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外集拾遺補編備考:這回是第三次(文輝)


  國粹可分兩種,一曰文的,一曰武的。現在文的暫且不說,單說武的。

  據魯迅先生說,“打拳”的提倡,已有過二次,一在清朝末年,一在民國開始,則這回應該算第三次了。名目前二次定爲“新武術”,這次改稱“國技”,前二次提倡的,一是“王公大臣”,一是“教育家”,這回卻是“國府要人”。

  近來“首善之區”鬧得有聲有色的,便首推這次“國技表演”〔4〕。要人說:“這是國粹,應當保留而發揮之,”否則,便“前有愧於古人,後何以語來者,負疚滋甚”了。

  幸喜這“彌可寶貴”的打拳(國技)的遺緒,尚未斷絕,“國技大家諸君,惠然肯來”,從此風氣一開,人人變爲赳赳,於是軍閥不足打倒,帝國主義者不足趕走,而世界大同也自然而然的出現了。“願國人悉起學之”,以完成革命!

  我們小後生,不識國粹之可貴一至於此,雖然未飽眼福,也就不勝其讚歎與欣舞了。不過某將軍主張“對打”,我卻期期以爲不可,因爲萬一打塌了鼻子,或者扯破了褲子,便不妙了,甚或越打越起勁,終則認真起來,我們第三者就不免要吃虧了。那時軍閥未倒,而百姓先已“家破人亡”了。但這全是過慮,因爲三代禮讓之風,早已深入諸君子的心。況且要人已經說過,“好勇鬥狠,亂法犯禁”是要不得的,所以斷不至發生後患,而我們儘可放心看熱鬧了。

  EE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八年四月三十日《語絲》週刊第四卷第十八期,在《這回是第三次》一文之後。

  〔2〕魯迅批評“打拳熱”的文章,有一九一八年十一月發表的《隨感錄三十七》(後收入《熱風》),一九一九年二月發表的《拳術與拳匪》(現收入本書)等。

  〔3〕“文藝的分野”當時創造社成員文章中的常用語,指文藝領域。

  〔4〕“國技表演”指一九二八年三月三日國民黨政府在南京舉辦的“國技遊藝大會”。出席者有“國府主席譚延闓委員李烈鈞李宗仁張之江等”。下文的引語,均出自李烈鈞在會上所致的“獎詞”(見一九二八年三月五日《申報》)。

上一頁
Amazon AD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