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散文集  我拥护大力推行民族共同语

  我拥护民族共同语的推行,大力推行!

  记得当我在小学读书的时候,北京城里的满族人和汉族人虽然都说北京话,可是稍有不同。举一个例子:汉族人管祖母叫奶奶,满族人却管祖母叫太太,而管母亲叫奶奶。在那个年月,汉满两族的感情本不很好,而语言的不完全一致更加深了彼此的歧视。

  后来,我入了中学。同学中常常闹意见,吵架拌嘴。主要的又是语言作怪。大家的口音不一致,词汇不一致,这就产生了偏见和误会。一来二去,四五十个同班的学友就按语音的不同分成了几个小集团。

  以小见大,由前边举的两个例子可以推想到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语言的统一或分歧实在是一件关系着国家、民族团结和兴亡的大事。

  再举一个相反的例子:二十多年前,我去到新加坡教书。我心中非常不安。我既不会讲广东话,也不会讲福建话。到了那里,我怎么办呢?可是,我没有遇到一点困难。因为那里的中、小学教师全是说普通话的,所以连小学学生都能听懂我的话,更不用说中学了。这使我在学校里像在家里一样,师生的感情非常的好。感谢普通话,它使我在国外得到温暖,完成了教学的任务,它使我们远离祖国的侨胞一天比一天团结得更好!这也证明推广普通话是可以行得通的。

  我说我热烈地拥护大力推行民族共同语,前面所举的反正两种实例会使我不说假话!

  我是个职业的作家。为证明我拥护推行民族共同语,我愿从运用语言上尽到我的力量,有助于这个运动的顺利进行。我决定:

  (一)少用土语方言。在我以前的作品里,我的确是用了普通话,这是我的好处。可是,我也有缺点:爱用北京土话。原因是我以为某些土语的表现力强。事实证明,我以为表现力强的话语别人却不懂,不懂还有什么表现力可言呢?文艺作品本是为教育人民的,可是因为土话太多,剧本没人上演,小说读不明白,岂不是弄巧成拙,反倒减少了宣传教育的效用么?

  这可并非是说摒弃一切土语方言,我应当:

  (二)选择地运用土语:这就是说,我不再随便乱用我所熟悉的土语,而要经过考虑,把真值得保存的保存下来,丰富我们的语言。这是运用土语,洗炼土语,而不是像我在从前那样,卖弄和偷懒。卖弄自己会写地道北京话会忽略了为群众服务。一本作品是希望广大群众能读、能懂,得到好处的。所谓偷懒,就是大笔一挥,不加思索,只管自己写着痛快,不管别人懂不懂。只有明白了推行普通话的重要,卖弄与偷懒才会得到矫正。这样矫正也并非要因陋就简,只写些呆板的话语,千篇一律的文章。不是这样。我们必须:

  (三)创造语言:我相信普通话有很大的潜力,等待作家们来发掘。看,“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闹”字够多么通俗,又多么富于表现力啊!我们是应当这样创造,不是标奇立异,令人感到高深莫测,越读越胡涂。我们能够,也应该,从大家都能明白的语言中出奇制胜,使人既能懂,又喜爱。能这样创造,就不必担心受到普通话的限制。从普通话里创造出文学语言才是作家的责任与本领。我愿意这样做。

  说的对不对,请代表们批评。

原载1955年10月26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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