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外集拾遺補編《這回是第三次》按語


  魯迅按:在五六年前,我對於中國人之發“打拳熱”,確曾反對過,〔2〕那是因爲恐怕大家忘卻了槍炮,以爲拳腳可以救國,而後來終於吃虧。現在的意見卻有些兩樣了。用拳來打外國人,我想,大家是已經不想的了。所以倒不妨學學。一,因爲動手不如開口之險。二,階級戰爭經許多人反對,雖然將不至於實現,但同級戰爭大約還是不免的。即如“文藝的分野”〔3〕上罷,據我推想,倘使批判,謠諑,中傷都無效,如果你不懂得幾手,則會派人來打你幾拳都說不定的。所以爲生存起見,也得會打拳,無論你所做的事是文化還是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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