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散文集  不要饿死剧作家

  剧本是戏剧的母亲,没有写好了的剧本,就没有舞台上的戏剧。昔日老伶工私藏的“本子”是绝对不肯轻易给别人看的。在西洋,一出戏出演的第一日,观众们是要在末一幕闭幕时请出剧作者,给他喝彩的,因为剧本是他写的。

  中国的话剧作者,因为负着倡导的责任,不肯像昔日的伶工那样把剧本藏得严严紧紧的,而社会上又似乎只知看戏,并不管舞台上的一切原是由剧本发生出来的。于是乎,话剧的作者苦矣!

  西洋的观众晓得给剧作者喝彩,当然也就晓得剧作者既花了心血,便应当获得报酬。他们也许还知道,剧作者若得到报酬,衣食无忧,便会去从容的再写新剧。这仿佛是毫无不近情理之处,于是在他们的法律上就定好剧作者应拿上演税。

  中国人也喜欢看戏,而且不断的嚷嚷着要看好戏。可是,大家并没管中国的剧作者是以自己的血汗代别人挣钱——戏演过了,上演税呢?十之八九是一字不提。

  以我自己来说吧,二三年来,我试作了几个剧本。在我,这是为学习学习,本不求大红大紫的成为中国的萧伯纳。但是学习也要花费光阴,耗费心血,也要喝茶吃饭。我不能因为是在学习,便可以不吃东西。况且,有人要演我的戏,便是看中了它,也就应当给我上演税。天理人情,才两无缺欠。可是,我的戏被演出了,而上演税则仅属偶然的收入。好吧,穷而后工,我只好等到快饿死的时候再学习剧本吧;现在,我停止学习——万一快饿死的时候而仍不能“工”,岂不过于冒险么?

  在我写过的剧本中,以《残雾》及《国家至上》(后者系与宋之的先生合著)为最流行。《国家至上》一剧曾在重庆、成都、香港、桂林、西安、兰州,甚至于在云南的大理,演出过。只有重庆、桂林两处给过上演税。这岂只是剥削作家,也是屠戮戏剧。我费了心血光阴写了剧本,而得不到我应得的生活费用,我只好停笔不写。自然,我不写剧本也与戏剧运动无碍,因为我根本就写不出好东西来。可是那能写出好剧本的朋友们也同遭此厄运,岂不就有“戏剧种子绝矣”之险么?

  在抗战中,戏剧在宣传抗战,教育民众上尽了极大的力量。我真不愿看着戏剧作家都抱屈含冤的饿死!

原载1943年3月《戏剧月报》第一卷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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