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真是一言難盡!這回趕得着送老太太的終,幾次奔波還算是有意義的。”
“老太太的後事,想大致舒齊了吧。”
“哪裏!到了鄉間,就有鄉間的排場,回神咧,二七例,五七咧,七七咧,都非有舉動不可。我想不舉動,親戚本家都不答應。這次頭七出殯,間壁的二伯父就不以爲然,說不該如是草草。家裏事情正多哩,公司裏好幾次寫快信來催。我只好把家眷留在家裏,獨自先來,隔幾天再趕回去。”
“那麼還要奔波好幾趟呢。唉!像我們這樣在故鄉有老家的人,不好吃都市飯,最好是回去捏鋤頭。我們現在都有兩個家,一個家在都市裏,是亭子間或是客堂樓、廂房間,住着的是自己夫婦和男女。一個家在故鄉,是幾開間幾進的房子,住着的是年老的祖父祖母,父母和未成年弟妹。因爲家有兩個的緣故,就有許多無謂的苦痛要受。像你這回的奔波,就是其中之一啊。”
“奔波還是小事,我心裏最不安的,是沒有好好地盡過服侍的責任。老太太病了這幾個月,我在她牀邊的日子合計起來不滿一個星期。在公司裏每日盼望家信,也何嘗不刻刻把心放在她身上,可是於她有什麼用呢?”
“這就是家有兩個的矛盾了。我們日常不知因此而發生多少的矛盾。譬如說:我和你是親戚,照禮,老太太病了,我應該去探望,故了,應該去送殮送殯,可是我都無法去盡這種禮。又譬如說:上墳掃墓是我們中國的牢不可破的舊禮法,一個墳頭如果每年沒有子孫去祭掃,就連墳頭都要被人看不起的。我已有好幾年不去掃墓了。去年也曾想去,終於因爲離不開身,沒有去成。我把家眷搬到都市裏已十多年了,最初搬家的原因是因爲沒有飯吃,辦事的地方沒有屋住。當時我父母還在世,也贊同我把妻兒帶在身邊住,不過背後不免有‘養兒子是假的’的嘆息。我也曾屢次想接老父老母出來同居,一則因爲都市裏房價太貴,負擔不起,而且都市的房子也不適宜於老年人居住,二則因爲家裏有許多房子和東西,也不好棄了不管,終於沒有實行。遷延復遷延,過了幾年,本來有子有孫的老父老母先後都在寂寞的鄉居生活中故世了。你現在的情形,和我當日一樣。”
“老太太在日,我每年總要帶了妻兒回去一次。她見我們回去就非常快樂,足見我們不在她身邊的時候是寂寞不快的。現在老太太死了,我越想越覺得難過。”
“像我們這種人,原不是孝子,即使想做孝子,也不能夠。如果用了‘晨昏定省’‘湯藥親嘗’等等的形式規矩來責備,我們都犯了不孝之罪。豈但孝呢,悌也無法實行,我常想,中國從前的一切習慣制度都是農業社會的產物,我們生活在近代工商社會的人,要如法奉行是很困難的。大家以農爲業,父母子女兄弟天天在一處過活,對父母可以晨昏定省,可以湯藥親嘗,對兄弟可以出入必同行,對長者可以有事服其勞,掃墓不必花川資,向公司告假。如果是士大夫,那麼有一定的年俸,父母死了還可以三年不做事,一心住在家裏讀禮守制。可是我們已經不能一一照做。一方面這種農業社會的習慣制度,還遺存着勢力,如果不照做,別人可以責備,自己有時也覺得過不去。矛盾,苦痛,就從此發生了。”
“你說得對!我們現在有兩個家,在都市裏的家是工商社會性質的,在故鄉的家是農業社會性質的。我在故鄉的家還是新屋,是父親去世前一年造的。父親自己是個商人,我出了學校他又不叫我學種田,不知爲什麼要花了許多錢在鄉間造那麼大的房子。如果當時造在都市裏,那麼就是小小的一二間也好,至少我可以和老太太住在一處,不必再住那樣狹隘的客堂樓了。”
“我家裏的房子是祖父造的,祖父也不曾種田。——過去的事,有什麼可說的呢?現在不是還有許多人從都市裏發了財,在故鄉造大房子嗎?由社會的矛盾而來的苦痛,是各方面都受到的,並非一方受了苦痛,一方會得什麼利益。你因覺得到對老太太未曾盡孝養之道,心裏不安,老太太病中見了你因她的病幾次奔波回去,心裏也不會爽快吧。你住在都市中的客堂樓上嫌憎不舒服,而老太太死後,那所巨大的空房子恐怕也處置很困難吧。這都是社會的矛盾。我們生在這過渡時代,恰如處在夾牆之中,到處都免不掉要碰壁的。”
“老太太死後,我一時頗想把房子出賣。一則恐怕鄉間沒有人會承受,凡是買得起這樣房子的人自己本有房子,而且也是空着在那裏。一則對於上代也覺得過意不去,父親造這房子頗費了心血,老太太才故世,我就把它賣了,似乎於心不忍。”
“這就是所謂矛盾了。要賣房子,沒有人會買;想賣,又覺得於心不忍。這不是矛盾的是什麼?”
“那麼你以爲該怎麼辦?”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纔好。你知道我自己也不會把故鄉的房子賣去,我只說這是矛盾而已。感到這種矛盾的苦痛的人,恐不止你我吧。”
刊《中學生》第五十號(193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