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江紅第二十二回 燈下話餘驚共消長夜 案中藏祕計對質公庭

  原來這個婦人,不是孫氏,卻是小香的母親劉氏。她一腳踏進來,看到屋子裏這些人,也是一怔。他們還沒有回家,究竟女兒做了什麼事,要他們如此追究呢?桃枝見是她來了,倒放了心,便道:“你老人家是來找小香的吧?”劉氏道:“這樣夜深,她還沒有回去,偏是這位柏先生又有事要找她。李老闆,你知道她到哪裏去了嗎?”桃枝道:“她在六朝居比我先走,我哪裏知道?”劉氏道:“她平常晚上出去,總要告訴我是到什麼地方去的。這一回,她不做聲就溜走了,怪不怪?”桃枝聽了這話,眼望着柏正修三人微微一笑。劉氏道:“李老闆,你知道我小香究竟惹下了什麼禍事嗎?怎麼柏先生追究她追究得很厲害呢?”桃枝道:“其實是不相干的事,今天請你老人家不要問,過兩天你自然明白了。”劉氏自沉吟了一會子,對大家望了一望。柏正修向大家看了一遍,又望着萬有光道:“老萬,我看這事內容複雜得很,今天業已夜深,不用鬧了,我們回去吧。”萬有光一推門就看到桃枝一臉不高興的樣子,早就想走。現在柏正修自動地說走,自是極端地贊成,他首先便站起來了。桃枝笑道:“歌女家裏,夜深也不便挽留貴客,我赤了腳還沒穿襪子,恕不送了。”柏正修自也只好走着,洪省民卻始終不說什麼,跟着走了。

  桃枝一直聽到外面有汽車開走之聲,心裏才放下了一塊石頭,本來屋子裏一男一女,可以放出來了。現在有小香的母親在這裏,將李太湖放出來,自己可擔任着一分不是。而況李太湖是要面子的人,未必肯出來。因之對劉氏道:“我嬸孃打牌去了,她倒鎖了門出去……”說着,聲音故意還大些,未到內屋門邊,重重拍了兩下。屋子裏的小香,知道柏正修走了,止住了抖,已坐起來。李太湖聽得清楚,知道小香的母親已經來了,再三的向小香做手勢,請她不要出去。小香也聽得桃枝在外面說,這屋子是空房,而且又拍了幾下,那意思就是不要人出去了,只得呆呆坐着。太湖睡在牀上,卻死也不肯起來。只聽得劉氏在那邊問道:“看柏先生那神氣,好像是說,小香拿了他的什麼走了,幾乎連我都放不過,李老闆知道是什麼意思嗎?”桃枝道:“大概總是這一類的事情。但是你暫時可以不問,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我都可以和你支開去。現在夜深了,你可以回去了。”劉氏道:“你嬸孃不在家,我和你做伴,陪你睡一晚吧。”桃枝笑道:“那倒是很好。但是小香回去了,打不開房門來怎麼辦呢?”劉氏道:“不要緊!我的鑰匙交在鄰居那裏,她可以拿去開門的。”桃枝笑道:“不怕人家偷東西嗎?”劉氏道:“有什麼給人偷?無非是些破破爛爛罷了。”桃枝一聽,這可急了,若是把他兩人關在這裏一夜,那是一個大笑話。自己心裏這樣躊躇着,表面上還是怕劉氏看破,依然裝出笑容來道:“對不住,我是喜歡一個人睡的。”劉氏笑道:“我早知道你是不願意我同睡一牀的,我找把鑰匙來,打開門,我到你嬸孃屋子裏去睡罷。”桃枝道:“有鑰匙我不會早打開門,去滅了燈嗎?你真有這好意思陪我睡,你就撞開門進去罷。”劉氏心想,哪個歌女,也不免有她自己的祕密,既是她不肯讓我進去,我又何必爲難?便道:“我和你說得玩的,我坐在這裏等一會子吧。我剛纔來的時候,有一名警察跟在我後面,好像是很注意我,我再坐一會子,等他走了再回去。免得在路上受他的盤問。”桃枝道:“什麼!有警察跟住你?”劉氏道:“可不是嗎,我倒吃了一驚,我成爲一個賊了。”桃枝道:“那也難怪,夜半更深,這些人來來去去,也難怪警察注意了。”劉氏本來有些膽怯,經桃枝這樣一說,她更是不敢出去。坐着又談了一會兒,直等着時鐘敲過兩下響,劉氏道:“我來了這樣久,大概是警察不會等的了,我走吧。”桃枝道:“我也讓你們糾纏得可以了,我也不必假客氣,說什麼再坐了。”這句話,分明是催劉氏走,劉氏不好意思再坐,就起身出門去了。

  這個時候,旅館自然是關上了大門。劉氏出去,將各重門開着一路響。桃枝等門關着響了,然後才笑道:“隔壁屋子裏二位,現在可以大膽出來了。”李太湖就首先搶着開了門走出來,手上捏了一塊手絹,還不住地揩汗。笑道:“今天晚上,這是一臺什麼戲?真合了那句俗話,煩惱皆因強出頭了。”桃枝道:“現在你要回去,我也不讓你走了。你想,這時候一個年少的男子,由我屋子裏走出去,門口的警察抓着了你,他能甘休嗎?”太湖道:“不能回去怎樣辦?你太吃虧了。”小香接着道:“你還說笑話,我嚇掉了魂。”她一面說着,一面用一手不住地去撫着頭髮,斜着靠了牀站定。桃枝道:“事到如今,只有啞子吃黃連,苦在肚裏了。你還緊鎖兩個眉頭做什麼?李先生呢?屈居在我嬸孃牀上一夜,你呢,和我同牀共枕。”說着,嘻嘻地笑了。小香一隻手扶了額頭道:“好姐姐,你給我想點法子吧,這事怎樣了結呢?”桃枝道:“我說的就是法子。到了明天上午,你大大方方地回家去,就讓李先生一早到夕照寺去一趟,在那裏安好了伏筆,說你二人昨晚住在他們那裏。只是一層,這事不打官司便吧,若打官司,你要承認你們已經結婚了。”太湖哎呀了一聲,伸手搔着頭髮。桃枝道:“覺得這話奇怪嗎?”太湖笑道:“剛纔這一幕趣劇,本來就是權從的意思,再要向下說,我可不幹。我想秦老闆對我自然可以原諒的,但是她令堂,她會疑心我。”桃枝笑道:“你不是說無論有什麼犧牲,都在所不計嗎?”說着話,看看小香的樣子,還有點怒色,淡笑一聲,也就不說了。太湖見桌上擺着有香菸,拿起一根,坐在一邊慢慢地抽。桃枝見小香還呆站着,用手拍拍牀道:“怎麼樣,你們打算混我一晚不睡嗎?我犯了什麼法!”小香用手扶着頭,眼淚要流出來,無精打采地道:“你想,我心裏像火燒一樣,睡得着嗎?”於是三人都默然無話可對。大家又坐了一會兒,還是桃枝先開口道:“大家都不願睡,我也沒有法子。我抓些瓜子來嗑着,大家解解悶吧。”於是打開櫥抽屜,抓了兩大把瓜子,放在桌上,對太湖招招手道:“吃一點嗎?孤男寡女,同坐一房,有點心猿意馬吧?”說着,哈哈笑起來了。

  太湖也覺無聊,手上抓了幾粒瓜子,開着她這房間後面的窗戶,向外看了一看天色。只見上面有星光,下面也有星光。原來這旅館的後方,正靠着秦淮河。夫子廟臨河的房屋,不少窗子外便是水的。這窗子外有一小塊空地,生着一棵矮樹,只有一隻無人的小遊船,系在那裏。太湖看了一看,也沒做聲,依然把窗子關上。又坐了一會,對桃枝道:“我要出去一下,請你輕輕的和我開了門。”桃枝以爲他要方便方便,就指示他向後面去。太湖輕輕的道:“你們睡吧。”桃枝也沒留意他這話,依然在屋子裏等着。不料等了整二十分鐘,不見他回來。桃枝道:“這奇怪得很,怎麼出去如此之久?”於是開着窗子向外一看,哪裏有人?同時在窗子外的一隻小遊船也不見了。桃枝道:“這人很不錯,他怕我們不睡,偷着撐了船走了。我們不要埋沒他的好意,睡了吧。”於是關起了房門,自睡覺了。

  二人次日醒來,已是十一點多鐘了。桃枝尋出一件舊衣服,讓小香穿了。先走出旅館,四周看了一看,見並沒有可疑的人,然後叫小香回家去。小香把所有的東西,都很放心地存在桃枝這裏,然後垂着頭,趕快地走出旅館來。還沒有走多少路,就聽到身後有一陣很急促的腳步聲,回頭看時,是李太湖來了。小香想起昨晚的事,不免臉上紅了。太湖走向她的身邊,輕輕地道:“秦老闆,你放心回去吧。我一早到清涼山去了一趟,把腳步都安好了。你只說昨晚和我到夕照寺去過了一夜,別的一概不知道就行了。甚至乎鬧到法庭去了,你也這樣說。”於是把口供都預先告訴了她,小香不好意思說什麼,只點點頭。太湖道:“你只管鎮靜些,不要害怕,我送你回去吧。”小香也不做聲,由他伴送到自己大門口。小香還不曾進大門,劉氏卻和柏正修,同了兩名警察一路走了出來。太湖看到兩名警察情知不妙,也就站了不走,看他如何辦?劉氏先開口道:“小香,你昨晚上哪裏去了?這個柏先生找你,有事要和你說。”小香聽了這話,如何不心跳?太湖便搶上前道:“昨天晚上的事嗎?這不能怪她,完全是我的錯。”柏正修見他也是穿的一身西服,並不像個下流人。對他望着問道:“是你的錯,你姓什麼?”太湖道:“不錯,一切責任我都負了,和秦老闆沒事。”警察道:“既是他承認負責任,把他一塊兒也帶去吧。”太湖道:“很好!我們這件事,總也要見見官纔好。”說着話時,不住地向小香丟着眼色。小香見他挺身而出,料得他是要依計行事。事已至此,怕也無用,便對警察道:“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我們決計不跑,街上走得難看,讓我坐車到區吧。”警察一看都是些體面的人,於是讓原被告一共四人,一路坐車到區。區長略微一問,事關刑事,便轉送到法院去了。

  在法院裏審過了一堂,小香有竊盜的嫌疑,太湖又有誘姦的嫌疑,免他二人串通口供起見,結果是羈押起來了。過了五天,偵察已畢,檢察官起訴,法庭傳齊了人證,於是開庭來審這件案子。原告席上是柏正修,被告席上是秦小香、李太湖、秦劉氏,證人席上是李桃枝、於水村、萬有光、金老闆、高升旅館茶房、垂楊旅社茶房、美化照相館夥友。法官法警各人了席次。法官先傳原告問了姓名、職業和事實的經過,問:“你何以知道你的東西是小香偷了?”柏正修答:“我約了她十一點鐘到旅館去談話,在十點半鐘,大門口的茶房,看見她進了旅館,我牀上還有一條女子用的花綢手絹。我想那個時候,除了她,不會有第二個女子進我的房。”問:“丟東西的時候,你在哪裏?”答:“我在萬有光房間裏。”問:“你回房來什麼時候?”答:“十點五十分。”法官道:“好,你退下。傳證人萬有光。”萬有光由證人席上走出來,站在案前的欄干內。問過了姓名職業,問道:“你們那天吃晚飯的時候,約了秦小香十一點到旅館去談話嗎?”答:“是的。”問:“秦小香去沒有去呢?”答:“我不知道。因爲十點半至五十分,我在自己房間裏。”問:“那條花的綢絹,你能證明是秦小香的嗎?”答:“不能證明。”萬有光退下。傳高升旅館茶房。法官問:“那天,你看見秦小香到旅館去的嗎?”答:“十點三十五分的時候,看見她去。”問:“穿什麼衣服?”答:“穿綠色的旗夾衫。”法官指着被告席上的秦小香道:“是不是她身上這件紫色旗衫?”答:“不是。”法官問:“假設是她到旅館裏去了,也許她進別人的房間嗎?”答:“也許。”茶房退,傳桃枝。問:“小香在茶樓上清唱之後,什麼時候走的?”答:“不曾留意。但是不會出十一點鐘,因爲十一點鐘以後,我也走了,她走在我前。”問:“小香和柏正修的感情如何?”桃枝答:“推事明鑑,一個歌女和一個茶客往來,感情這兩個字,還用得問嗎?”法官聽了這話,微微一笑。問:“小香爲人,品行怎樣?”答:“法官,我也是一個歌女,歌女當然是沒有什麼身份,也不至於做賊。”法官摸了一摸鬍子,笑起來了。

  桃枝退下,傳被告小香。問:“那天晚上十點鐘以後,你到哪裏去了?”答:“我出了六朝居的門,遇到李太湖,他要我散步,我跟着到夕照寺去樑家去了。”問:“樑家有些什麼人?”答:“主人翁病在醫院裏,他太太也在醫院裏。到的時候,有他寄居的朋友于水村在那裏。”問:“什麼時候到樑家的?”答:“約莫十二點鐘,因爲路太遠了,我們是走去的。”問:“李太湖要你到樑家去,事先說明了沒有?”答:“是說明了。”“那麼你們是和姦。”小香低了頭,半晌沒做聲。法官問:“你們有過姦情幾次?”答:“一次都沒有。”問:“胡說!沒有姦情,何以夜深到樑家去寄宿。”答:“是,但是……”問:“但是什麼?”答:“我們不是奸,我們是夫妻。”問:“你們是夫妻,正式結過婚嗎?”答:“沒有。因爲家庭通不過,就很簡單的祕密宣佈結婚了。”問:“宣佈結婚,對誰宣佈?”答:“就是這位於先生。”問:“在什麼地方?”答:“在清涼山翠微亭上。”問:“什麼時候?”答:“就是那晚前一天的上午。”問:“這是不合法的,你知道嗎?”答:“知道,但爲了愛情的緣故,望法官原諒。”小香退下去,傳太湖。問:“那天你爲什麼把秦小香帶到樑家去?”答:“因爲我愛她!”問:“她不是你的妻嗎?”答:“是……”說着,他頓了一頓,回過頭望了小香一望。那個是字的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問:“既是你妻,你爲什麼不答應是你妻該同居?卻答應是愛她?”答:“推事,我不應該愛她嗎?”法官笑了,法警笑了,全法庭的人都笑了。太湖站在欄干邊,倒低了頭,手只撫摸着欄干。問:“你住在樑家是誰開的門?”答:“是我的朋友于水村。”“那天還有別人知道嗎?”“夜深了,其餘的人未起牀,但是我到那裏去是公開的,並不瞞着人。”太湖退。

  傳於水村。問:“你要說公道話,你是全案最關緊要的一個證人了。你知道李太湖和秦小香是什麼關係?”答:“我知道他們由朋友變成夫妻。”問:“他兩人很有愛情嗎?”答:“秦老闆愛不愛李先生,我不知道,若說李先生對於秦老闆,是愛到死而無怨。”問:“你何以知道?”答:“我和他各愛一個歌女,共謀進行,所以彼此的心事都不相瞞。”問:“他成功了,你呢?”水村略側着身子,由桃枝那裏望到萬有光那裏,然後躊躇着答道:“設若這個問題,對於本案沒有什麼關係的話,我請求庭長不問我。”法官點頭微笑。被告和證人席上,這時你偷看我,我偷看你。問:“就不問吧。那天太湖小香去了,你何以開門容納?”答:“太湖原也是寄居朋友之一,他在那裏有房間。他帶了他的愛妻去度蜜月,我一個第三者,有什麼法子不容納?推事明鑑,就是那天晚上,推事是我的話,恐怕也不好意思讓他們跑回夫子廟吧?”全法庭的人,鬨堂大笑起來了。水村退下。傳劉氏上去問話。問:“那天晚上,你女兒什麼時候走的?”答:“在六朝居唱完了戲,就沒有回來。”問:“她唱戲的時候,穿什麼衣服?”答:“穿綠色旗衫。”問:“她回來的時候何以穿着身上這件紫色的衣服呢?”答:“她唱戲不紅,衣服少,好的捨不得穿,只要唱完了戲,她就換下來的。”問:“她在哪裏換的衣服?”答:“我不知道。”

  傳小香問:“你在哪裏換的衣服?”答:“我先帶了舊衣服,交給一個茶房老劉,唱完了戲,我在他手上拿了衣服穿着走了。”問:“這樣說,你是有心和李太湖出去住宿的了,不然,何以不回家換衣服呢?”答:“是的。”

  小香退下去,傳劉氏,問:“你的女兒和李太湖交朋友你知道一點嗎?”答:“我只知道他們彼此認識,別的不知道。我不能讓我姑娘嫁他這一個窮光蛋,我告他。”法官道:“你告他,那是另一件事,現在問不到。不過你女兒供是二十歲,李太湖供是二十六歲,他們已經可以婚姻自立了。他們除是手續欠缺一點,只要他們自己承認是夫妻的話,父母也是無法反對的。”

  說着,傳原告,“還有什麼話說沒有?”柏正修請的律師便道:“被告秦小香雖然是說那晚在夕照寺,但是李太湖是她的愛人,於水村是她的朋友,也許有人從中串通一氣,預先商量好了供詞,做好了證據了。”法官道:“也許兩個字,法庭上是不適用的。你還有別的證據嗎?”法庭上的義務律師也起立道:“原告以莫須有罪名,加到一個弱女子身上,本來不對。而況李太湖不過挺身出來爲秦小香做證人,將他告了,更是誣告。”

  法官宣告辯論終結,因對李太湖道:“你僅受了幾天拘留,你是很值得的。”說着微微一笑。又對秦小香道:“柏正修告你,並非有意害你,只是他的證據不充分,法庭是要照證據判案的。”又對柏正修道:“你既然是捧歌女的,花個三千二千當然也不在乎,對於你所捧的人,似乎不必如此追究了。至於在法律上說,你在十一點鐘的時候,約歌女到旅館裏去會話,你就有誘惑的嫌疑。我看你是看破一點吧。”說着,着被告交保回去,聽候宣判。於是這一幕變幻不測的戲劇,算是告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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