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哀經十八不共法品第二十一之一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至真。而無缺漏。智者愚者,得未誤失所行正法。所以者何。如來至真身行無闕,則爲至真平等之覺。威神巍巍端正殊絕。威儀禮節視瞻舉動。順於等行。被服法衣手執應器。行步進止往來周旋。經行坐立猗臥出入。郡國州城大邦縣邑聚落。足不蹈地。千輻相文自然輪現。柔軟殊妙香潔蓮華而現乎地。如來之足踐於其上。其有蟲蟻含血之類。遇如來足晝夜七日而得安隱。壽終之後復生天上。其法衣被自然四寸不扌親其體。隨藍之風不能動衣。其傍衆生皆得獲安。是故言曰如來之身無有缺漏。又族姓子。如來至真。有所演辭未曾有短。智者愚者,不能得便求瑕闕者,所以者何。如來至真所言以時。演辭至誠如實無虛。應誼合法順如律教。所言平等言行相應。語無違失應不應時口所說者,皆悅一切衆生之心。無有復重。誼理美要成就莊嚴。口演一音。悉應衆生志性所念。各得聞知忻然解達。是故名曰如來至真言辭無短。

又族姓子。如來至真心之所念亦無誤失。而令智者及與愚者求得便者,心念法失。所以者何。如來常定無有不寂。懷衆生類得其心本。除諸誤失而爲說法。是爲如來十五諸業。佛於是頌曰:

其尊大人,無有闕漏,身行口言:勝心所念,其世吼護,無短無罪。愍哀入中,憐傷等現,欲求佛失。一切悉無,以此經法,示人令寂。

使皆棄此,諸瑕闕行,是爲最勝。十五之業。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至真。無有粗教。所宣音響而令諸魔及與官屬,並外異學裸形露精殊別異術而得便者,如來無言亦無有聲。離諸猗著。如來難說一切衆生。鹹皆啓受不以有爲。亦復不處在於無爲。如來身行靡不究暢。口言無短而今所行。人得其便不與世諍。是故如來無有音響。常順空行。如來無我亦無所受。復無貪業離一切趣。是故如來無有諍訟。設無音響。因此蠲除衆生音響。而爲說法。是爲如來十六之業。佛於是頌曰:

若聞諮嗟,不以動悅,若聞毀呰。亦不愁慼,除諸所著,亦無猗望。本修善行,行無所著,最勝諦修。常順空行,無我無受,彼無憎愛。

如其所住,講說經法,是爲至誠。所說尊業。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常念未曾忽忘亦無憒亂。意不迷慌而違遠法也。如來常定爲一切智諸通之慧,則以脫門定意正受以無能忘。普見一切衆生心行之所住處。觀察其本。便以應誼而爲說法。不違法誼辯才開明。隨順無逆。其不忘者,去來今慧無所罣礙。鹹見三世因其己身。自以其心未曾忽忘。慈愍十方一切衆生。亦復如是,殷勤念濟而爲說法。是爲如來第十七業。佛於是頌曰:

導師所念,未曾忽忘,順從法禪。脫門爲行,一切衆生,志性所行。應其所之,而爲說法,所分別了。未曾忘失,達於三世,應無所犯。

設無所忘,應其說法,是諸大聖。所行之業。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至真。心常靜然無有不定。坐起行步臥寐飲食言辭寂然常以一心。如來至真三昧微妙所度無極。越乎彼岸。禪思一心初無陰蔽。普察衆生諸有形類。行定者不定者,永無敢睹察如來思惟念所見心也。除其如來神聖所建。作其威靈乃能見耳。設如大聖常定一心三昧亦然。不可上下爲人說法不復觀察。所以者何。常見一切衆生心故。佛之聖慧巍巍如是,不可攀逮。玄如虛空無有表裏靡不通達。是爲如來第十八業。佛於是頌曰:

佛無進退,心常永定,行步住止。坐臥寢食,言辭寂然,無能亂者,最勝常定,莫敢迷惑,八方上下。終無得便,亦無敢知,其心所定。

因其所定,爲人說法,常演道誼。

是最勝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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