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里看Booth Tarkington的《十七岁》,看到第二百页的时候,已经倦得了不得,勉强再看了三四十页,不觉昏昏睡去,做了许多乱梦,其中有一个梦五彩缤纷,鲜丽夺目(你有没有做过五彩的梦?),迨到睡醒,忽然看见电灯尚未扭熄,大吃一惊,如果给居停看见了,又要痛心电费。一看表已快五点钟,熄了灯,天也已亮,于是把《十七岁》看完,再睡下去,梦魇了起来,照例是身子压得不能动弹,心里知道在梦魇,努力想挣扎醒来,似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半身抬起,其实仍旧是躺在床上那一套。
在良友里用廉价把《十七岁》买来,作者B.T.或者不能说是美国第一流的作家,但总是第二流中的佼佼者。描写十七岁男孩子在初恋时种种呆样子,令人可笑可怜,至少很发松,大可供消遣之用。“大华烈士”以论语派的文字把它译出,译文也不讨厌。如果你不讨厌我只会向你献些无聊的小殷勤,便寄给你。实在!让疯头疯脑的十七岁做做恋爱的梦,也尚可原谅,如果活过了二十岁还是老着脸皮谈恋爱,真太不识羞了,因此我从来不曾和你恋过爱,是不是?
今天希望有你的信(但似乎是没有的样子)。我待你好。
吃笔者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