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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事》,是以日本帝國殖民台灣為歷史背景的小說。小說前半部分寫一位年輕人「我」因釣魚與人發生爭執,最後竟把人推進魚池;後半段改寫這位年輕人為某位台灣婦女打抱不平,因為她被日本警察誣陷害死他養的小雞,但就在年輕人準備帶領群眾抗爭時,卻被群眾「遺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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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矮窄的房子裏,點着一個五燭的暗淡的電燈,兩個約莫四十歲左右的夫婦坐在室的左旁的牀上,夫婦的中間睡着一個約十一、二歲的女孩兒,由他們的身上推想起來,可以知道是一個貧窮的勞動者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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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可憐咧,求你向志舍(舍,爲搢紳子弟之稱,猶言舍人也。)講一聲,實在是真窮苦,這是先生所素知的;一具薄板仔(棺材),親戚間已經是艱苦負擔,散人(散赤人,窮苦人)本無富戶的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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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先生在這幾百里路內外是真有聲名的人。他的職業是拿水雞(田雞),這雖是一種不用本錢的頭路(職業,工作),卻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做得來的事,有時也有生命上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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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南威麗村裏,住的人家,大都是勤儉、耐苦、平和、順從的農民。村中除了包辦官業的幾家勢豪,從事公職的幾家下級官吏,其餘都是窮苦的佔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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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育這樣好,無二十五萬,二十萬準有。”添福兄心裏私自揣測着,農會技手(日語,技術員)也來看過,也獎賞我栽培去(得)好,會社(日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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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啦,一大陣(一大羣)!”衆人正賭得興熱,忽聽着“看頭”(把風)的警報,大衆匆惶起來,有人收拾自己的現錢,有人譭棄賭博的證據、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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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大人(查,巡查。大人,日據下臺灣人對日本警察的尊稱。)這幾日來總有些憤慨。因爲今年的歲暮,照例的御歲暮(日語,年禮)乃意外減少,而且又是意外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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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商品,在工場裏設使不合格,還可以改裝再製,一旦搬到市場上,若是不能合用,不稱顧客的意思,就只有永遠被遺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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拭過似的、萬里澄碧的天空,抹着一縷兩縷白雲,覺得分外悠遠,一顆銀亮亮的月球,由深藍色的山頭,不聲不響地滾到了天半,把她清冷冷的光輝,包圍住這人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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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先生當他自家有點事,方在煩忙的時候,接到了一封意外的信。懶先生很覺得奇怪,也就偷了一刻工夫,把信拆開來看,還未讀下去,便覺有點不高興了,因爲在信箋的尾端粘着一張三點(三分)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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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間精緻的客廳,靠壁安放一張坑牀,兩邊一副廣東制荔枝柴(木)的交椅,廳中央放着一隻圓桌,圍着圓桌有五六隻洋式藤椅,還有一隻逍遙椅放在透(通)內室的通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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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注生娘媽生(註生娘娘生日)的第二日了,連太陽公生(生日),戲已經連做三日。日戲煞鼓(停止敲鼓,即演完)了,日頭也漸漸落到海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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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了春宴回來,我坐在人力車上,盡那個車伕拖着跑。這時,我已經有了六分醉意啦。照例一些街燈、店鋪、行人、狗和電柱……從我的身邊向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