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周汝昌一九五九年九月十日

  玉言上次来书,以拙书与默老相提并论,不佞期期以为不可。子贡之言曰“赐之墙也及肩”,又曰“夫子之墙数仞”,夫“及肩”讵可与“数仞”比高哉!(于此不说仲尼日月也无得而谕焉,亦不说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默老论运笔曾说“有提,有按”,又曰“随按随提,随提随按”,不佞尝叹斯言抉千古之秘。但不佞窃谓:默师作字,按笔多于提笔,故行书上接千古,独步一时,而不善作草。旧尝于兼士先生处见其草书,不及行书远甚,则少用提笔之故也。顾其每一按笔,不独力透纸背,直是入木三分。使不佞从此加工,心摹手追,天假之年,或可几及,环境不许,终为空想而已。又,默师体力雄厚,老而不衰,意之所及,手能写之,不佞羸疾为累,意中虽有会处,笔下仍有距离,得之于心而不能应之于手。平居每叹吾于默师,虽非仰弥高,要是钻弥坚,此非妄自菲薄,乃是言出由衷。玉言定能会吾此意耳。

  大约有一年有半不曾用毛笔作如此大小之字,更大者更无论。前日阴雨竟日,夜间又出席一次小组会,两日以来,骨疼复作,一切放下,着意休息。今日下午独坐无俚,写此一页字,文辞之劣不必说,即笔画亦一无可观也。

述堂 九月十日


  不佞作字有两大病:一者执笔,大指不能横直而是上仰,故字体每每左上角局促而右下角懈弛;二者布白,横竖平直尚做不到,无论疏处可使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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