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季韶(繼韶)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季韶老弟如晤:

  在濟曾奉一函,諒已到。隨昨日回青,兩校衝突事或可由調人和解;不過既然在此地解決,則校長當然負責,我可置之不理,落得清閒矣。

  老弟前後所寄衣服,都已照領代收;皮馬褂系七日郵抵青局(即我晉省之日),已有同人代爲領出,可勿念。屏兄前日(九號)有電自上海來,大約一半日內準可到青。老弟可轉奉伯母,令高堂釋念也。

  《集霰》印刷事,甚爲難。我當轉託人向上海各書局售稿,或者有成,亦未可知。總言之,窮書生處處困難而已。可嘆,可嘆!隨半年來,困於病,忙於奔走,遂使學業荒廢,清夜自思,無以自解。老弟其勉之!此布。餘俟屏兄到後再談;即請

  近祺

顧隨頓 一月十二日下午


  此信方寫完,屏兄即到校,快慰之至!惟屏兄舟車勞頓,未克握管詳述一切;故隨先代達。專此再布,並候君培文友好!

隨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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