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卢伯屏  一九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屏兄:

  昨函并款五元想已寄到。

  弟准可以辞职北上。惟替人为难耳。校长又因公赴济,赞臣兄未便擅行主持。今晨打长途电话与校长,又未打通。赞臣兄甚焦急。弟亦无计可施。次箫荐王子约接弟手,刻正在进行中。

  王校长(敝校之长)儒楷(东省读如ㄐㄧㄞ,不读ㄎㄞ也。)刻住济南普利门外清河客栈。即请吾兄辛苦一趟,前往报告弟辞职经过,并磋商请子约事。子约与儒楷系同学好友,事或可望成。弟此刻只望接手有人,便可整装北上耳。

  辞职理由如下:

  1.那边系老师,情谊不可却;

  2.回本省做事,服务桑梓;

  3.并不为报酬,那边报酬,尚较此间为廉;(六十元)

  4.冀万一有新发展;

  5.本省找事不容易,时机一失,再寻为难。

  兄本此说去,想王校长亦难驳回也。兄前往时,可先打一电话,时其在家,方可前往,不至白跑一趟。

  弟刻拟下星期六过济。

  馀不具备。

  即请刻安

弟随再拜 十二日


  弟亦有函奉儒楷,但多客气话耳。

  此事本可不必烦老兄做代表,与王先生办交涉;但弟总以为如此一来,校长当更了然于弟求去之心情。弟前函太略,太客气,故又想出这一番周折来也。

  昨晚赞臣提议叫老冯来接我。此宁非滑稽?赞臣又言,若老冯来时,他便可自己做主,不必再俟校长之同意,今晨尚催弟向涿发一电报也。但弟以为老冯当然不干,弟亦殊不必做此无意识之举动耳。兄以为何如?

  今晨已与老冯去一平信,言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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