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回國以後,百務縈心,更添上許多不痛快的感動。夏間忽得胃病,在海濱休養,那時《文學》的編者傅東華先生連函邀約,一定要我多寫點創作的文字。迫不得已,冒然答應下來,寫一個連載的長篇,其結果是在九十度的暑日與初涼的秋風中完成了《秋實》的上部。
動筆之前太匆忙一點,雖在自己的意念中早有了概略的構圖,但蒐羅材料上卻大感困難。止就上部說:人物與事實十之六七不是出於杜撰,——如果是在我家鄉中的人,又與我熟悉,他準會按書上的人物指出某某。但難處也在此。今日的小說不能純靠事實,如左拉的著作那麼確實;與他細心觀察的事物絲毫不走樣子。但十九世紀的自然主義者至多也不過對事物不走原樣而已,究竟還得加以文字變化的組織。我常想:在現代寫小說只是剪影罷了;而且只是剪的側面黑影,至於由這非全面的影子擴展,變化,推及其言語,動作;推及其與他人,與大社會的種種關係;更往深處講,由這側影能透視其心理與個性,因之造成自己與社會的悲劇或喜劇;更由這偶然或必然造成的事件(戲劇)上顯露出社會的真態,——不,應分說是“動態”,這絕非舊日的自然主義或純客觀的寫實主義者的手法能表達得出。重要點還得看作者的才能與其素養。不錯,這個長篇中的人物與事實固然有其八九,但那一分(就說是一分罷)已經很夠下筆的了!初時我覺得容易,因爲有現成的人物與事實,稍加渲染,不是“事半而功倍”麼?那知既寫以後便逐步感到棘手,被限制於人與事,縱然作者可有自由變動的筆底下的權力,但與完全想像或杜撰的題材不同。何況是時間久了,我當時由直接間接獲得的印象,事實,早已劃成片段,要補綴一件整齊衣服,自然處處都顯出針線的痕跡。我又不想把這書中的人物過分的典型化了,時時要表現出幾個主角的特殊個性,——原是屬於他們自己的,不完全由於筆下隨意刻劃,因此,下筆時大不似預想的容易。
段落,字數上倒還能略如所計,雖然總名是《秋實》,原想分兩頭,——分上下部寫。上半部盡力描寫幾個人物的“春花”,他們的天真,他們由各個性格而得到的感受,激動,與家庭社會的影響。在那個啓蒙運動的時代,(由五四後到民國十二三年)他們扎住了各人的腳根。像這樣寫,自然有許多地方是吃力不討好,人物多了容易有模糊籠統之處,——本來那個時代的青年易於描寫成幾個定型。再則,他們活動的範圍有限,學校家庭,與社會的一角,寫來寫去,能不惹人煩厭已經費心思不少。可是,反過來說,沒有前半部便從橫斷面寫起,固然有奇峯橫出,飛瀑斷落的興味,不過我還是有我的笨想法:造成一個人生的悲劇或喜劇,不能純着眼於客觀的事實,——即環境的一般的變化,而也有各個人物之主觀的心意而來的變化。這問題雖似簡單,卻很複雜,同屬於一個階層,而他們的發展絕不會事同一例。遠追上去,大環境中還有小環境的複雜關係,而遺傳與家庭的教養我們又焉能輕視。寫小說欲求其真,不是隻靠着極普通的幾份角色的面型便以爲能盡描寫之能事。這裏便是經驗的關鍵。有意識,有豐富的想像力,如果沒有點經驗上的根據,那不成爲公式主義的復現,便是空想而無當於事實。“恰如其分”正似寫好字的書家一樣,一點,一勾,都現神采;一整,一斜,都能調諧。有甚麼標準與規矩?這真是一個最難解答的疑問。不管有多少小說講義與小說法程一類的書籍,終難把這一點“巧力”給予作者。
也因此,這個上半部的《春花》我着眼於上述的情形,寫完後再看一遍,不免過分注重於個性的發展,作他們未來活動的根基,太着重這一層,便覺得有些地方是硬湊,是多餘了。
我的計劃想在下部實寫他們的秋天。的確,他們現在也如作者一樣是在清冷嚴肅的秋之節候裏了。真正沒了春日的燦爛,與一股勁地向上發揚;不管是趨向於那方面,那時,這部書中的幾個主角都是具一股勁的。如今連豐縟的夏日也不相似。時間那曾曲饒過一次的人生!在這露寒,木落,已經熟成的現在,他們也真的已具有定型了。雖然各個角色在這十數年中扮演的種種戲劇,彼此不同,但漂泊在飛濤中的孤舟,各達到邊岸;有的或者是沈落下去,因爲各人張帆,撐篙的本領不一樣,而停泊的邊岸也不在一處。秋雁驚鳴,風悽露冷,他們對於這氣候的變幻與自己的奔波,何能不自然了!同時他們在春末時季的出發並非只由於一時的高興,而各有其客觀的條件。藉了他們的行程,與奮鬥,掙扎,沈溺,更可顯露出這個時代中社會變動的由來:是——
社會生活決定了人生,但從小處講也是——
個人的性格造成了他與社會生活的悲劇與喜劇。
空泛地把任何人的變化歸功或歸罪於普遍的社會變動,怕不是一個精細觀察者所應當取的態度。
總名原用“秋實”二字,意即在此,我作此書的意義也在此,沒有甚麼更遠大的企圖。
下部便不像上部的單純了,生活與思想上的分道而馳,結成了各人的果實。同時也可見出他們接觸到社會的多方面:政治的,軍事的,教育的,各種社會活動在那個大時代中特具的姿態。
蒐集材料,爲下部我確費過不少的心思。曾用筆記錄過他們生活上的小節,與時間上的遇合;曾問詢過他們的朋友與同調的人物。既然分道而去,與上半部都還是不甚相差的學生生活便隔得遠了。
因爲我想把這幾個主角使之平均發展;力矯偏重一二人的習慣寫法,怕易於失敗。分開看似可各成一段故事,但組織起來,要在不同的生活途徑上顯示出有大同處的那個時代的社會動態,縱然對於動態的原因,結果不能十分刻露出來,可是我想藉這幾個人物多少提示一點。
所及的範圍過大,易於“顧此失彼”,這是在下筆之始便已覺察得出的。
《文學》登過上部後,因太長了,我決意停止續登下部,也因此便將未完之作擱置下去。現在良友公司願全部付印,先將上部取去,分兩冊出版,正好將春花秋實四字分用。
我曾顧及分冊出版的辦法是否相宜,好在上下部各有小起落,雖非完作,尚可約覽。略述如上,讀者或易明瞭。
二十五,十一,廿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