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去,我就願意進當鋪,進當鋪我一點也不怕,理直氣壯。”
新做起來的我的棉袍,一次還沒有穿,就跟着我進當鋪去了!在當鋪門口稍微徘徊了一下,想起出門時郎華要的價目——非兩元不當。
包袱送到櫃檯上,我是仰着臉,伸着腰,用腳尖站起來送上去的,真不曉得當鋪爲什麼擺起這麼高的櫃檯!
那戴帽頭的人翻着衣裳看,還不等他問,我就說了:
“兩塊錢。”
他一定覺得我太不合理,不然怎麼連看我一眼也沒看,就把東西捲起來,他把包袱彷彿要丟在我的頭上,他十分不耐煩的樣子。
“兩塊錢不行,那麼,多少錢呢?”
“多少錢不要。”他搖搖像長西瓜形的腦袋,小帽頭頂尖的紅帽球,也跟着搖了搖。
我伸手去接包袱,我一點也不怕,我理直氣壯,我明明知道他故意作難,正想把包袱接過來就走。猜得對對的,他並不把包袱真給我。
“五毛錢!這件衣服袖子太瘦,賣不出錢來……”
“不當。”我說。
“那麼一塊錢……再可不能多了,就是這個數目。”他把腰微微向後彎一點,櫃檯太高,看不出他突出的肚囊……一隻大手指,就比在和他太陽穴一般高低的地方。
帶着一元票子和一張當票,我快快地走,走起路來感到很爽快,默認自己是很有錢的人。菜市、米店我都去過,臂上抱了很多東西,感到非常願意抱這些東西,手凍得很痛,覺得這是應該,對於手一點也不感到可惜,本來手就應該給我服務,好像凍掉了也不可惜。走在一家包子鋪門前,又買了十個包子,看一看自己帶着這些東西,很驕傲,心血時時激動,至於手凍得怎樣痛,一點也不可惜。路旁遇見一個老叫化子,又停下來給他一個大銅板,我想我有飯吃,他也是應該吃啊!然而沒有多給,只給一個大銅板,那些我自己還要用呢!又摸一摸當票也沒有丟,這才重新走,手痛得什麼心思也沒有了,快到家吧!快到家吧。但是,背上流了汗,腿覺得很軟,眼睛有些刺痛,走到大門口,纔想起來從搬家還沒有出過一次街,走路腿也無力,太陽光也怕起來。
又摸一摸當票才走進院去。郎華仍躺在牀上,和我出來的時候一樣,他還不習慣於進當鋪。他是在想什麼。拿包子給他看,他跳起來:
“我都餓啦,等你也不回來了。”
十個包子吃去一大半,他才細問:“當多少錢?當鋪沒欺負你?”
把當票給他,他瞧着那樣少的數目:
“才一元,太少。”
雖然說當得的錢少,可是又願意吃包子,那麼結果很滿足。他在吃包子的嘴,看起來比包子還大,一個跟着一個,包子消失盡了。
(本篇創作於1935年3月至5月間,首刊於何處不詳,收入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36年8月初版《商市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