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友魯迅印象記二四 日常生活

  魯迅出學校以後,從事戰鬥的新文藝工作,亙三十年。這三十年間始終維持着最樸素的學生和戰士的生活,“焚膏油以繼晷,恆兀兀以窮年”,節衣縮食以購圖書,以助窮苦青年的學費。景宋說得好:“‘囚首垢面而談詩書’,這是古人的一句成語,拿來轉贈給魯迅先生,是很恰當的。我推測他的所以‘囚首垢面’,不是故意驚世駭俗,老實說,還是浮奢之風,不期引起他的不重皮相,不以外貌評衡一般事態,對人如此,對自己也一樣。”又說:“說到廢紙做信封,我更憶起他日常生活之一的惜物。……他則正惟其如此,日積月累地,隨時隨地可省則省,留有用的金錢,做些於人於社會有益的事。不然,不管他如何大心助人,以區區收入,再不處處儉省,怎能做到他當時所願做的呢。”(《新中國文藝叢刊》三,景宋:《魯迅的日常生活》)

  關於他的衣着,他在南京讀書時,沒有餘錢製衣服,以致夾絝過冬,棉袍破舊得可憐,兩肩部已經沒有一點棉絮了。這是他逝世以後,母太夫人才告訴我的。他在杭州教書時,仍舊着學生制服,夏天只做了一件白羽紗長衫,記得一直到十月天冷爲止。後來新置了一件外套,形式很像現今的中山裝,這是他個人獨出心裁,叫西服裁縫做成的,全集第八冊插圖,便是這服裝的照片。他的鞋是革制而遮滿足踝的。我還記得他在紹興中學堂教書時,有過一件皮鞋踢鬼的趣事:他的家和學堂的距離頗遠,中間有一條近路,是經過義冢堆的。有一天晚上,在學堂里弄得時候遲了,回家時,心想走那一條路呢。決定仍走近路,兩邊草長得很高,忽地望見正面有個白東西毫不做聲地停住着,而且漸漸變爲矮小,終於成爲石頭那樣不動了。他當時有些躊躇,這樣深夜,會有人在這樣地方行動,大約是所謂“鬼”罷?對這惡物的襲來,是“進攻”還是“退卻”呢?短時間的決定:還是衝上去,而且走到這白東西的旁邊,便用硬底皮鞋先踢了出去,結果那白東西呵唷一聲,站起來向草中逃去了,魯迅終於不曉得這是什麼東西,他後來講到這趣事時,笑着說:“鬼也是怕踢的,踢他一腳,就立刻變成人了。”他到廣州以後,少着皮鞋,改用黑色帆布面膠底的了。

  關於他的飲食,飯菜很隨便,惟不很喜吃隔夜菜和幹鹹品,魚蟹也少吃,爲的怕去骨和剝殼的麻煩。除飲茶和吸菸外,並無嗜好。茶用清茶,菸草用廉價品,每日大概需五十支。早上醒來便在臥帳內吸菸,所以住會館時,他的白色蚊帳薰成黃黑,還有一段趣事,即本書第五章所說:“火車上讓坐給老婦人,弄得後來口渴,想買茶而無錢,”原因也是在愛吸菸草;有一天,他從東京回仙台,付過了房飯錢,和人力車錢,買好了火車票之後,口袋裏只剩兩角銀貨和兩個銅板了。因爲火車一夜就到,他的學費已經先由公使館直寄學校留交了。他大膽地把這兩角錢統統買了煙。自以爲糧草已足,百事無憂,揚長登車去了。不料車到某站,衆客擁擠而上,車內已無餘坐,魯迅便對一位老婦人起立讓坐,她因此感激,謝了又謝,攀談既久,饋以一大包鹹煎餅。魯迅大嚼之餘,便覺口渴,到了一站,便喚住賣茶者,但立刻記得口袋中的情形,支吾一聲不要買了。但是老婦人已經聽得他的喚茶而不買,以爲是時間來不及之故,到了次一站,她便代爲喚住,魯迅只好推託說,我現在不渴了。於是她買了一壺送給他,他也不客氣,一飲而盡。有誰知道他的口袋中只有兩個銅板呢?(參閱拙著《回憶魯迅》)他不敢多喝酒,因爲他的父親曾有酒脾氣,所以他自己很有節制,不敢豪飲。他愛吃辣椒。我當初曾問他何時學會吃辣,他只答道在南京讀書時,後來才告訴我:因爲夾褲過冬,不得已吃辣椒以禦寒氣,漸漸成爲嗜好,因而害及胃的健康,爲畢生之累。他發胃病的時候,我常見他把腹部頂住方桌的角上而把上身伏在桌上,這可想見他胃痛的厲害呀!

  魯迅能健談,和他相處,隨便聊天,也可見其胸懷磊落,機智疾流,有光風霽月之概。所談有種種,或敘述,或評論,或笑話或悲憤,都令人感到親切和痛快。可惜我當時沒有把它記錄下來,損失至巨。李霽野說得好:“……從他的臉上可以看出他所經歷的人生經驗是何等深刻,他談話時的兩眼顯然表示着他的觀察是何等周密和銳敏,聽到不以爲然的事時,他的眉頭一皺,從這你也不難看出他能感到怎樣的悲憤。笑話是常有的但卻不是令人笑笑開心的笑話,那裏面總隱藏着嚴肅和諷刺,他的談鋒和筆鋒一樣,隨時有一針見血的地方,使聽者覺得這是痛快不過的談吐。”有人以爲魯迅好罵,其實不然,我從不見其謾罵,而只見其慎重謹嚴。他所攻擊的,雖間或系對個人,但因其人代表着某一種世態,實爲公仇,決非私怨。而且用語極有分寸,不肯溢量,彷彿等於稱過似的。要知道:倘說良家女子是婊子,纔是罵,說婊子是婊子,那能算是罵呢?

  魯迅寫字用毛筆而不用墨水筆,這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件事,因爲根據他的經驗和理論都是擁護後者的。他在學生時代記講義都是用後者,而且記得很清晰純熟,又很美觀;對於禁用後者又曾反對,以爲學生用後者寫字當然比前者來得便當而且省時間。他說:“據報上說,因爲鉛筆和墨水筆進口之多,有些地方已在禁用,改用毛筆了。……倘若安硯磨墨,展紙舔筆,則即以學生的抄講義而論,速度恐怕總要比用墨水筆減少三分之一,他只好不抄,或者要教員講得慢,也就是大衆的時間被白費了三分之一了。所謂‘便當’並不是偷懶,是說在同一時間內,可以由此做成較多的事情,這就是節省時間,也就是使一個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於延長了人的生命。古人說:‘非人磨墨墨磨人,’就在悲憤人生之消磨於紙筆中,而墨水筆之製成,是正可以彌這缺憾的。”(《準風月談·禁用和自造》)話雖如此,但是他的全集的原稿可說全是用毛筆寫;其餘未印的二十五年間的日記和已印未印的幾千通的書簡也都是用毛筆寫的。這用毛筆的原因,大概不外乎(一)可以不擇紙張的厚薄好壞;(二)寫字“小大由之”,別有風趣罷。

  魯迅對於書籍的裝飾和愛護,真是無微不至。他所出的書,關於書面的圖案,排字的體裁,校對的仔細認真,沒有一件不是手自經營,煞費苦心。他用的圖案總是優美的,書的天地頭及題目左右總是寬裕的。他常說:“字排得密密層層,不留餘地,令人接在手裏有一種壓迫感。”又說:“書的每行的頭上,倘是圈,點,虛線,括弧的下半(,)的時候,是很不好看的。我先前做校對人的那時,想了一種方法,就是在上一行裏,分嵌四個‘鉛開’,那麼,就有一個字擠到下一行去,好看得多了。”經他校過的書,錯誤是很少很少的。關於線裝書,內容有缺頁的,他能夠抄補;形式有破爛的。也能夠拆散,修理,重裝完好;書頭污穢的,能用浮水石把它磨乾淨;天地頭太短的也能夠每頁接襯壓平,和北平玻璃廠肆的書匠技術一樣高明。他喜歡毛邊不切的書,說光邊好像和尚頭似的;尤其喜歡初印紅字本,所以我以初印紅字本章氏叢書續編贈送,他接在手裏,非常高興。由於他的愛護書籍,纖悉必至,有人把他珍藏的書,借去弄得污損了,他非常悲嘆,不嘆書而嘆那人的心的污濁,即此一端,便可推見其愛護民族愛護人類的大心!

  總之,魯迅一生的起居是很樸素的,刻苦耐勞的,始終維持着學生和戰士的生活。最後的十年間,有景宋夫人的照料,飲食較爲舒適,然她自己還以爲罪過,說:“記不清有誰說過,魯迅的生活,是精神勝於物質。的確的,他日常起來遲了,多在十一時餘,那麼午飯就吃不下了。這樣一起牀就開始工作,有時直至吃夜飯才用膳,也不過兩三種飯菜,半杯薄酒而已。想起來卻是我的罪過,不會好好地注意他的營養,到後來,好像燈油的耗盡,那火光還能支持嗎?"他的寢具一向是用板牀薄被,到上海後,才改用最普通的鐵牀。書桌旁邊放着一張藤躺椅,工作倦了,就在這椅上小坐看看報紙,算作休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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