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散文集创作的自由

  周总理在文艺界座谈会上,谈到一个重要问题:我们走向社会主义,必须习惯于集体主义的生活,可是艺术创作又是个人的劳动,这就很难调处。

  是的,艺术创作既靠个人的劳动,就很容易产生个人主义。因此,我就想到创作自由的问题。

  有人说,创作必须自由,不受任何干涉。这似乎是说,作家宜有绝对的自由,否则碍难创作。可是世界上从古至今有没有绝对自由呢?没有。绝对自由只是个抽象名词。一个人若真有了绝对自由,别人就必定吃不消。在我们的社会里,有人若写出反社会主义的作品,人民便不答应。

  社会主义理想是让最多的人得到日益增多的自由。这跟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自由大不相同。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所谓的自由,实际上是为了资本家好去自由垄断,自由剥削,自由投机,即是横行霸道的自由。少数的资本家有此自由,大多数的人可就备受压迫,无法翻身。因此,社会主义的理想应当就是我们的理想;我们是作家,理应为保卫最多数人的自由而写作。我们必须克服个人主义,好去热情地为社会主义服务。既要为社会主义服务,就得接受社会主义文艺方针的领导。领导为的是明确方向,不是干涉写作。以行政命令方式干涉创作是不好的,但不能因此而排斥文艺事业的社会主义领导。

  我们的创作自由是要与社会主义的自由统一起来的。千百年来古圣先贤都以争取最多数人的自由为理想,这个理想已经在我们的国家里实现了,我们还不该要求自己为集体的利益而写作么?我们首要的任务是教育人民怎样克服个人主义,怎样树立社会主义的风气。

  克服个人主义不等于说我们不要独特的风格与作品的创造性。但是,独特的风格与创造性等等是为了社会主义服务,不是为了别的。在反右派斗争中,我们要锻炼自己,教育自己,克服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全心全意走社会主义的创作道路。

  这不是容易的事。我们必须在思想上赶上社会主义思想,否则过不去这一关;在感情上要有无产阶级的感情,才会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用我们的作品帮助社会主义的发展。克服个人主义不是消极的,而是要积极地把思想感情转变到集体主义上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逐渐地变为社会主义的文艺战士。

原载1957年7月22日《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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