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去彊第四

以彊去弱者,弱;以弱去彊者,彊。國爲善,奸 必多。國富而貧,治曰重富,重富者彊。國貧而富,治曰重貧,重貧 者弱。兵行敵所不敢行,彊;事興敵所羞爲,利。主貴多變,國貴少變。國少物,削;國多物,彊。千乘之國,守千物者削。戰事兵用曰 彊。戰亂兵息而國削。

農、商、官三者,國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蝨官者 六:曰歲,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樸必削。三官之 樸三人,六官之樸一人。以法去法者,強;以法致法者,削。常官法去則治。治大國,小;治小國,大。強之,重削;弱之,重強。夫以 彊攻弱者,亡;以弱攻彊者,王。國彊而不戰,毒輸於內,禮樂蝨官 生,必削;國遂戰,毒輸於敵國,無禮樂蝨官,必彊。舉勞任功曰彊 ,蝨官生必削。農少商多,貴人貧、商貧、農貧,三官貧,必削。

國有禮有樂,有詩有書,有善有修,有孝有弟, 有廉有辯──國有十者,上無使戰,必削至亡;國無十者,上有使戰 ,必興至王。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彊。國用詩書禮樂孝弟善修治者,敵至必削國,不至必貧國。不用八者治,敵不敢至,雖至,必卻;興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 按兵而不攻,必富。國好力,曰“以難攻”;國好言,曰“以易攻” 。國以難攻者,起一得十;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興國,行罰,民利且畏;行賞,民利且愛。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生,重者不來。國無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賞則死。怯民勇,勇民死,國無敵者彊,彊必王 。貧者使以刑則富,富者使以賞則貧。治國能令貧者富,富者貧,則 國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賞一,強國刑七賞三,削國刑五賞五。

國作壹一歲,十歲彊;作壹十歲,百歲彊;作壹 百歲,千歲彊,千歲彊者王。威以一取十,以聲取實,故能爲威者王 。能生不能殺,曰“自攻之國”,必削;能生能殺,曰“攻敵之國” ,必強。故攻官,攻力,攻敵,國用其二,舍其一,必 強;令用三者,威必王。十里斷者,國弱;五里斷者, 國彊。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彊,以宿治者削。舉民衆 口數,生者着,死者削。民不逃粟,野無荒草,則國富 ,國富者彊。

以刑去刑,國治;以刑致刑,國亂。故曰:行刑 重輕,刑去事成,國彊;重重而輕輕,刑至事生,國削。刑生力,力 生彊,彊生威,威生惠,惠生於力。舉力以成勇戰,戰以成知謀。

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本物賤,事者衆,買 者少,農困而奸勸;其兵弱,國必削至亡。金一兩生於境內,粟十二 石死於境外。粟十二石生於境內,金一兩死於境外。國好生金於境內 ,則金粟兩死,倉府兩虛,國弱。國好生粟於境內,則金粟兩生,倉 府兩實,國彊。彊國知十三數:境內倉口之數,壯男壯女之數,老弱 之數,官士之數,以言說取食者之數,利民之數,馬牛芻●之數。欲彊國,不知國十三數,地雖利,民雖衆,國愈弱至削。國無怨民曰彊國。興兵而伐,則武爵武任,必勝;按兵而農,粟爵粟任,則國富。兵起而勝敵,按兵而國富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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