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日
××兄:
真的,十年不见了!光阴简直像飞走了似的,我已有些白发了!我的写作的雄心还在,可是,想要似十年前那样刷刷的一阵就得一两千字,已不可能。我恨提那个“老”字,但是,工作的慢,没有精神,不是“老”,又是什么呢?
在此一年半了。去年同曹禺到各处跑跑,开开眼界。今年,只剩了我一个人,打不起精神再去乱跑,于是就闷坐斗室,天天多吧少吧写一点——《四世同堂》的第三部。洋饭吃不惯,每日三餐只当作吃药似的去吞咽。住处难找,而且我又不肯多出租钱,于是又住在大杂院里——不,似应说大杂“楼”里。不过,一想起抗战中所受的苦处,一想起国内友人们现在的窘迫,也就不肯再呼冤;有个床能睡觉,还不好吗?最坏的是心情。假如我是个翩翩少年,而且袋中有冤孽钱,我大可去天天吃点喝点好的,而后汽车兜风,舞场扭腚,乐不思蜀。但是,我是我,我讨厌广播的嘈杂,大腿戏的恶劣,与霓虹灯爵士乐的刺目灼耳。没有享受,没有朋友闲谈,没有茶喝。于是也就没有诗兴与文思。写了半年多,“四世”的三部只成了十万字!这是地道受洋罪!
有这一点解释,您和朋友们大概,我希望,就可以原谅我的乏善可陈,久缺通候了吧?
我的肚子还时时跟我捣乱;懒得去诊治,在这里,去见个医生比见希特勒还难;呕,原谅我,我以为那个恶魔还活着呢!痔疮也不减轻,虽然天天坐洋椅子!头还是常常发昏。谁管它呢,这年月,活着死去好像都没有多少分别。假若一旦死去,胃,头,痔不就一下子都好了么?
多想写一点旅美杂感,可是什么事都非三天两天能看明白的,总写些美国月亮如何的光明,有什么意思呢?写杂感也须读许多书,我的头昏,读不下书去。
酒可不大吃了。吃一点,因为头昏,就会醉;爽兴不吃。没有醇酒,似乎也就没有妇人;也好,这样可以少生是非。
百老汇的戏,有时候有一两出好的,看看还过瘾。至于电影,纽约所有的好片子,全是英国的,法国的,与意大利的。好莱坞光有人才,而不作好片子,连我都替他们着急。最近纽约一城,即有四五部英国片子,都是连映好几个星期!
物价不得了!比起去年来,大概现在的一元只当去年的半元了!什么都涨价,天天涨;看得过去的皮鞋已经十五元一双了。在重庆时,我就穿不起皮鞋,难道在美国也得光脚么?北平谚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好,这倒也有个意义,请你捉摸捉摸看!
请代问“文协”的朋友们好!
祝吉!
弟舍上。十一,二,纽约
原载1947年11月17日香港《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