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散文集  谈“放”

  对于我写的《论悲剧》,有人提出了些疑问。其实在那篇东西里,我已经交代清楚了:不是提倡悲剧,这也用不着我来提倡,我只是作为一个问题提出的。

  在文学艺术范围里,不仅悲剧,目前还有很多很多的问题。像各种讽刺作品,批评到哪一行,哪一行就不高兴,马上否认他们这一行里有这种人和这种事。写东西的人尽碰着这类的事,就不敢再写了。久而久之,无形中产生了一种“戒条”:某些东西不能写,某些东西不能唱,某些东西不能画。

  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反映了我们的民主生活还不太够。我们革命胜利为时不久,民主生活中发生这种现象也是可以理解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提出,我觉得,其作用之一就是改变这种情况,让我们的民主生活更兴旺、更发展。

  方针提出以后,批评者、编辑又产生了新的顾虑。到底怎样“放”?大家看法还不一致。有些青年人认为什么都可以“放”;有些老年人则认为要慎重,不能乱“放”。报刊也往往是这期“放”了,下期马上又“收”了;遇着叫倒好的就赶紧“收”,下期赶快登些相反的东西。

  我觉得,“放”的工作目前还执行得不好,这使统战工作也受了影响。有些人几年来都没说话,“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提出后,刚写了一篇文章,结果“啪”的一下子又给打回去了,只好再有话就憋在肚子里。这实在对团结不利。我觉得现在应该让这些人敢讲话,这才是“放”。如有不同的意见,也不必忙着批评,不妨慢慢商议,别过急,也别过火。

  能不能“放”,既然是和我们的民主生活密切相关的,这也就是个长期的经常的问题,不能在一天里就完全解决;必须各方面都打消顾虑,又要耐心地细致地去作,才能“放”得开,“放”得好。

原载1957年4月21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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