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八十八則 青糞

話說同安縣城中有龔昆;娶妻李氏,家最豐饒,性多慳吝。適一日岳父李長者生日,昆備禮命僕人長財往賀,臨行囑道:“別物可遜他受些。此鵝決不可令他受了。”長財應諾而去,及到李長者家,長者見其禮亦喜,又問道:“官人何不自來飲酒?”長財道:“偶因俗冗,未得來賀。”長者令廚於受禮,廚於見其禮物菲薄,擇其稍厚者略受一二,遂乃受其鵝。

長財不悅,恐回家主人見責,飲酒幾杯,悶悶挑其筐而回。回到近城一里外,見田中有羣白鵝,長財四顧無人,乃下田揀其大者捉一隻,放在魚池盡將毛洗溼,放入籠中。誰知鵝僕者名招祿,偶回家去,在山旁撞見長財,籠中無鵝,及復來田,但見長財捉鵝放入籠中而去。招祿且叫且趕,長財並不理他,只管行去。行了一望路,偶遇招祿主人在縣回來,招祿叫聲:“官人,前面挑籠的盜了我家鵝,可速拿住。”其主聞知,一手扭住。長財放下,乃道:“你這些人好無禮,無故扯人何干?”主道:“你盜我鵝,還說扯你何干?”二人爭鬧。偶有過路衆人,乃爲息爭道:“既是他盜的鵝,衆人與你解釋,可捉轉入鵝羣,如即合夥,就是你的;如不合夥,相追相逐,定是他的。”長財道:“衆人言之有理,可轉去試試。”長財放出鵝來入羣中,衆鵝見其羽皆溼,不似前樣,衆鵝相追相逐,並不合夥。衆人皆道:“此鵝系長財的,你主僕兩人何欺心如此?可捉還他。”其主被衆人搶白,覺得無趣,乃將招祿大罵。招祿道:“我分明前路見他籠中無鵝,及到田時,見他捉鵝上岸,如何鵝不合夥?”心中不忿,必要明白,二人扭打。

偶值包公行經此地,見二人打鬧,問是何事?二人各以其故言之。包公細看其鵝,心中思忖,說是招祿之鵝,何爲不合其夥?說是長財的,他豈敢平白賴人?其中必有緣故,想得一計,叫二人各自回家,帶鵝縣中,吩咐明早來領去。

次日,公差喚二人進衙領鵝。包公親看,乃道:“此鵝是招祿的。”長財道:“老爺,昨日憑衆人皆說是小人的,今日如何斷與他去?”包公道:“你家住城中,養鵝必是粟谷;他居住城外,放在田間,所食皆草萊。鵝食粟谷,撒糞必黃;如食草菜,撒糞必青。今糞皆青,你如何混爭?”長財乃道:“既說是他的,昨日爲何放彼羣鵝之中相逐相追,不合他夥?”包公道:“你這奴才還自強辯!你將水洗其毛皆溼,衆鵝見其毛不同,安有不追逐者乎?”鵝給還招祿,喝左右重責長財二十板趕出。邑人聞之,一縣傳頌,皆稱包公爲神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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