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
泰德克斯特客店越来越像一个快乐和欢笑的洪炉。没有比这儿更欢乐,更热闹的了。老板和他的伙计已经来不及倒麦酒、啤酒和黑啤酒了。一到晚上,那间低矮的客厅的窗子就灯火通明,没有一张空桌子。大家唱的唱,喊的喊;那个底部像灶膛的旧壁炉,铁蓖子上装满了煤,正在熊熊燃烧。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光照亮了市集的场地。简直像一所被火和闹声填满了的房子。
在院子里,也就是说在戏院子里,人还要多。
萨斯瓦克郊区所有的人都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看戏的人多得不得了,所以一开幕,就是说“绿箱子”的板壁一放下来,就找不到一个位子了。窗子里挤满了人,阳台上也满了。院子里的石板一块也看不见了,它们仿佛都变成了人头。
只有招待贵人的雅座还空无一人。
所以阳台中央还是一个漆黑的窟窿,用土话来说,简直像个“灶膛”。雅座里一个人也没有。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只有那儿例外。
有一天晚上,那里突然有人了。
那天是星期六,正是英国人忙着寻欢作乐的日子,因为第二天是无聊的星期天。正厅挤满了人。
我们居然说起“正厅”来了。莎士比亚很久只能在客店的院子里演戏,他把它也叫作正厅。英文叫做hall。
《被征服的混沌》上场了,幕一拉开,于苏斯、奥莫和格温普兰都在戏台上。于苏斯跟平常一样,向场子里的看客看了一眼,突然吃了一惊。
招待贵人的雅座里有人了。
一个女人孤零零地坐在雅座中央的那把乌得勒支丝绒扶手椅里。
她虽然是独自个儿,却好像把整个的雅座填满了。
有的人身上仿佛在发光。这个女人像蒂~样,身上也有一种光,不过跟蒂的光不同。蒂是苍白的光,这个女人是红光。蒂是黎明,这个女人是日出。蒂是美,这个女人是豪华。蒂是天真,坦率,白皙,白玉;这个女人却是朱红,使人觉得她好像一个不怕脸红的女人。她的光彩充满了雅座,她一动不动地坐在中央,像一尊难以形容的神象。
在这一群朴素的平民中间,她身上闪耀着红宝石的高贵的光芒。她是那么光彩照人,以致所有的人都相形失色,好像一个个陰暗的月亮都被她遮在陰影里了。她那灿烂的光辉掩盖了一切。
所有的眼睛都注视着她。
汤姆—芹—杰克也杂在观众里。他像其他的人一样,在这个光彩照人的人的光轮里消失了。
这个女人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跟戏台竞争,因而损害了《被征服的混沌》的效果。
不管她那副神气多么像幻觉,对她周围的人来说,她还是存在的。她确是一个女人,甚至是一个太女人味的女人。高高的个儿,长得挺丰满,她身上能够露出来的部分都露出来了。她戴着一副沉重的珍珠耳环,耳环上镶着叫做“英国钥匙”的奇妙的宝石。上身穿的是绣金的暹罗纱,这是一件奢侈品,因为在当时这种纱衫要值六百厄古一件。一只大钻石胸针齐着胸口别在她的紧身纱衫上,这种式样在当时算是很大胆的;紧身衫是用福里斯兰纱做的,这种纱薄到这样的程度:奥地利的安妮①用来做的单被可以从一只戒子里穿过去。这个女人的裙子上缀满了宝石和玉石,简直像一件红宝石铠甲。除此之外,她的眉毛用中国墨描过,胳臂,肘子,肩膀,下巴,鼻孔底下,上眼皮,耳朵,手掌,手指尖都涂过油脂,发出一种惹人注意的难以形容的红光。尤其重要的是,她还有一个要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坚强的意志。这是一种近乎冷酷的美。这是一只豹,但是可以随意变成一只抚爱人的小猫。她的一只眼睛是蓝的,另外一只是黑的。
①路易十四之母。
格温普兰和于苏斯都在注视这个女人。
“绿箱子”的表演有点儿像幻灯。《被征服的混沌》与其说是一出戏,不如说是一场梦,他们惯于在观众身上产生幻想的效力。现在这种效力却反过来在他们身上产生了影响。戏座引起了戏台上的人的惊奇,现在轮到戏子惊慌失措了。他们受到了魅力的反射。
这个女人凝视着他们,他们也凝视着她。
因为隔着这段距离,而且又是在戏院里朦朦胧胧的半暗半明的光线里,所以他们看不清楚,好像是一个错觉似的。大概是一个女人,可是会不会是一个幻象呢?她的光亮射进他们的黑暗里,照得他们头昏目眩。仿佛来了另外一个星球。这是打幸运者的世界里来的。她的光辉把她的轮廓放大了。在黑夜里,她身上有许多一闪一闪的亮光,仿佛一道银河。一颗一颗的宝石好像星星。金刚钻的胸针大概就是昂星因吧。她美妙的胸膛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望着这个从星球上来的女人,他们感觉到幸福的国度好像绷着脸儿,暂时降临到他们这儿来了。这张冷若冰霜的宁静的脸蛋从天国深处俯视着渺小的“绿箱子”和可怜的观众。她满足了自己浓厚的好奇心,同时也让平头小百姓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她虽然高高在上,但是她准许底下的人看她。
于苏斯、格温普兰、费毕、维纳斯、观众,每一个人看见了这个光彩夺目的女人都心里一惊,只有在黑暗里的蒂什么也不知道。
这个女人的出现好像仙女显灵。不过她的形象跟普通所说的显灵完全不同。她一点也不透明,一点也不模糊,一点也不飘动,也没有缭绕的雾气。这是一个玫瑰色的、娇滴滴的健康的女人。可是在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眼里看起来,她却是一个幻象。世间本来有一种叫做吸血鬼的肥肥胖胖的妖怪。像这个被大家认作幻象的女王,每年要从穷人身上吸去三千万法郎,才能把身体保养得这么好。
在这个女人背后的陰影里,可以看见她的侍从,el mozo①,那是一个白皙、漂亮、表情严肃的孩子。用一个年轻严肃的书僮是当时的风尚。这个侍从的衣服、鞋子和帽子都是用火红色的丝绒做的,小帽上镶着金线,插着织巢鸟的羽毛。这是高级侍从的标志,说明他是一个地位很高的贵妇的听差。
①西班牙文:仆人。
贵族离不了侍从。所以这个女人背后的陰影里的那个替主人拉长裙的仆人,不能不引人注意。我们的记忆力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记住一些东西。这位贵夫人的侍从圆圆的面庞,严肃的态度,镶着金线的小帽和那一束羽毛,都不知不觉地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留下了痕迹。不过侍从一点也没有引人注意的意图;因为引人注意是对主人不敬的行为。他不声不响地立在雅座尽里头,一直退到那扇关着的门那儿。
尽管拉长裙子的muchacho①也在那儿,这个女人还是孤单单地呆在雅座里,因为侍从不算人。
①西班牙文:书僮。
虽然这个声势赫赫的女人引起了一阵强烈的蚤动,可是《被征服的混沌》的结局还要强烈。跟平常一样,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也许是这个光彩照人的看客在座的关系(因为看客有时候能增强舞台的效果)而电力更加强了。格温普兰的笑容的感染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力。整个场子里笑得那副发疯的样儿,简直无法形容。可以听到汤姆—芹—杰克响亮的、高傲的笑声。
这个陌生的女人睁着两只幽灵似的眼睛,像一座雕像似的,一动也不动。只有她没有笑。
这是个妖怪,不过是太阳似的妖怪。
戏演完了,板壁掀起来以后,一家人又在“绿箱子”里团聚了,于苏斯打开钱袋,倒在吃晚饭的桌子上。在一大堆的铜元里突然滚出一枚西班牙金币。
“是她!”于苏斯叫了一声。
一枚金币杂在铜绿斑斑的铜元中间,正跟这个女人杂在这儿的观众中间一样。
“她看戏付了一枚金币!”于苏斯兴奋地说。
这当儿,客店主人跑进“绿箱子”,从后面的窗子里伸出一条胳膊,打开我们上面说过的那个对着广场的牛眼窗,两个窗子正好一样高;他打了一个手势,叫于苏斯看看外面。一群头上插着羽毛、手里拿着火把的跟班,簇拥着驾着骏马的华丽的马车,很快地走了。
于苏斯恭恭敬敬地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住这枚金币给尼克莱斯老板看,他说:
“她是个仙女。”
后来,他的眼睛落在那辆正要在广场角上转弯的马车上,看见跟班的火把照亮了车上的八张莓叶的金冠。
他喊道:
“不仅如此。她还是一位公爵小姐哪。”
马车不见了。车轮的辘辘声也消失了。
于苏斯出了一会儿神,像神父举起圣体一样,他的两只手指夹住那枚金币,把它举在空中。
接着,他把金币放在桌子上,一面看一面谈这位“夫人”。客店主人回答他说,这是一位公爵小姐。是的。可以看出来她的爵位。她的名字呢?不知道。尼克莱斯老板曾经走近马车,看见车上有纹章,跟班的都穿着绣了金边的衣服。车夫还戴着假发,简直像大法官。马车的式样希奇古怪,西班牙人叫作cochetumbon①,这在当时是一种华丽的式样,车顶好像棺材盖,能够擎得住金冠的重量。书握好像是个假人,个儿很小,所以能够坐在车门外边的踏板上。像这样好看的小家伙专管普夫人们拉拖在后面的长裙子。他们也替她们送信。你注意过这个书僮帽子上插的那束织巢鸟的羽毛吗?那束羽毛多么大啊。凡是没有权利戴这种羽毛的人,戴了以后就要付一笔罚金。尼克莱斯老板还把这位夫人看得一清二楚。简直像个女王。有钱的人自然美丽动人。雪白的皮肤,高傲的眼睛,高贵的举止,傲慢的风度。没有比那双不干活儿的手更高贵优雅的了。带青筋的雪白美丽的皮肤啦,脖子啦,肩膀啦,胳膊啦,浑身搽的脂粉啦,珍珠耳环啦,扑了金粉的头发啦,缀在身上的那许多玉石啦,红宝石啦,钻石啦,等等,尼克莱斯老板滔滔不绝地谈着。
①西班牙文:灵车。
“最亮的还是她那一对眼睛,”于苏斯嘟哝道。
格温普兰没有言语。
蒂在听。
“你知道最希奇的是什么?”客店主人说。
“什么?”于苏斯问。
“刚才我亲眼看见她走进马车。”
“还有什么?”
“她不是一个人进去的。”
“得了!”
“有一个人跟她一起上车。”
“谁?”
“你猜。”
“国王?”于苏斯说。
“首先,”尼克莱斯老板说,“咱们现在没有国王。我们不是在国王统治下。猜猜看,谁跟这位公爵小姐一起上马车。”
“朱庇特,”于苏斯说。
客店主人答道:
“汤姆—芹—杰克。”
直到现在还没开口的格温普兰,也打破了沉默。
“汤姆—芹—杰克!”他叫了一声。
大家因为觉得非常希奇,所以停止了谈话,这当儿,只听见蒂低声地说:
“难道不能阻止这个女人到这里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