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來多久啦?”他一看到我們兩個在長石凳上就說。“多幸福,像你們多幸福,兩個人逛逛公園……”
“坐在這裏吧。”郎華招呼他。
我很快地讓一個位置,但他沒有坐,他的鞋底無意地踢撞着石子,身邊的樹葉讓他扯掉兩片。他更煩惱了,比前些日子看見他更有點兩樣。
“你忙嗎?稿子多不多?”
“忙什麼!一天到晚就是那一點事,發下稿去就完,連大樣子也不看。忙什麼,忙着幻想!”
“幻想什麼?……這幾天有信嗎?”郎華問。
“什麼信!那……一點意思也沒有,戀愛對於膽小的人是一種刑罰。”
讓他坐下,他故意不坐下;沒有人讓他,他自己會坐下。於是他又用手拔着腳下的短草。他滿臉似乎蒙着灰色。
“要戀愛,那就大大方方地戀愛,何必受罪?”郎華搖一下頭。
一個小信封,小得有些神祕意味的,從他的口袋裏拔出來,拔着蝴蝶或是什麼會飛的蟲兒一樣,他要把那信給郎華看,結果只是他自己把頭歪了歪,那信又放進了衣袋。
“愛情是苦的呢,是甜的?我還沒有愛她,對不對?家裏來信說我母親死了那天,我失眠了一夜,可是第二天就恢復了。爲什麼她……她使我不安會整天,整夜?才通信兩個禮拜,我覺得我的頭髮也脫落了不少,嘴上的小胡也增多了。”
當我們站起要離開公園時,又來一個熟人:“我煩憂啊!我煩憂啊!”像唱着一般說。
我和郎華踏上木橋了,回頭望時,那小樹叢中的人影也像對那個新來的人說:
“我煩憂啊!我煩憂啊!”
我每天早晨看報,先看文藝欄。這一天,有編者的說話:
摩登女子的口紅,我看正相同於“血”。資產階級的小姐們怎樣活着的?不是吃血活着嗎?不能否認,那是個鮮明的標記。人塗着人的“血”在嘴上,那是污濁的嘴,嘴上帶着血腥和血色,那是污濁的標記。
我心中很佩服他,因爲他來得很乾脆。我一面讀報,一面走到院子裏去,曬一曬清晨的太陽。汪林也在讀報。
“汪林,起得很早!”
“你看,這一段,什麼小姐不小姐,‘血’不‘血’的!這罵人的是誰?”
那天郎華把他做編輯的朋友領到家裏來,是帶着酒和菜回來的。郎華說他朋友的女友到別處去進大學了。於是喝酒,我是幫閒喝,郎華是勸朋友。至於被勸的那個朋友呢?他嘴裏哼着京調哼得很難聽。
和我們的窗子相對的是汪林的窗子。裏面胡琴響了。那是汪林拉的胡琴。
天氣開始熱了,趁着太陽還沒走到正空,汪林在窗下長凳上洗衣服。編輯朋友來了,郎華不在家,他就在院心裏來回走轉,可是郎華還沒有回來。
“自己洗衣服,很熱吧!”
“自己洗得乾淨。”汪林手裏拿着肥皂答他。
郎華還不回來,他走了。
(本篇署名悄吟,創作於1935年3月至5月間,作爲“隨筆三篇”之二首刊於1936年5月1日上海《中學生》第6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