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某頓首啓:昨承教及《大學》,發舟匆匆,未能奉答。曉來江行稍暇,復取手教而讀之。恐至贛後人事復紛沓,先具其略以請。
來教雲:“見道固難,而體道尤難。道誠未易明,而學誠不可不講。恐未可安於所見而遂以爲極則也。”
幸甚幸甚!何以得聞斯言乎?其敢自以爲極則而安之乎?正思就天下之道以講明之耳。而數年以來,聞其說而非笑之者有矣,詬訾之者有矣,置之不足較量辨議之者有矣,其肯遂以教我乎?其肯遂以教我而反覆曉諭,惻然惟恐不及救正之乎?然則天下之愛我者,固莫有如執事之心深且至矣,感激當何如哉!夫“德之不修,學之不講”,孔子以爲憂,而世之學者稍能傳習訓詁,即皆自以爲知學,不復有所謂講學之求,可悲矣!夫道必體而後見,非已見道而後加體道之功也;道必學而後明,非外講學而復有所謂明道之事也。然世之講學者有二,有講之以身心者,有講之以口耳者。講之以口耳,揣摸測度,求之影響者也;講之以身心,行著習察,實有諸己者也。知此,則知孔門之學矣。
二
來教謂某“《大學》古本之復,以人之爲學但當求之於內,而程、朱‘格物’之說不免求之於外,遂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所補之傳。”
非敢然也。學豈有內外乎?《大學》古本乃孔門相傳舊本耳,朱子疑其有所脫誤而改正補緝之,在某則謂其本無脫誤,悉從其舊而已矣。失在於過信孔子則有之,非故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傳也。夫學貴得之心,求之於心而非也,雖其言之出於孔子,不敢以爲是也,而況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於心而是也,雖其言之出於庸常,不敢以爲非也,而況其出於孔子者乎?且舊本之傳數千載矣,今讀其文詞,即明白而可通,論其功夫,又易簡而可入。亦何所按據而斷其此段之必在於彼,彼段之必在於此,與此之如何而缺,彼之如何而誤?而遂改正補緝之,無乃重於背朱而輕於叛孔已乎?
三
來教謂:“如必以學不資於外求,但當反觀內省以爲務,則‘正心’‘誠意’四字亦何不盡之有?何必於入門之際,便困以格物一段功夫也?”
誠然誠然!若語其要,則“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誠意”?“誠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惟其功夫之詳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爲“精一”之學,此正不可不思者也。夫理無內外,性無內外,故學無內外。講習討論,未嘗非內也;反觀內省,未嘗遺外也。夫謂學必資於外求,是以己性爲有外也,是“義外”也,用智者也;謂反觀內省爲求之於內,是以己性爲有內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無內外也。故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此可以知“格物”之學矣。
“格物”者,《大學》之實下手處,徹首徹尾,自始學至聖人,只此功夫而已,非但入門之際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誠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見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誠意”者,誠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豈有內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則謂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則謂之心,以其主宰之發動而言則謂之意,以其發動之明覺而言則謂之知,以其明覺之感應而言則謂之物。故就物而言謂之格,就知而言謂之致,就意而言謂之誠,就心而言謂之正。正者,正此也;誠者,誠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謂窮理以儘性也。天下無性外之理,無性外之物。學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認理爲外,認物爲外,而不知“義外”之說孟子蓋嘗闢之,乃至襲陷其內而不覺,豈非亦有似是而難明者歟?不可以不察也!
凡執事所以致疑於“格物”之說者,必謂其是內而非外也;必謂其專事於反觀內省之爲,而遺棄其講習討論之功也;必謂其一意於綱領本原之約,而脫略於支條節目之詳也;必謂其沈溺於枯槁虛寂之偏,而不盡於物理人事之變也。審如是,豈但獲罪於聖門,獲罪於朱子?是邪說誣民,叛道亂正,人得而誅之也,而況於執事之正直哉?審如是,世之稍明訓詁、聞先哲之緒論者,皆知其非也,而況執事之高明哉?凡事之所謂“格物”,其於朱子九條之說,皆包羅統括於其中。但爲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謂毫釐之差耳。無毫釐之差而千里之謬,實起於此,不可不辨。
四
孟子闢揚、墨至於“無父無君”。二子亦當時之賢者,使與孟子並世而生,未必不以之爲賢。墨子“兼愛”,行仁而過耳;楊子“爲我”,行義而過耳。此其爲說,亦豈滅理亂常之甚而足以眩天下哉?而其流之弊,孟子則比於禽獸、夷狄,所謂以學術殺天下後世也。
今世學術之弊,其謂之學仁而過者乎?謂之學義而過者乎?抑謂之學不仁、不義而過者乎?吾不知其於洪水、猛獸何如也。孟子云:“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楊、墨之道塞天下,孟子之時,天下尊信楊、墨,當不下於今日之崇尚朱說。而孟子獨以一人呶呶於其間。噫,可哀矣!韓氏雲:“佛、老之害,甚於楊、墨。”韓愈之賢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於未壞之先,而韓愈乃欲全之於已壞之後,其亦不量其力,且見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嗚呼!若某者,其尤不量其力,果見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矣!夫衆方嘻嘻之中,而猶出涕嗟若;舉世恬然以趨,而獨疾首蹙額以爲憂。此其非病狂喪心,殆必誠有大苦者隱於其中,而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察之。
某爲《朱子晚年定論》,蓋亦不得已而然。中間年歲早晚,誠有所未考,雖不必盡出於晚年,固多出於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調停,以明此學爲重。平生於朱子之說,如神明蓍龜,一旦與之背馳,心誠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爲此。“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蓋不忍牴牾朱子者,其本心也;不得已而與之牴牾者,道固如是,“不直則道不見”也。執事所謂“決與朱子異”者,僕敢自欺其心哉?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學,天下之公學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故言之而是,雖異於己,乃益於己也;言之而非,雖同於己,適損於己也。益於己者,己必喜之;損於己者,己必惡之。然則某今日之論,雖或於朱子異,未必非其所喜也。“君子之過,如日月之食,其更也,人皆仰之。”而“小人之過也必文”。某雖不肖,固不敢以小人之心事朱子也。
五
執事所以教,反覆數百言,皆以未悉鄙人“格物”之說。若鄙說一明,則此數百言皆可以不待辨說而釋然無滯。故今不敢縷縷,以滋瑣屑之瀆。然鄙說非面陳口析,斷亦未能了了於紙筆間也。嗟乎!執事所以開導啓迪於我者,可謂懇到詳切矣,人之愛我,寧有如執事者乎!僕雖甚愚下,寧不知所感刻佩服?然而不敢遽舍其中心之誠然而姑以聽受雲者,正不敢有負於深愛,亦思有以報之耳。秋盡東還,必求一面,以卒所請,千萬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