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前續記採薪

  “八一三”日寇來犯,蘇州不能住下去了,我扶老攜幼,和老友程小青兄暨東吳諸教授避難安徽黟縣南屏村,大家真的做了難民。不但是挑水、買菜,親自出馬,還得上山去砍柴;而以砍柴爲我們最得意的工作。那地點大半是在南屏山麓虎山上的大松林中,砍柴之外,再拾些鬆皮、松針和松果,帶回來生了火,煮飯烹茶,是再好沒有的。我曾以長短句記其事,調寄《喝火令》雲:“雪幹常棲鳳,雲根自蟄蛟。騰挐夭矯上層霄。大澤風來謖謖,萬壑起松濤。  丹果如丹荔,翠針似翠毛。檢來並作一筐挑。好去煎茶,好去當香燒。好去鴨爐添火,玉斝暖芳醪。”

  我每天午後,往往帶着兒女們,提籃的提籃,帶刀的帶刀,掮竹竿的掮竹竿(打松果用得着),浩浩蕩蕩地走二三里路,趕上山去。到得夕陽下山時,就滿載而歸,連我那八歲的小兒子,也得肩挑兩籃子的松果哩。在山上時,就常常遇到小青夫婦和他們的子女,他們工作尤其努力,每天總得一擔兩擔地挑回去。小青曾有《樵蘇》一詩云:“滯跡山村壯志無,米鹽瑣屑苦如荼。添薪爲惜閒錢買,自執鐮刀學採蘇。”我也有二十八字,附錄於下:“未經憂患貪安樂,坐食奚知稼穡艱。且與兒曹同作苦,夕陽影裏負薪還。”但我自從回到上海以後,早又變做了一個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廢物;想起在南屏山村做樵子時的情景,如同隔世了。

  說起柴薪這些引火之物,在山村中本來很便宜的,焦炭每元可買一百二十斤,樹柴每元可買二百八十斤,煮飯烹茶,所費實在有限。至於山間的柴薪,自以茅草爲大宗,山上山下,到處皆是。我家裏的老媽子,每天午後無所事事,總得拿了一把鐮刀,一根扁擔,出去砍茅草,只消二三小時,就成擔地挑了回來,柴間裏堆得高高的,像小山一樣。便是村中的婦女,也以砍茅草爲日常工作之一,我常見許多老婆婆和小姑娘們,或肩或挑,傴腰曲背地從山上挑下來,一二百斤的重量,不算一回事。我想自己昂藏六尺之身,難道及不上一個老婆婆、小姑娘,很想嘗試一下。可是有一天見小青砍茅草,一不小心,在茅草上捋了一手心的血,把紗布裹了好幾天,於是把我的勇氣嚇下去了,始終沒敢去嘗試。只爲山上茅草太多,樵子們嫌它礙路,每到春初,就放一把火燒了起來;我所住的對山草堂,面對頂雲峯,常能看到山半的野燒,夜間熄滅了燈火,坐在窗前飽看。那火焰幻成種種圖案,活像上海市上的霓虹燈,自詡眼福不淺;而孩子們更拍手歡呼,當作元宵看花燈哩。我曾填了一闋《散餘霞》詞:“夕陽鴉背徐徐墮。忽餘霞掀簸。山背灼爍齊紅,放芙蓉千朵。童稚欷欷欹欹。問彩燈好麼。我卻心繫天涯,痛處處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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