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兩起,故謂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陰與陽,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於前,冬交於後,並行而不同路,交會而各代理,此其文與!天之道,有一出一入,一休一伏,其度一也,然而不同意。陽之出,常縣於前,而任歲事;陰之出,常縣於後,而守空虛;陽之休也,功已成於上,而伏於下;陰之伏也,不得近義,而遠其處也。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故陽出而前,陰出而後,尊德而卑刑之心見矣。陽出而積於夏,任德以歲事也;陰出而積於冬,錯刑于空處也;必以此察之。天無常於物,而一於時,時之所宜,而一爲之。故開一、塞一、起一、廢一,至畢時而止,終有復始於一,一者,一也。是於天凡在陰位者,皆惡亂善,不得主名,天之道也。故常一而不滅,天之道。事無大小,物無難易,反天之道無成者。是以目不能二視,耳不能二聽,手不能二事。一手畫方,一手畫圓,莫能成。人爲小易之物,而終不能成,反天之不可行,如是。是故古之人,物而書文,心止於一中者,謂之忠;持二中者,謂之患;患,人之中不一者也,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是故君子賤二而貴一。人庸無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治庸無常?常不一,故不足以致功。詩云:“上帝臨汝,無二爾心。”知天道者之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