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公案第十二回 設奇謀拿獲左奎 審惡霸完案具結

彭公升了三堂,馬清、杜明把左青龍帶至堂前。彭公怒說:“你搶張永德之女,打壞張玉,剋扣餘順的糧價,趁此實招上來!”左青龍勃然大怒,說:“彭知縣,你私捏我的罪名,打算想要我的銀錢,我焉能服你。”彭公說:“帶上張永德,當堂對詞。”差役人等答應,帶上張永德跪在老爺面前說:“老爺與小人作主,那就是搶我女兒的,求老爺給我女兒報仇雪恨!”彭公說:“左奎,你可聽見,還不給我實說嗎?”左奎知道有人告他,說:“縣老爺貪圖他人銀錢,與我作對。”彭公說:“胡說,拉下去給我打。”左奎大吃一驚,嚇得胡鐵釘戰戰兢兢。

兩旁人役立時把那左奎按倒在地,重打四十大板,打得皮開肉綻。打完了,彭公說:“連他那跟人也給我帶上來,我要細問他。”胡鐵釘跪倒說:“大老爺,我不是左奎的跟人,他與我住街坊,今日他叫我跟他來,求老爺饒我吧,我家現有七旬老母親。”彭公聽胡鐵釘不住地哀求,又見他長的相貌平常,說:“來人,把他給我逐出衙門外。”胡鐵釘嚇得屁滾尿流,竟自逃之夭夭。彭公說:“左奎,你要想不說實話,焉能逃出本縣之手。我自到任,就知你的惡名素著。張永德之女,現在哪裏?

餘順的銀兩,你吞起來了,還不從實招來!“左奎本來無有受過官刑,倚仗銀錢勢力,在家結交官長,威鎮一方,無人敢惹。“

今日這四十板打得他叫苦哀求說:“老爺你不必打我,我有朋友來見你就是了。”彭公說:“哪裏的朋友,給我再打他四十大板。”兩旁衙役人等說:“快說,你要不說,又打你了。”左奎無奈,只得把所作之事從實招來,一概承認,說:“張永德之女,現住我家花園之內;餘順的銀兩,我家可以賠補;趙永珍之子,酒醉以後被我雞姦,酒醒之後,他說要告我,我就把他打死,叫醉鬼張二與魏保英擡了出去,埋在那亂葬山崗;霸佔劉四的田地五十畝,我也全都承認。”代書寫了招供,他畫了押。彭公把餘順叫上來說:“你候本縣給你追回銀兩。”又吩咐張永德說:“張永德,你候老爺把你女兒帶來,當堂領回。”

再吩咐馬清、杜明與李七侯:“你們到夏店街左奎家中,把張永德之女帶來,取二百五十兩紋銀,傳醉鬼張二、胡鐵釘到案,明日聽審。”三個班頭領諭下去,即把左奎獄中收禁。

彭公退堂,用了夜飯,時交二鼓,方纔安歇。次日天明起來,諸事已畢,吩咐升堂,三班差役人等在兩旁伺候。馬清、杜明、李七侯把銀兩呈上,說:“奉老爺的諭,現在已把張鳳兒帶來。張二逃走,不知去向,胡鐵釘亦在昨天逃去。”彭公說:“叫張永德把他女兒領回去,餘順領銀子當堂具結完案。”

又將左青龍提出來,一一對了詞,畫了押,彭公定了一個斬立決。方要帶左青龍下去,外面進來一人,身高八尺,頸短脖粗,身穿官服,頭戴官帽,面龐微黃,雄眉直立,二目圓睜,四方臉,準頭端正,四方口,年約三旬以外,直上公堂,抱拳拱手,說:“老父臺請了!晚生武文華有禮。”彭公一瞧,是一個舉人打扮,便問道:“什麼人,來此何干?”武文華說:“本縣舉人武文華,因爲老爺拿獲左奎,他乃本處的紳董,家道殷富,被人妄告。老父臺並不細查,嚴刑取供,凌辱鄉紳,吾甚不平,

特來請示。“這武文華是武家莊人氏,家中有田二百餘頃。他又是一個武舉人,與左奎是金蘭之好。聽人傳說左奎被人拿進衙門,特意前來辦理,要救那左青龍。彭公說:”武文華,你倚仗着是武舉人,擾亂本縣的公堂。左青龍身犯國法,現有對證,你豈不知王子犯法,與民同例?來人,把武文華給我逐出衙門外!“武文華說:”彭知事,你到任不久,凌辱鄉紳,剝盡地皮,我要叫你坐的長久,算我無能。說着,氣昂昂地下堂竟自去了。

彭公將左青龍收入獄中,定了斬立決之罪。方要退堂,忽聽外面又有人喊冤。彭公吩咐帶上來。當值差役們下去,把那兩個喊冤人帶上堂來,都是三十多歲,身穿月白布褂褲,足登白襪青鞋。東邊跪的那人,五官端正,膚色微黑,面帶慈善;西邊跪的那個,也是三旬以外的年歲,面帶良善忠厚之相。彭公看罷,說:“你二人爲何喊冤,趁此實說。”東邊跪的那人說:“小人姓姚名廣禮,家住何村,孤身一人,跟我姑母家中度日,今年三十歲。因昨日晚上,小人在村頭閒步,遇見笑話張興走得慌忙,彷彿有什麼事的樣子。小人平日也與他說笑,我就說:”張二哥,你發了財就不認得人了。‘他立時站住,顏色改變,說:“姚三哥,你叫我作什麼?’小人說:”你請我喝一杯酒吧!‘他拉着我到村內酒鋪之中說:“咱們兩個喝兩壺吧!’要了酒菜,我二人喝着,我就問他說:”你從哪裏來,爲何老沒有見你?‘笑話張興說:“今天從香河縣來,發了點財,你敢要不敢要?’說着,他從懷中摸出兩封銀子,放在桌子上說:”你要用,就給你一封。‘小人說:“我不敢用。’問他從哪裏得來的財?他說他在和合站害了一個人,扔在井內,得了一百兩紋銀。小人一聽嚇了一跳!我說:”我不使,你拿起來吧。‘喝了兩壺酒,我二人分手。小人到家,越想越不是,怕受他的連累。我今一早起來,正要進城告他,又遇見張興慌慌忙忙要逃走的樣子,我過去把他抓住說:“咱們兩個到城內鳴冤去!‘就拉着他來至此處鳴冤。小人與笑話張興素日並無仇恨,只因怕他犯事,小人有知情不舉,縱賊脫逃之罪。”彭公說:“你叫何名?通報上來。”張興說:“小人名叫張興,孤身一人,跟我舅舅家中度日。我舅舅在京都跟官,名叫劉祥,我舅母跟前並無兒女。昨日我舅舅回家來歇工,我在他家與他買辦物件,買了香河縣趙廷俊的田地六十畝,定明價銀四百八十兩。我舅舅昨日假滿,一個跟主人的人,不敢誤了,連忙的進京去了。臨行之時,告訴我說,定銀一百兩,要我舅母把銀子交我送到香河縣城內趙宅。他們家人說,他家主人不在家,出去拜客了。

我等到日落之時,就說:“你家主人來家時,叫他明天在家等我,我回家去了。‘走至村口,遇見那姚廣禮,他與小人說笑,我外號人稱笑話張興,我聽他說我發了財啦,故此戲言說,我在和合站害了一個人,扔在井內。老爺想情,我要真害人,我能對他說嗎?這是小人愛開玩笑之過,故此纔有今日之事。老爺如若不信,把趙廷俊傳來一問便知。”

彭公見他五官慈善,言語並不荒唐,說:“杜明辦文書,到香河縣把趙廷俊傳來,當堂聽審。”正說着,從外邊來了兩人,乃是和合站的鄉約劉升、地方李福。二人上來叩頭,說:“回老爺,現今我們和合站天仙廟前,有一口井,本街人都吃那裏的水。今日清早起來,有人打水,瞧見內有死屍一個,不知何人拋下去的?下役特意前來呈報老爺知道。”彭公一聽此言,心想又出岔事一件。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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