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色相究竟分第十七

【分義】凡具足色身與具足諸相者,必內證法身圓滿,通達妙理而始顯也。故如來不可以色相見,但亦不可以離色相見,法報化三身,總不異一身,爲初學人未入不二者,假分爲二爲三,以其偏執於色相而故矯之也。若初顯法身,則當圓證不二之境,即今山河大地,法界遍滿處,無一非我法身,而八十種好三十二相,明知幻化非實,然色空不二,佛亦不妨具足而有之。未修人每不知法身爲何物,初學人又以顯法身爲菩薩成佛事,非我有分而驚怖之,及修至見法身時,又偏執於法身,驚喜如得至寶,反生厭離色身之想,不能通達實相,若入地菩薩,親見實相,融入不二。如是無上微妙法,原非肉眼所可夢見,此是圓證色相之究竟當決定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註釋】世尊問須菩提曰,如來可以具足色身,與具足諸相見否?須菩提言,世尊如是,如來不應以具足色相見也。以如來者法身也,不可以色見,不可以相求,然證入法身圓滿者,不立內外諸見,凡諸色相,以及山河大地,形形色色,無一而非實相,是如來亦不可離色相見矣。應如是通達,方名具足。前爲初學人執色相者言,不得已而開示說色相具足之理。若已明心而見實相者,不同凡見,彼自知色相非相,但存假名而已。明此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亦見如來,前不偏有,此不著空,斯正親見實相融入不二時也。此言當淨其相,爲第三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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