,蝶姐觉得实在听不过,便拿起条棉花秆子,一顿抽得她野猫子似的喊叫起来。以后她就起劲些儿了,但是避开母亲远远地去做了。
蝶姐孜孜不倦、默默无声地工作着,跟一架机器一般,思嘉心里非常感激她,觉得她是值得自己用像她的身体那么重的金子去买的。
“蝶姐,”思嘉说,“将来我们日子好转来的时候,我决不会忘记你现在这样的劳苦。你真太好了。”
蝶姐不像一般的黑人,她听到别人称赞她的时候,不会马上咧开嘴,或是现出局促不安的样子。现在她把一张无所动情的面孔朝着思嘉,很庄严地对她说:“谢谢您哪,小姐。可是老爷太太待俺太好了。老爷把俺跟百利子一起买下来,俺永远忘不了他的恩典,就是做煞俺也不怨的,俺是红人,红人是不会忘恩负义的。可惜俺这百利子太不争气了,她是她老子的种,她老子是没良心的。”
现在思嘉虽然已觉得非常疲倦,但是她看看那从田里搬进下房里去的棉花越积越多,她的精神就始终不委靡。那些棉花里面含有一种提神的成分,能够将她的毅力一直维持着。陶乐本来是由棉花致富的,整个南方都是由棉花致富的,思嘉是道地的南方人,所以她相信陶乐和整个南方都会从那红色泥土里重新复兴。
当然,她现在收获的这点棉花并不能算多,但是无论如何总有点用处。它总可以换得一点联盟州的钱回来,使得那个北佬荷包里的绿票和金币可以多保存一些日子。到了明年春天,她要设法去请联盟州政府放回大老三跟那几个黑人来,如果政府不肯放,她就拿那北佬的钱去向邻舍家租一些来用。明年春天她要大种棉花了。……她直起她那酸痛的腰,将四周渐转黄色的秋野看了一眼,便想象起明年这里一片青苍的景象来。
啊,明年春天!也许明年春天战争就好结束了,好光景就要回来了。不管联盟州是胜是败,战争停了,日子总会好过些。只要不这么兵荒马乱,无论如何总是好些的。战争停了,庄稼人家就好勤劳刻苦地过日子,种下东西去也可以放放心心地等着收获了!
现在有希望了,战争总不至于永远不停的。她已经是棉花也有点儿了,钱也存着点儿了,吃的也有了,骑的也有了。总之,最恶劣的阶段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