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  一九二六年二月十八日(青岛)

伯屏兄:

  前后所寄函均接到。计大连一函,京馆一函,西站一函,涿郡一函:共四件。

  ㄐㄧㄢㄒㄧㄚ君小照,久已收到。正以事已有成,所以不亟于寄去耳。兄何时来东?最好能多带几个钱来,好为季弟办理下“定”事宜。闻济垣教育界于阴历年前,又领得一个月的经费。兄能分润得些许否?大约兄来时仍须走海道,过青时,弟当与兄一同西上,襄办一切耳。

  十中校长刻已易人——于丹绂,前第一师范校长,是次箫夫人之舅,与次箫亦至好。弟已托次箫函致丹绂,务必留住杕生。至于我,则决不能再做青州之游矣。十之八九,仍须在此间蝉联下去;东昌事亦不可靠,至今尚不得李紫垣信,殊闷人!

  新正内,本拟将《浮沉》续完。弟之所以决意不在济南青州过年者,亦职是之故。不意志气消沉,思路滞塞,至今仍未能着手,言之可惭!至于小词印行专集,亦小有困难。缘《浴海集》、《簪樱集》全稿,都为潘君遗置家中,零星搜集,至为费事。且暂置之!兄过京时,不必再向李凌斗接洽矣。

  再过六日,便是卅初度,兄与季弟将何以寿我?诗耶?文耶?酒肉耶?大花鞋耶?一笑。

  此祝年禧

  伯母大人尊前代叱名!

弟随白言 二月十八日


  季弟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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