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多羅禪經修行方便道安般念決定分第七

已說升進法,所攝諸功德。修行決定分,是今次第說。

善於出息念,入息俱亦然。出入諦思惟,分別具明瞭。此則決定分,世尊之所說,一切諸善根,各各盡自相。

最勝無上智,說名爲決定。彼諸修行者,安住決定分。出息入息時,正觀無常相。息法次第生,展轉更相因。

乃至衆緣合,起時不暫停。當知和合法,是性速朽滅。法從因緣起,性羸故無常。一切衆緣力,是法乃得生。

虛妄無堅固,速起而速滅。非常毒所毒,其性不久住。修行如是觀,此則決定念。譬如運行天,息變疾於彼。

決定無常想,修行趣涅槃。非出息未滅,而有入息生。非入息未滅,而有出息生。如是諦觀察,修行決定分。

粗澀利刺生,種種苦逼相。謂息出與入,一切時迫切。於息能覺了,具足衆苦相。如是諦思惟,說名爲決定。

自相無堅固,寂滅空無我。因緣力所起,從緣起故滅。舍利有我相,常住不變易。如是顛倒行,一切悉遠離。

唯作真實觀,是名爲決定。非我無牢固,亦無有自在。非彼出入息,曾有覺知相。諦知無我故,是說爲決定。

當知是智相,相似聖行名。此則爲方便,非彼真實行。比丘安般念,雜想覺所亂。既亂心不悅,應當從數起。

或從入息數,或從出思數。思亂覺觀想,由是究竟離。慧者於入息,繫心行數時。一入數爲一,不雜數出息。

專念不亂數,如是乃至十。舍彼十出息,從此得決定。此則說具足,成就根本數。更有餘數法,修行方便起。

若於根本數,不能起決定。促息使易覺,方便令心生。當舍二出息,然後數入一。定意心不亂,第二數成就。

若於二方便,猶不起決定。乃至越十出,然後數入一。正念心不亂,次第至具足。是說修行者,十種數成就。

如上十種法,是則數究竟。於上更復舍,增數非修行。修行如是數,是則數法成。成已應當舍,復進餘方便。

修行於數法,若復不成就。應更如前說,還從初數起。方便成數法,便得決定分。數法已成就,慧者心隨順。

六種如前說,修行正方便。修行於六種,疾生厭離想。不樂著生死,勤憂斷煩惱。修行心遠離,一切有爲法。

當知是離欲,清淨決定分。或說長在前,或說短在前。如其決定義,今當次第說。謂出息始起,說言短在前。

是說非所應,勢漸增進故。息去漸久遠,乃至未還間。當知盡是長,謂短則不然。出息漸增長,未到究竟處。

是中所觀察,說名長中短。一心勤方便,專念正思惟。增長至究竟,說名長中長。觀已風迴轉,舍離餘求想。

然後得決定,此則短中長。入息極短時,還到所起處。於是所觀察,說名短中短。如是正思惟,修行善明瞭。

已得決定分,復進餘方便。滿身遍覺知,出入身行息。修行如是覺,則爲決定分。譬如火熾然,光炎則長遠。

薪盡火將滅,光炎還漸短。若更增益薪,光炎普周遍。勢盡乃歸滅,四種風亦然。或說於長短,內外互立名。

或二俱長短,如是種種說。如彼汲深井,瓶下轉就遠。既攝令還上,訖至復之短。譬如仰射空,矢發疾無閡。

其去漸高遠,勢極還自下。修行正思惟,觀察依風相。初遠然後近,長短義亦然。猶如牽旋輪,屈伸互往來。

往遠名爲長,來近則爲短。息風迭出入,長短亦復然。譬彼真諦觀,先苦而後集。觀息亦如是,先長然後短。

若初禪息短,第二禪息長。以違正受義,是說則不然。於彼初禪中,息風勢極遠。第二禪息短,正受漸差別。

滿身遍覺知,則依第三禪。最後身行息,以離毛孔故。此說諸三昧,隨順功德相。修行安住彼,不爲覺想亂。

何故初禪中,唯說長無短。不捨諸所依,由是故息長。彼以覺想力,能令息去長。第二舍諸依,勢羸故息短。

甚深修多羅,佛說山頂泉。涓流勢不遠,餘處無來故。如彼山頂喻,第二依亦然。唯從其處起,是終不能遠。

彼說健士夫,負重而上山。竭力令氣奔,息風急迴轉。既到安隱處,其息乃調適。是喻說彼息,前短而後長。

所說健士夫,負重而上山。以身力方便,是乃令息長。如彼劣方便,不自力負重。以無力方便,息微故不遠。

譬如壯夫射,能令箭極遠。劣力無方便,勢弱去則近。此喻應當知,是說長短義。修行細微覺,一切諦明瞭。

如是十六分,悉名爲決定。如方便升進,分別功德住。決定安般念,亦應如是說。如彼所未說,諸餘功德住。

是故我當說,如其決定分。觀察風所起,根本極清淨。修行妙微相,則於是處現。於彼究竟處,摩尼寶三昧。

當知此功德,方便根本生。已說妙方便,根本決定分。

餘深正受相,一切如前說。

上一頁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