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賞刑第十七

聖人之爲國也:壹賞,壹刑,壹教。壹賞則兵無 敵,壹刑則令行,壹教則下聽上。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明教不變 ,而民知於民務,國無異俗。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明刑之猶,至 於無刑也;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

所謂壹賞者,利祿官爵,摶出於兵,無有異施也 。夫固知愚,貴賤,勇怯,賢不肖,皆盡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 ,出死而爲上用也。天下豪傑賢良從之如流水。是故兵無敵,而令行 於天下。萬乘之國,不敢蘇其兵中原。千乘之國,不敢捍城。萬乘之 國,若有蘇其兵中原者,戰將覆其軍。千乘之國,若有 捍城者,攻將凌其城。戰必覆人之軍,攻必凌人之城, 盡城而有之,盡賓而致之,雖厚慶賞,何費匱之有矣。 昔湯封於贊茅,文王封於岐周,方百里。湯與桀戰於鳴 條之野,武王與紂戰於牧野之中,大破九軍,卒裂土封 諸侯,士卒坐陳者裏有書社,車休息不乘,從馬華山之 陽,從牛於農澤,從之老而不收,此湯武之賞也。故曰 :贊茅岐周之粟,以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錢 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錢。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 臣,大其舊。自士卒坐陳者,裏有書社。賞之所加,寬 於牛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貨,以賞天下之人。故曰 :“明賞不費。”湯武既破桀紂,海內無害,天下大定 ,築五庫,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載干戈,搢笏 作爲樂以申其德。當此時也,賞祿不行,而民整齊。故 曰:“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

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 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於前,有敗於 後,不爲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爲虧法。忠臣孝子有過,必 以其數斷。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同 官之人,知而訐之上者,自免於罪。無貴賤,屍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 。故曰:“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夫先 王之禁刺殺,斷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傷民也,以禁奸止過也。故 禁奸止過,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故國無刑民。國無 刑民,故曰:“ 明刑不戮。”晉文公欲明刑以親百姓,於是合諸侯大 夫於侍千宮。顛頡後至,請其罪。君曰:“用事焉,” 吏遂斷顛頡之脊以殉。晉國之士,稽焉皆懼,曰:“顛 頡之有寵也,斷以殉,況於我乎?”舉兵伐曹及五鹿, 反鄭之埤,東衛之畝,勝荊人於城濮。三軍之士,止之 如斬足,行之如流水。三軍之士,無敢犯禁者。故一假 道重輕於顛頡之脊,而晉國治。昔者周公旦殺管叔,流 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衆皆曰:“親昆仲有過 不違,而況疏遠乎?”故天下知用刀鋸於周庭,而海內 治。故曰:“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

所謂壹教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羣黨, 任譽清瘻,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 破,銳者挫。雖曰聖知巧佞厚朴,則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貴之門 ,要在戰而已矣。彼能戰者,踐富貴之門;彊梗者,有常刑而不赦。 是父兄、昆弟、知識、帳淵(水改女) 、合同者,皆曰:“務之所加,存 戰而已矣。”夫故當壯者務於戰,老弱者務於守;死者 不悔,生者務勸。此臣之所謂壹教也。民之慾富貴也, 共闔棺而後止。而富貴之門,必出於兵。是故民聞戰而 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此臣之所謂“明教 之猶,至於無教也。”

此臣之所謂參教也。聖人惟能知萬物之要也,故 其治國,舉要以致萬物。故寡教而多功。聖人治國也,易知而難行也 。是故聖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廢。殺人不爲暴,賞人不爲仁者,國法 明也。聖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賢者不憂。聖人不宥過,不赦刑,故奸無起。聖人治國也,審壹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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