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季韶(继韶)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季韶四弟:

  手书敬悉。

  兹寄去大洋十三元,即希老弟代购《南菁丛书》全部,皮面有损,无伤也!

  附中事发生不久,此间已闹得满城风雨,我大有“走不脱”之势。一半日内即可见北高师附中信,成否不可必,则去留亦自不可定;不过在附中方面,有次箫做绍人,十有八九是可成,而在女中方面,则以有学生作梗,十有八九是“走不脱”也。“到那山,砍那柴”,走着瞧吧!

  书购妥后,先不必寄来,即可存老弟处,我如晋京,则岂不省了许多麻烦。不晋京,则屏兄明年来时,可以给我带来。

  近中思想,可于《失踪》中见之,不具述,又此篇艺术尚有缺陷,以急于付邮,不暇削改矣。

  此候健祺!

随敬白 十七日


  屏兄嘱问厦门李泉亭由中国银行与老弟汇去之钱——十七元——接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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