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星期日的下午二时,我从家里回到学校。至十一月十六日止连收你发牢骚的信,此后就未见信来,是没有牢骚呢,还是忍着不发?我这两天是在等信,至迟明天也许会到罢,我这信先写在这里,打算明天收到你的来信后再寄。
我十七日寄上一信及印章背心,此时或者将到了。但这天我校又发生了事故,记得前信已经提及,校长原是想要维持到本月三十的,而不料于十七日晨已决然离校,留下一封信,嘱教务,总务,训育三人代拆代行,一面具呈教育厅辞职,这事迫得我们三人没有办法。如何负责呢?学校又正值多事之秋,我们便往教厅面辞这些责任,教厅允寻校长,并加经费,十九日来了一封公函,是慰留校长,并答应经费照豫算支给的。但校长以为这不过口惠,仍不回校。现在校中无款,总务无法办;无教员,教务无法办;学潮未平,训育无法办。所以我们昨天又去一函,要教厅速觅校长,或派人暂代,以免重负,然而一时是恐怕不会有结果的。
现时我最觉得无聊的,是校长未去,还可向校长辞职,此刻则办事不能,摆脱又不可,真是无聊得很。
报章说你已允到中大来,确否?许多人劝我离开女师,仍在广州做事,不要远去。如广州有我可做的事,我自然也可以仍在这里的。
昨接逢吉信,说未有工夫来,并问我旧校地址,说俟后再来访,我觉得他其实并无事情,打算不回复了。
十一月廿一日下午二时。
MY DEAR TEACHER:
现在是星一(廿二)晚十时,我刚从会议后回校。自前星三校长辞职后,我几乎没有一点闲工夫了,但没有在北京时的气愤,也没有在北京时的紧张,因为事情和环境与那时完全两样。
今日晨往教厅欲见厅长,说明学校现状,不遇;午后一时往教育行政委员会,又不遇,约四时在厅相见。届时前往,见了。商量的结果,是欠薪一层,由教厅于星四(廿五)提出省务会议解决,校长仍挽留,在未回校前,则由三部负责维持。这么一来,我们就又须维持至十二月初,看发款时教厅能否照案办理,或至本星期四,看省务会议能否通过欠薪案,再作计较了。
你到广州认为不合的几点,依我的意见:一,你担任文科,并非政治,只要教得学生好就是了,治校恐不怎样着重;二,政府迁移,尚未实现,“外江佬”之入籍,当然不成问题;三,他行止原未一定,熟人也以在广州者为多,较易设法,所以十之九是还在这里的。
来信之末说到三种路,在寻“一条光”,我自己还是世人,离不掉环境,教我何从说起。但倘到必要时,我算是一个陌生人,假使从旁发一通批评,那我就要说,你的苦痛,是在为旧社会而牺牲了自己。旧社会留给你苦痛的遗产,你一面反对这遗产,一面又不敢舍弃这遗产,恐怕一旦摆脱,在旧社会里就难以存身,于是只好甘心做一世农奴,死守这遗产。有时也想另谋生活,苦苦做工,但又怕这生活还要遭人打击,所以更无办法,“积几文钱,将来什么事都不做,苦苦过活”,就是你防御打击的手段,然而这第一法,就是目下在厦门也已经耐不住了。第二法是在北京试行了好几年的傻事,现在当然可以不提。只有第三法还是疑问,“为生存和报复起见,便什么事都敢做,但不愿……”这一层你也知道危险,于生活无把握,而且又是老脾气,生怕对不起人。总之,第二法是不顾生活,专戕自身,不必说了,第一第三俱想生活,一是先谋后享,三是且谋且享。一知其苦,三觉其危。但我们也是人,谁也没有逼我们独来吃苦的权利,我们也没有必须受苦的义务的,得一日尽人事,求生活,即努力做去就是了。
我的话是那么率直,不知道说得太过分了没有?因为你问起来,我只好照我所想到的说出去,还愿你从长计议才好。
YOUR H.M.十一月廿二晚十一时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