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論貴粟疏

晁錯

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飢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爲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爲一,土地人民之衆,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餘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遊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民貧則奸邪生。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飢之於食,不待甘脂;飢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飢,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於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擇也。夫珠玉金銀,飢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衆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爲物輕微易藏,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亡飢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爲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飢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弔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覆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當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爲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

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爲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

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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