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十五六年以前,我竟受了革命黨的騙了。
他們說:非革命不可!你看,漢族怎樣的不願意做奴隸,怎樣的日夜想光復,這志願,便到現在也銘心刻骨的。試舉一例罷,——他們說——漢人死了入殮的時候,都將辮子盤在頂上,像明朝制度,這叫做“生降死不降”〔2〕!生降死不降,多少悲慘而且值得同情呵。
然而近幾年來,我的迷信卻破裂起來了。我看見許多訃文上的人,大抵是既未殉難,也非遺民,和清朝毫不相干的;或者倒反食過民國的“祿”。而他們一死,不是“清封朝議大夫”,便是“清封恭人”〔3〕,都到陰間三跪九叩的上朝去了。
我於是不再信革命黨的話。我想:別的都是誑,只是漢人有一種“生降死不降”的怪脾氣,卻是真的。
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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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一年五月六日北京《晨報副刊》“雜感”欄,署名風聲。
〔2〕“生降死不降”這是清末宣傳反清時的一種說法,如汪精衛在《民報》第一卷第一號(一九○五年十月)發表的《民族的國民》一文中說:“我民族一息尚存,此心不死。……一般國民屈於毒焰,不得自由,然風氣所成,有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之說,女子之不易服,猶曰非其所嚴禁,至於殯殮死者,以本族之衣冠,使不至於不瞑,而有以見先人於地下,其節彌苦,其情尤慘矣。”〔3〕朝議大夫原爲清朝從四品文官的封號。恭人,原爲四品官員夫人的封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