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let是一本深沉的剧本,充满了机智和冥想,但又是极有戏剧效果,适宜于上演的。莎士比亚的所以伟大,一个理由是因为他富有舞台上的经验,因此他的剧本没一本是沉闷而只能在书斋里阅读。譬如拿歌德的Faust来说吧,尽管它是怎样伟大,终不免是一部使现代人起瞌睡之思的作品,诗的成分太多而戏剧的成分缺乏,但在莎氏的作品中,则这两个成分是同样的丰富,无论以诗人而论或戏剧家而论,他都是绝往无继。
我最初读的莎氏作品,不记得是Hamlet还是Julius Caeser,Julius Caeser是在Mr. Fisher的班上读的,他一上了班,便说,Mr. A,你读Antony, Mr. B,你读Brutus,Miss C,你读Caeser的老婆的lines,于是大家站起来瞎读了一阵,也不懂读的是什么,这位先生的三脚猫智识真浅薄得可以,他和他的学生们都一样没有资格读Shakespeare。
读戏曲,比之读小说有趣得多,因为短篇小说太短,兴味也比较淡薄一些,长篇小说太长,读者的兴味有时要中断,但戏剧,比如说五幕的一本,那就不嫌太长,不嫌太短。因为是戏剧的缘故,故事的布置必然是更加紧密,个性的刻划必然是更加显明,剧作者必然希望观众的注意的集中不懈。因此,所谓“戏剧的”一语,必然含有“强烈的”、“反平铺直叙的”的意味。如果能看到一本好的戏剧的良好的演出,那自然是更为有味的事,可惜在中国不能多作这样的奢望。上次在金城看演果戈里的《巡按》,确很能使人相当满意(而且出人意外地居然很卖座,但我想这是因为原剧通俗的缘故),也许有一天正式的话剧会成为中国人的嗜好吧?但总还不是在现在。卖野人头的京剧(正统的京剧我想已跟昆曲同样没落了,而且也是应该没落的)太不堪了。在上海是样样都要卖野人头的,以明星登台为号召的无聊的文明戏,也算是话剧,非驴非马的把京戏和“新戏”杂糅一下便算是“乐剧”,嘴里念着英文,身上穿着中国戏台上的古装,一面打躬作揖,便算是演给外国人看的中国戏。当然这些都算是高等的,下此不必说了。
以舞台剧和电影比较,那么显然前者的趣味是较为classical的,我想现代电影有压倒舞台剧之势,这多半是与现代人的精神生活有关,就我所感觉到的,去看舞台剧的一个很不写意的地方,就是时间太长,除非演独幕剧。如果是一本正式的五幕剧,总要演到三个半至四个钟头的工夫,连幕间的间歇在内,这种长度在习惯于悠闲生活的人原不觉得什么,但在过现代生活的人看来就很觉气闷。至于如中国式的戏院,大概每晚七点钟开锣,总要弄到过十二点钟才散场。要是轰动一点的戏的话,那么也许四点半钟池子里已有了人,时间的浪费真是太可怕,再加之以喧阗的锣鼓,服装的眩目的色彩,疯狂的跌打,刺耳的唱声,再加之以无训练的观众,叫好拍手以及一切,一个健康的人进去准会变成神经衰弱者出来。
写于几天以前
用三天工夫读完了一本厚厚的小说,Arnold Bennett作的Imperial Palace——一个大旅馆的名字。A. Bennett是一个有名的英国作家,死于三四年之前,但这本小说的作风趣味我觉得都很美国化。所描写的是以一个旅馆为中心,叙述企业家、富翁、雇员,资本社会的诸态,规模很是宏大。在中国以都市商业为题材而得到相当成功的,也许只有一本《子夜》吧?但比起来不免觉得规模太小。文章写得很漂亮干净,不过读到终篇,总觉得作者的思想很流于庸俗。他所剖析的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的内面和外面生活之关系(或冲突),以这个为题目的似乎近来看见得很多,因此不令人感到新异。其中颇多入微的心理分析,这或者是作者技术最主要的地方。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个事业家,理智的人,但作者把他写得非常人情,主要的女性有两个,一个是所谓摩登女子(在中国不会有的那种摩登女子),个人主义的极端的代表,写得似乎过于夸张一些,但代表了富于想像厌弃平凡过度兴奋的现代女性之一个典型,在恋爱上幻灭之后,便潦草地嫁了人。另一个是有手段有才能的职业女性,但终于也伏在丈夫的怀里。似乎Bennett先生对于女性没有更高的希望,除了作为男人的asset之外(他把女人分为两种,一种是男人的资产asset,一种是男人的负担liability,而把大部分女子归入后一种),对于这点或者未必能令人同意,但也只好置诸不论了。
中译《田园交响曲》、《狱中记》、《死魂灵》读后感
《田园交响曲》:关于以一个盲人为题目,及后因眼睛开了而感到幻灭,这似乎不是第一本。确实的我曾读过几篇类此的故事,因此这书不曾引起我多的感想。诚然这是一篇好诗。
《狱中记》:有动人的力,可惜不是全译。
《死魂灵》:纯然是漫画式的作品,似乎缺少一般所谓Novel的性质,但文章是够有味的。
上海的出版界寂寞得可怜,事实上你跑到四马路去,也只有载着女人照片的画报可买。《译文》的停刊很令人痛心,关于文学的刊物别说内容空虚,就是内容空虚的也只有寥寥的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