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了蒂。她刚从垫子上直挺挺地坐起来。她穿着一件里得紧紧的白色长袍,只露出她的优美的脖子和一部分肩膀。袖手遮住她的胳膊,衣褶遮住她的脚。他看见她手上发烧的青筋像蓝色的树枝。她浑身哆嗦着,身子摇摇摆摆,跟一支芦苇一样,随风摇曳。灯光从下面照着她。她那张美丽的脸蛋简直无法形容。散开的头发技在肩上。脸上没有眼泪。眼里充满了火焰和黑暗。她面色苍白,这种苍白仿佛是笼罩在人类面庞上的神体的晶莹。她那美丽轻盈的身段,仿佛跟她长袍的衣褶溶化在一起了。她全身的轮廓跟跳动的火焰一样,此起彼伏。同时使人感到她好像开始慢慢地变幻成一个影子。一双睁开的眼睛闪闪发光。她简直像一个从坟墓里出来的人,或者像一个站在曙光里的灵魂。
于苏斯——格温普兰只看见他的背脊——惊惶失措地举起两只胳膊。
“我的孩子!唉!老天爷!她在说胡话了。我最怕的就是这个。她再也不能受什么刺激,因为那样会致她死命,可是她又需要一点刺激,不然的话,她会发疯的。不是死就是发疯!多么可怕!怎么办!老天爷!我的孩子,躺下吧。”
这当儿,蒂又开口了。她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好似她和人间的距离已经不啻天壤了。
“爸爸,您弄错了。我不是在说胡话。您说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您对我说今天观众很多,他们都在等待着,我今天晚上必须表演。我愿意这样做。您瞧,我不是说胡话吧,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死了,格温普兰也死了。不管怎样,我还是去演戏。我同意。喏,来啦;可是格温普兰已经不在了。”
“乖孩子,”于苏斯说,“听我的话。睡在床上吧。”
“他不在了!他不在了!啊!多么黑呀!”
“黑!”于苏斯喃喃地说,“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这个字!”
格温普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走上踏板,进了篷车,从钉子上取下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他穿上上衣,披上皮披肩,接着又走下来。他的行动一直是被篷车、索具和桅杆形成的障碍物遮盖着。
蒂继续喃喃自语。她蠕动着嘴唇。喃喃的声音逐渐变成了和谐的曲子。这是《被征服的混沌》里的神秘的召唤,乐曲时断时续,虽然她对格温普兰不知唱过多少遍,可是因为昏迷的关系,有许多缺漏的地方。她唱起来了,声音又细又模糊,好像蜜蜂的嗡嗡声:
滚开吧,黑夜!
黎明唱道……
她停下来不唱了:
“不,不对,我没有死。我刚才讲什么来着?嗐!我还活着。我活着,他死了。我在人间,他在天上。他走了,而我却还留在这儿。我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了。上天早先给我们一小块人间乐上,现在又把它收回去了。格温普兰!完了。我再也不会感觉到他在我身边了。再也不会。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她又唱道:
到天上去吧……
……我要你
离开你的
臭皮囊。
她伸出她的手,好像要在无限的空虚之中寻找一个放手的地方。格温普兰突然出现在惊呆了的于苏斯身旁,他跪在她面前。
“不可能!”蒂说,“我永远不能听到他的声音了。”
她昏昏沉沉地又唱了一遍:
离开你的
臭皮囊!
这时候,她听见一个声音,一个亲爱的声音,回答:
来哟,爱情哟!
你是灵魂哟,
我是心哟。
蒂同时感到她的手触到了格温普兰的头。她大叫一声,这种叫声简直难以形容:
“格温普兰!”
她苍白的脸上闪过一道星光似的亮光,她摇晃了一下。
格温普兰连忙接住她,把她搂在怀里。
“还活着!”于苏斯嚷道。
蒂又叫了一声:一格温普兰!”
她低下头,靠在格温普兰的面颊上,悄悄地说:
“你又来啦!谢谢你。”
她坐在格温普兰的膝头上,被他抱得紧紧的。她抬起头,转过她那温柔的面庞,一双充满光明和黑暗的眼睛盯住他,好像她能看得见他似的。
“是你呀!”她说。
格温普兰不停地吻她的衣服。人类的语言有时候是说话、哭声和呜咽声的混合体。他悲喜交集,简直语无轮次。好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又好像什么都说出来了。
“是的,是我!是格温普兰!是我,你是我的灵魂,你听见了吗?是我,你是我的孩子,我的妻子,我的星星,我的呼吸!是我,你是我的生命,我的永生!是我。我在这里,我抱着你。我还活着。我是属于你的。啊,我想我刚才差点完了!只差一分钟!如果没有奥莫!我回头再告诉你。绝望跟快乐挨得多么近呀!蒂,我们要活下去!蒂,饶恕我吧。是的!我永远是你的。你说对了。摸摸我的头,看看到底是不是我。以前的事情,你要是知道就好了!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不能再把我们分开了。我从地狱里升上了天堂。你说我又下来了,不是的,我又上来了。你瞧!我又跟你在一起了。实在对你说吧,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们又在一起了!这话是谁说的?我们又重逢了。一切的灾难都过去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快乐,没有别的。我们要重新建立我们快乐的生活,我们把门关得严严的,使坏运气永远不能再进来。我回头把经过的事情都告诉你。你一定会惊奇的。船开了。谁也不能阻止船不走。我们已经动身,我们自由了,我们到荷兰去,我们要结婚。对于养家糊口,我一点也不担心。谁能阻挡我们呢?什么也不用怕。我崇拜你!”
“不要这么快!”于苏斯讷讷地说。
蒂浑身哆嗦着,用她颤动的手指,像抚摸天神似的,抚摸着格温普兰的面庞。他听见她自言自语地说:
“神仙就是这个模样。”
接着她又抚摸他的衣服。
“皮披肩,”她说,“上衣。什么都没有变。样样都跟以前一样。”
于苏斯非常惊奇,心里乐得开了花,他一面笑,一面泪眼模糊地望着他们,自个儿嘟哝道:
“我一点也弄不明白。我真是个荒唐的笨蛋。格温普兰还活着!我是亲眼看见他被送进坟墓里去的呀!我又是哭又是笑。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个。我简直像个谈恋爱的傻子。可是我正是这样的人。我爱他们两个。算啦,老畜生!太激动了。太激动了。我怕的正是这个。不,我希望的正是这个。格温普兰,千万要体贴她。是的,让他们吻吻吧。这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一个旁观者。我这种情感实在滑稽。我是他们的幸福的寄生虫,我也分到一份幸福。这跟我毫无关系,可是又好像跟我有点关系。孩子们,我祝福你们。”
在于苏斯自言自语的时候,格温普兰大声说:
“蒂,你太美丽了。我不知道这几天我的理智到哪儿去了。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我又看见了你,可是直到现在我还难于相信。在这只船上!可是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居然把你们弄到这个地步!‘绿箱子’哪儿去了?他们抢劫你们。他们把你们赶出来了。这是卑鄙的。哼!我要替你们报仇!我要替你报仇,蒂!我要惩罚他们。我是英国的上议员。”
于苏斯好似被一颗行星当胸撞了一下似的,向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格温普兰。
“没说的,他没有死,可是他恐怕疯了吧?”
他狐疑地支着耳朵听下去。
格温普兰接着说:
“你放心吧,蒂。我要到上议院去告状。”
于苏斯仍旧望着他,并且用手指尖敲敲自己的额头。
过了一会儿他才下定了决心:
“没有关系,”他嘟囔着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的格温普兰,你欢喜发疯就发疯好了。这是各人的权利。我呢,我很幸福。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船继续平稳地迅速前进。夜色愈来愈暗。海洋里涌来的浓雾侵入天顶,天上没有扫荡雾气的风。几颗很大的星星还勉强能够瞧见,它们一个随着一个,慢慢地消失,不大工夫,连一颗星也没有了,无际的天空漆黑而又平静。河道越来越宽了,两岸变成了两条棕色的线,跟夜色混在一起,差不多看不见了。黑暗里一切都显得无比平静。格温普兰搂着蒂,歪着身子坐着。他们一会儿谈话,一会儿大嚷小叫,一会儿嘁嘁喳喳,喁喁低语。这是疯狂的情话。欢乐之神啊!应该怎样画你的肖像呢?
“我的生命!”
“我的天!”
“我的爱!”
“我终身的幸福!”
“蒂,我醉了。让我吻吻你的脚吧。”
“原来是你啊!”
“我现在要对你说的太多了,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吻我一下吧!”
“我亲爱的妻子!”
“格温普兰,不要再对我说我长得美丽。长得美丽的是你。”
“我又找到了你,你就在我心里。这就行了。你是我的。我不是在做梦。确实是你。这是可能的吗?是可能的。我重新获得了生命。蒂!要是你知道我遇见的各种惊险就好了。”
“格温普兰!”
“我爱你!”
于苏斯喃喃地说:
“我简直乐得像个老祖父了。”
奥莫从车子底下爬出来,悄悄地围着每个人转,它不让人家注意它,一会儿恬恬于苏斯的大靴子,一会儿恬恬格温普兰的上衣,一会儿恬恬蒂的长袍,一会儿恬恬垫子。这是它向他们祝福的办法。
他们已经走过夏孙和美德威河口,马上就要出海了。无际的黑暗是那样宁静,他们毫无困难地通过了泰晤士河下游;船上不需要躁作,所以没有一个水手被叫到甲板上来。船尾上,船主仍旧独个儿掌舵。船尾上只有他一个人。在船头上,风灯照着这几个快乐的人,由于这个不期而遇的巧合,他们突然从不幸的深渊升到快乐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