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沒有對於任何問題作高深研究的野心,因之所買的書範圍較廣,宗教、藝術、文學、社會、哲學、歷史、生物,各方面差不多都有一點。最多的是各國文學名著的譯本,與本國古來的詩文集,別的門類只是些概論等類的入門書而已。
我不喜歡向別人或圖書館借書。借來的書,在我好像過不來癮似的,必要是自己買的才滿足。這也可謂是一種佔有的慾望。買到了幾冊新書,一冊一冊地加蓋藏書印記,我最感到快悅的是這時候。
書籍到了我的手裏,我的習慣是先看序文,次看目錄。頁數不多的往往立刻通讀,篇幅大的,只把正文任擇一二章節略加翻閱,就插在書架上。除小說外,我少有全體讀完的大部的書,只憑了購入當時的記憶,知道某冊書是何種性質,其中大概有些什麼可取的材料而已。什麼書在什麼時候再去讀再去翻,連我自己也無把握,完全要看一個時期一個時期的興趣。關於這事,我常自比爲古時的皇帝,而把插在架上的書譬諸列屋而居的宮女。
我雖愛買書,而對於書卻不甚愛惜。讀書的時候,常在書上把我所認爲要緊的處所標出。線裝書大概用筆加圈,洋裝書竟用紅鉛筆劃粗粗的線。經我看過的書,統體乾淨的很少。
據說,任何愛吃糖果的人,只要叫他到糖果鋪中去做事,見了糖果就會生厭。自我入書店以後,對於書的貪念也已消除了不少了,可是仍不免要故態復萌,想買這種,想買那種。這大概因爲糖果要用嘴去吃,擺存毫無意義,而書則可以買了不看,任其只管插在架上的緣故吧。
刊《中學生》第三十九號(193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