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周汝昌一九五四年三月十四日後

  複次,日前有書與令緝堂四哥論作詩,有云:“吾輩爲詩,必須具有崇高之情趣與夫遠大之理想。”且結之曰:“述堂於此,亦是喙長三尺,手重千斤。”喙長手重且權過,若夫前兩句子,今天看來依然要得,不妨與吾魚兄拈舉商量一番。

  大作得硯詩,包括絕句與長歌而言,修辭之考究,謀篇之細密,不特與衆不同,且與魚兄往日不同,此其可喜,夫何待說?然而細一按之,情趣有之,崇高尚遠,至於遠大之理想,將於何見之?然此是述堂所定標尺,不妨撂過一邊,而且大可不必理會。以風格求之,尚在宋人以下,只是元明高手名士之製作;或竟超高元明,然決不能闖入兩宋,此亦且不談。大作假若不署名,不紀歲月,述堂初未見其爲一九五四年新中國詩人的作品也。“一種風流吾最愛,六朝人物晚唐詩”,最要不得,所以者何?非風流故。魚兄於此,尊意云何?

述堂又白 同日上午


  已說過不作語錄體文字,此刻實忍俊不禁,好在述堂於玉言面前說了不算,已不止一次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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