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三三年二月六日
家璧兄:
事实使你以为我变化无常,有如孙行者。但事实究竟是事实。前两天听郑振铎说:《小坡的生日》底版已毁,可以提交别家承印。我马上就去信问,是否还通知“商馆”一声,以免事后有麻烦。他还未回信。假如“小坡”能自由,那真不错;一、“小坡”很得文人——如冰心等——的夸美。二、六万多字长,恰好出小书。三、是我得意之笔。四、能马上就印,不必等着。五、北平与济南的国语运动机关久想印它,为宣传纯正国语的教本;“良友”能印岂不甚好。
等等郑的回信吧 。他说“行”,马上我将《小说月报》登过的全份奉寄。《离婚》呢,就再讲了。
《离婚》不能快成,我于上课时间实在没工夫写。况且,我要拿它恢复被“猫城”所丢的名誉,非详加改正后不出手。再说时局如此,而我又非幽默不可,真是心与手违;含着泪还要笑,笑得出吗?不笑,我又不足得胜!
不过,您如不要“小坡”,而一定要《离婚》,也可以;只是得等些日子。非到暑假,我不能安心写。
广告请迟一下再登吧。如愿要“小坡”,请等我的信。如不愿要它,而要《离婚》,请先给我个信。
祝吉
舍予二月六日(二十二年)
二 一九三三年七月十二日
家璧兄:
《离婚》于本月十五号可得,约十一万左右。比“猫城”强得多,紧练处非《二马》等所及。未悉兄是否在沪,谨先函询,恐寄到有失闪也。如兄在沪,当于十七八号全部邮奉。弟向不愿作序,仍愿付之缺如。
祝吉
舍予七月十二日(二十二年)
三 一九三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家璧兄:
谢谢信,并谢谢为《离婚》这样分神,而且这样的客气!短文虽写了不少,但均系一时游戏,景过势迁,或即失其趣味。且匆匆写成,文字多未妥当。 所以始终无意把它们集中起来。再说中国今日文艺界,以浮浅为一大病;幽默虽未必与浮浅同一意义,但那些短文确是信手写成的,故亦不愿郑重其事的印起来。
我倒有个意见,不知您以为如何?我向来不大写短篇小说,可是今春各杂志征稿,无法均以长篇为报,也试写了几篇短的。最近《文艺月刊》登的《大悲寺外》居然得了些好评,在“自由谈”上也还有为这篇而起的辩论。本月又寄了两篇,将分登于《文艺》与《文学》,也还不算坏。好不好再等些日子,凑足了十几篇——现在即能凑上八九篇,但字数当不过五万,或者太少了——归尊处出的短篇集,已有的几篇,有的严重,有的幽默,还不至太单调。你如以为可办,请先看看,《大悲寺外》(《文艺月刊》四卷一期),《歪毛儿》(《文艺月刊》四期,下月的),与《微神》(《文学》四期,下月的)。这三篇如有可取,我便将以前的选取几篇,再等写一两篇较长的,共凑十来篇,约六七万字。全听你的,我没有主意。
幽默文章大概都凑上也没有多少字,恐怕还成不了“集”。还有在“自由谈”上与“语林”上的我都没留稿子,登出后我也没看见,这还是怕麻烦。
说了一车不得要领,还是听您的吧。
祝吉
舍予八月二十八日(二十二年)
原载《现代中国作家书信》,孔另境编,1936年5月生活书店出版
四 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电报
中国 上海
四川路250号(中段)
晨光出版公司
赵家璧先生收
确认《离婚》版权合法性至关重要,如有必要和可能,请于内务部查询后并电告以下情况:1933年出版的《离婚》的中文版版权手续是否完备?如果是,请列出保护版权的各项规定:1933年版的封面是否印有版权字样?如果有,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请将原文抄我;另外,请将1947年版及其他版本的有关情况按上述要求寄我。上述情况请电告我在纽约的出版人,电报费我已预付。地址:纽约,哈布雷斯。
请将您手中的其它有关资料也寄我。
舒舍予
引自舒悦:《老舍致美国友人书简四十七封》
原载1988年《十月》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