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集要頌經語言品第八

妄語入地獄,作之言不作。二罪後俱受,是行自牽去。

恆懷暴惡人,斧在口中出。所以自傷身,由其出惡言:說法自悅人,口出無量義。使我懷妊身,不慚此儀式。

譽惡惡還譽,是二俱爲惡。好以口快鬥,彼後皆無安。爭爲微少利,如掩失財寶。從彼致鬥諍,合意向惡道。

百千尼羅浮,三十六五獄。誹謗賢聖者,口意發惡願。無道墮惡道,自增地獄苦。遠愚修忍意,念諦則無犯。

若倚內寶藏,依賢聖活命。愚者墮惡道,猶願邪見作。以失今良會,更立誓願求。終不見聖諦,況欲見究竟。

竹蘆生實乾,還害其自軀。若吐言當善,不演惡法教。從善得解脫,爲惡不得解。善解者爲賢,是爲脫惡趣。

聖賢解不然,如彼愚得解。芻挹損意,不躁言得忠。義說如法說,所語言柔軟。善說賢聖教,法說如法二。

念說如念三,諦說如諦四。是以言語者,必使心無患。亦不克有情,是爲能善言:言使投意可,亦令得歡喜。

不使至惡意,出言衆悉可。至誠甘露說,說法無有上。諦說義如法,是爲立道本。如說佛言者,是吉得滅度。

爲能斷苦際,是謂言中上。

上一頁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