笠山农场第九章

  不久,南台湾进入雨期了。

  这中间,农场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有一天福全受头家之命领了秃尾母狗入山巡视,不想却被三个偷笋的壮汉绑在树下,直到入夜以后,饶新华靠了秃尾狗引路才找了出来。当日下午曾下一阵大西北雨,福全被淋得一身透湿,心情极度沮丧、恶劣,直到回到家,不和他父亲说一句话,第二天,当老头儿还在酣睡时,便卷了包袱走了。

  过几天以后,老头儿从草桥的亲戚家回来,怏怏不乐,话也少说了。

  果然福全已投奔草桥的亲戚,预备在那里租几分田耕耕,虽经父亲百般劝解,总不肯回来。青年的忤逆和固执,伤透了老人的心。

  “不回来,算了!”老人逢人便这样说,“只当没有这么个儿子,算了!”

  倒是刘少兴过意不去,不时安慰他说耕田也是个好事,只要草桥的亲戚肯给他田耕,这里就不必回来了。

  “耕田是耕不出好日子来的!”老人固执地说。

  其次是赵丙基的越山潜逃。他没有按着契约种咖啡,倒把租地内的树木砍得空空,卖得净净;此外还有支现未还。

  这两件事都发生在同一个月里,它使农场激动起来。刘少兴十分懊恼,没想到事业开始没几时,偏有重重阻力。不过它既然是发生了,难以挽回,那么两相比较,后者对农场的打击比较轻,无妨由它去。而且由另一方面看来未始不可说是桩幸事。因为赵丙基始终是农场所担心的人,现在可借此放下一颗心,农场是因此吃点小亏,没有关系。至于报官,更可不必。因为把他抓回来,不独于农场没有益处,而对此后的招租就有很大影响。因为这种顾虑,所以对于赵丙基的逃跑,刘少兴是决不去计较的。

  但是福全的受绑,刘少兴却大为震怒。他为了尊重本地的民情习俗,为了不敢过分刺激地方居民的感情,他一直对他们宽大和忍让。只要在他领地进出的人不曾给农场太大的损害,他也就尽量的容忍,不找麻烦。有时致远不讲情面,只要碰在他手里的就统统予以没收,任你说干了口求情也算白费。这时他总把致远申斥一顿,然后让他们收回自己的东西。他所以这样做,无非只想和他们和平相处,求他们多给农场一些平静。他不指望由他们得到野蛮无礼的待遇。现在竟然有人把农场的人绑了起来!这是万万不能饶恕的。显然,这是一种恩将仇报的强盗行为。他非常地生气,他不打算再容忍下去,因为事情已严重到突破了容忍的限制。他要森林课替他出头,彻底查究,务使事情水落石出,给农场除去威胁。必须如此,才能使农场此后度过安全平静的日子,否则这地方就很难守得下去。

  但是南眉原是一个地方的总称,地方大,村子多,而且近来人口激增。郡役所虽绞尽脑汁,明侦暗缉,弄得地方鸡犬不宁,无如犯人像水归大海,杳无踪迹。有几次福全被带去认人,但是茫茫人海,你叫他由哪里认起?即算当面相会,他也不敢说一定不错。于是案子无限期地拖延下来,而越拖延,破案的可能性就越少。曾有几次好像真正抓到犯人了,但是追究到底,仍然得不到比嫌疑更多的证据。致远从南眉回来,一次比一次更气愤更暴躁,对进出领地的人也更粗野无礼。

  未几,地方入了豪雨的季节,农场只好把工事暂时结束,幸好咖啡的种植如期完成,以后必须等到雨期过后始克进行工作。

  这个季节是非常闷人的,雨一下就是十天半个月。

  庭外的景物,山川和田野,都已盖上稠密的雨幕。笠山田野成了泽国,白茫茫的水面映着上面暗淡愁惨的天色,透出一种难于言状的凄凉景况。潮湿的烟雾在迅速流动,掩盖了对面的小冈、村子和东面的山头。在深的山峡里,它积得更深厚更阴暗更索漠。山脚为烟水浸蚀着,有如海岸。随着烟雾的流动,忽明忽暗,气象万千,变幻莫测。水声、雨声,还有风声,在空间交织成巨大的交响乐,震荡着沉重而凝滞的空气,像有成千成万看不见的口一起张开了向宇宙怒吼。

  有一天,刘少兴父子和饶新华、黄顺祥几个人在凉亭里闲看雨景。黄顺祥提起赵丙基。因为最近有人在南眉看见他。这又使致远想起赵丙基的欠账。他的意思,赵丙基回不回来倒不在乎,但是应该追还亏欠。柴木砍来卖光也罢了,难道说支现的欠账也不归还?让他如此逍遥在外,致远实在心有未甘,但是他的父亲只是摸摸下巴。

  “哼,你这傻子,他拿什么还你?”刘少兴直爽地说,“能给你的,不都在那天统统给你留下了?”

  “没有,就扣他!”致远不服气。

  “人,不是这般行事的,蠢东西!”父亲光火了,棱起眼睛看儿子,“要都像你这种想法,还做得了事情吗?”

  黄顺祥静静地抽着旱烟管,不时向亭外风雨的天地瞟一眼。他的两片薄唇红得出血,有红丝的眼睛像螃蟹一样地瞪着。等刘少兴气稍落,他就发问:

  “赵丙基在南眉做什么?”

  “似乎是烧木炭。”刘少兴又冷静下来。

  “像他那样的人,居然还会有人要。”

  黄顺祥叹了口气。

  刘少兴又摸摸下巴,心不在焉的样子。忽然,在雨的呼啸中自庭边出现一个女人,是阿亮嫂。她走进亭子,回手把雨伞合拢。她的裤管卷到膝盖上,眉毛和头发挂着细细的水珠。

  “阿亮嫂。”刘少兴招呼着。

  “这大的雨天,你倒很卖劲呀!”饶新华嚷着说。

  “就是下雨天好找人,”阿亮嫂笑容可掬,“少兴伯。”一回首又看见在下手的刘致平,“你没有出去,致平?”

  致平骤见阿亮嫂的眼睛那异样的光彩,不觉一呆,“啊”了一声。

  “这里坐,阿亮嫂。”主人拉拉藤椅。

  “少兴伯,我不坐了,我要找少兴婶说话;她在屋里吗?”

  “谁?我在这里哪!”刘老太太在屋里听见声音,走了出来,“哟,阿亮嫂!”

  “这可是好主意!下雨天,人家做不了事,你就来做生意。”黄顺祥揶揄地说。

  “我不做生意,你别胡说八道。”

  “不做生意做什么?”

  “我来给头家巡田水。”

  “下雨天,头家的田不欠水,倒是致平欠一房媳妇。”

  “谁家的女儿?”饶新华煞有介事地问。

  “谁家的女儿干你事?又不是你要娶!”

  阿亮嫂笑着说,跟在刘老太太后边向里屋走去。

  “那你不会给我说一个吗?”

  “哼!也不害羞!”阿亮嫂回首向他恫吓地说,“你照照镜子吧!你要的不是姑娘,是一副棺材!”

  阿亮嫂进屋半小时后,刘老太太又把致平叫进屋里。致平再度出来时,他的表情烦恼而迷惑,径往自己的屋子走去,似乎不愿意和人说话。

  阿亮嫂挂着满足的笑容走出来了。她嘴里不住嚼着槟榔,有肉的鼻头沾着一点血红的槟榔汁。

  “你们都好好想想看吧,好在你们两边都很熟。”

  她和后边一块送出来的刘老太太说。

  “到底是谁家的女儿,阿亮嫂?”饶新华又捡起老问题。

  “这不是你们爷们儿管的。”阿亮嫂闪避正题,一边拿手掌拭拭嘴巴,“你们只管等着喜酒喝吧。”

  雨势已煞,但天空还不肯开晴。雨屑好似筛糠,由半空里飘落。暗淡而污浊的天空,像一领旧棉被低垂地面,棉被背后正埋伏着巨大的威胁。

  白烟弥漫着,迅速地流动着。前面的林子连着背面的小冈,很快就被卷进里面去了。它沿着山脚和田野而吞没了一切。霎时,眼前就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在二百公尺远的东西,看起来都是模糊不清。突然在坡下白烟的边缘,出现了一个灰点。灰点在密集气体的混沌中游泳着有如幽灵飘忽。它渐走渐清楚,终于变成了轮廓分明的形态——一个人,一个男人。

  “他妈的,”致远喊着说,“偷竹笋的哪!”

  果然,男人背脊上背着只麻布口袋,口袋里装得鼓鼓的,活似蜗牛负着躯壳。

  “像这样大雨天还有人进山,也太爱吃竹笋了。”刘少兴停止摸下巴感慨地说。

  “他哪里是要吃?”致远十分愤慨,“他要割去卖哪!”

  致远说着便从壁间取下竹笠,一边戴着,气冲冲地冲出尚在飘着雨丝的庭子,一边唠叨说:“别人种竹,他来卖笋,多么现成!”

  他大踏步地走下斜坡,在下面截住一个男人。那人停了下来。致远指手画脚的姿势,由这里也看得很清楚。但是那人迈脚走了。致远追上去,一边不停地比画着。那人再度停下来,好像很不耐烦的样子,又迈开步子走了。致远又追上几步,但是那人既不停足,也不回头。

  致远回来时面色灰白而气恼,像一个生性倔强的人没能把一件事情按着自己的意思做好时那样地不高兴。

  “是不是竹笋子?”饶新华问。

  “不是!”致远粗暴地回答。

  “口袋都装满了?”

  “谁知道他装的什么。妈的,瞧都不让瞧。”致远破口大骂。这对于他实在是一个不可饶恕的屈辱。他哪儿受过这样傲慢无礼的待遇呢?一把无名火燃得他全身沸腾。

  “你认不认识那人,致远?”黄顺祥镇静地问。

  “不认识!他自己说是宋仙伯。”

  “宋仙伯?”黄顺祥沉吟起来,“是不是左边耳门有很大一块疤的?”

  “是的。”

  “那是伯劳三了。只有他才这样滑稽。他说宋仙伯,那是笑你去送他,就像祝英台送梁山伯。”

  “我才不会送他,妈的!”致远发觉自己受了愚弄,脸孔气得发紫,暴跳如雷,立刻又把笠儿戴上,预备冲出去。

  “我要不把他追回来不姓刘!”

  “由他去吧,致远,这人是不能理的。”

  “不!我一定——”

  “你还去做什么?”刘少兴沉静地说,“人都不知走到哪里去了。”

  在有小路的那地点,什么也看不见,只留下白烟依旧在流动,在盘旋。

  不知几时,毛毛雨也收歇了。

  “由他去吧,致远,生气也没有用的。”黄顺祥重复说,“这人是理不得的。”

  “哎哟,伯劳三呀!”阿亮嫂仿佛见了鬼。

  她向桌下吐了口槟榔汁,然后用手背拭拭嘴唇。槟榔汁的流线型的红点飞溅一地。

  关于这位无名英雄,阿亮嫂就像自家的手掌一样稔熟。

  “啊哟!这个天管不着的伯劳三,哪个人敢去惹?那是一个没有坛位的野神,谁惹他,谁倒霉。那次营林局的盐田想没收他的黄藤,伯劳三找上去,用镰刀勾住他的脖子问他还不还。盐田吓得魂也跑散了,赶紧把黄藤还给他,哼也没敢哼。第二天,营林局传唤伯劳三,伯劳三就带了他的两个儿子上局里去了。他们告诉他,要把他移送法院。伯劳三说他可以去。

  ‘你的孩子?’局里人看看他的儿子。

  ‘一块去。’伯劳三说。

  ‘你一个亲人也没有吗?’

  ‘没有。’

  局里的人呆了,望望伯劳三,又望望那两个孩子不住地皱眉。望了一会儿,只好说:‘孩子领回去吧,以后可别再往营林局偷东西了。’

  你当他会听话吗?不!第二天他又去了。盐田看见他,张大了嘴不会说话。随后再碰见他时,干脆自己先躲开,就好像碰见了瘟神一般。你说拿这样的人有什么办法?”

  致平再出来时,凉亭里只剩下饶新华一个人在静静地吸旱烟;那只秃尾母狗在板凳下穿山甲似的蜷成一堆。

  看见致平,老人放下烟嘴。

  “致平,我刚想起一件事,”老人说,“你有不用的毛笔,就送我一支。”

  “你要它做什么用?”

  “我要训练几条狗给农场。”

  致平呆呆地望望老人,老人的异想天开使他觉得有趣。

  “你是不是预备教狗写字?”他问。

  “现在你别笑,”饶新华一本正经地说,“你还记不记得福全叫人给绑在树头下?”

  “哦,你想要那些狗去对付那些坏人,是不是?就像军队的狼犬一样?”致平说,“但是你哪里去找狼犬呢?”

  “我只要普通的狗就行。我还要它晓得怎样去咬绳子。”忽然他向下边叫一声,“秃尾!”

  秃尾从大板凳下应声跳出。

  “秃尾,站起!”老人向它喊。

  秃尾颤巍巍地用两只后肢直立。

  “伏倒!”

  秃尾伏下去。

  “爬!”秃尾用四肢贴地爬行着,仿佛在游泳。

  致平深受感动,重新觉得这老头儿的确与众不同。他一直只觉得他好玩,现在他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看法去观察他。他觉得在老人里面有一种猜不透的某种东西,而这就值得使他受到较多的尊敬。

  “这是你新近教它的,是不是,新华哥?”致平说。他不能再笑了。

  “是的。可是它不会咬绳子。它老了。做这种事,必得在它还是小狗时开始。老了就什么也教不出了。”

  饶新华由壁间取下簑衣,边穿边说:“致平,晚上你吩咐丁全回去一趟,我有事找他。”

  “你要不要现在见他,”致平说,“他大概在田里。”

  “现在我没有工夫。”

  致平也站起来,跟在老人后边。外面只有细细的雨屑。致平只戴了顶笠子。

  “哪天你到我那里看看小狗去。我有两条很好的小狗,”老人边走边说,“我一定要好好地教练它们。以后你有这些狗,进山就可以放心了。”

  到了飞山寺近边,两人分了手。但老人走了两三步,却突然驻足转身向致平说——似乎这才想起来似的。

  “致平,”他的声调颇为诚恳,“燕妹是好姑娘,你应该答应阿亮嫂。”

  老人说完话,反身毫不犹豫地走了。


  燕妹主动求婚,是致平完全没有料到的一件事,所以当阿亮嫂征求他的意见时,他不禁一呆,顷刻间竟想不出适当的话来回答。他试想分析它的可能性,他希望知道这事情的动机。也许这是一件极普通的事情,只起于媒人的生意经。他似乎记得淑华曾经对他说过阿亮嫂要给他和燕妹二人说合。当时致平只把它看作是开玩笑。但也许可以看作由那时候起,阿亮嫂即怀有此意。话虽如此,阿亮嫂也不能无故自作主张,必有一方主动。显而易见,在她来说合之前,即已先经对方授意。这就归到本题上来了,这也就是一直为他所忽略,而现在他极愿意知道的事情。燕妹爱他?他想。但他什么也不能说。这不是一下子就弄得清楚的事情。

  致平也明白在旧式男女和旧式婚姻之间,不必有爱,照样可以结合。这种由机械文明带来的个人主义式的感情是被认为没有价值的。然而在他和燕妹结合,就不能这样说了。因为他们朝夕相处,形影相随,在这种情形之下,你就不能不发生某种感情:爱或憎,喜与恶。

  他走上架在磨刀河上的吊桥。桥在他脚下激烈地摇晃。走到中间,他便握住铁索小立片刻,俯看河水。水流甚急,浪花四溅,声势浩大,直奔桥上。吊桥那向又是稻田,稻田上面有一个农夫,身穿簑衣,肩荷锄头,看上去,活像浮在水面上的一块木头。

  燕妹是不是爱自己?致平又想。

  记得有一次,因为红妹说起燕妹参加善堂的唱经班,那时燕妹急得如何想哭,双颊红得出血。她知道这是致平一直所不喜欢的。在他们中午用餐时,致平一直用自己的洋巾垫坐。有一天,他忘记带洋巾,于是他就坐在淑华的洋巾上。他坐下去,才发觉旁边又铺好一领。当他看见燕妹表情凄寂,悄悄地收起这领洋巾时,心中忽然感到一阵内疚与不安。这些虽都是寻常小事,但现在想来,似乎都有特别意义。想到这里,致平重新感到歉疚,仿佛自己犯了一次过失。

  燕妹是好姑娘,致平也不否认。尤其她身段的坚实健美,在女工当中是数一数二的。他可以想象她的声调如何地嫩美,笑颜如何娇媚,而她的小腿又是那样好看,似乎她就在眼前。但虽有这一切,致平还是没有办法。“慢慢再说”,便是他给阿亮嫂的回答。对于这件事,他只能抱歉,只好对不起她。他能喜欢她,但不能爱她。她的性情柔顺,和她在一起,她可以使人感到轻松愉快;作为朋友她是够条件的。至于作为终身伴侣,她不是致平理想的对象,他也从不曾由这角度去看她。

  然而若问起他的对象,他的理想,致平也不能给自己描绘出一幅较满意的画像。他只觉得那应该是另一种女人,而不是燕妹。思路至此,很奇怪的,他用一种不安的心情马上联想起另一个女人。老实说,致平所以不能爱燕妹,似乎也就为了这个缘故。好像他只有一颗心,一个爱,既然是奉献给另一个人了,那么燕妹就不可能再获得。这女人的名字,致平不便公开;过去他只好藏之心底,因为她是属于“墙”那边的人。她就是——淑华!最近,他越来越感到她的魅力了。不但如此,它的分量甚至与日俱增,使得他无法摆脱。它起初使致平可怕,继之是烦恼。

  总之,他对燕妹只好抱歉,他不能接受她的求婚。但他又不愿意失去这样一个明朗快活的异性朋友。他希望在他们之间不要有求婚的事发生,好让他仍旧和往日一样愉快地与她相处。然而他的理智立刻告诉他,这种期待是不可能的,他必须二者选择其一,若非整个获得,只有完全失去。实际上在这以后,致平就不再见到燕妹了。

  当晚,致平把农场的事务草草整理完毕,便在书桌前呆坐。他的思潮起伏,惆怅与烦恼。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时断时续,时大时小。刚才他的母亲重提婚事,要他清楚答复。对此,双亲似乎也没有一定的意见,但他们愿意及早看见致平成婚,所以宁愿赞成这门亲事。母亲告诉他,他对一切亲事的拖延,使父亲相当地不高兴。

  “你还是‘二十五岁以前不结婚’吗?”母亲用谴责的口气说。

  “二十五岁以前不结婚”,是致平每遇着问题时反复使用的一句口头语。他听着,只是笑笑,不说什么。在他看来,这事已成定局,无需多费唇舌了。

  “你总得有个选择,”母亲又说,“你不能总让父亲生气。”

  致平黯然枯坐,努力摒除一切杂念。当他茫然望着窗外混沌而萧索的雨夜,他的心里只剩下四个字在翻覆,而至于无限。

  淑华同姓,淑华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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