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子散見諸書文彙輯

天地四方曰宇,往古來今曰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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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說·排調篇》注、《莊子·齊物論》釋文。首句任本作“上下四方”,《升庵外集》一作“上下四旁”。按《文子·自然篇》:“老子曰:‘往古來今謂之宙,四方上下謂之宇。’”《淮南子·齊俗訓》同。《莊子·庚桑楚篇》釋文引《三蒼》亦云:“四方上下爲宇,往古來今曰宙”。“上下四方”之訓皆本《文子》。

日五色,至陽之精,象君德也。五色照耀,君乘土而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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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三、《事類賦·日賦》注、《路史後紀》七注、《御覽》八百七十二引《禮斗威儀》雲:“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則日五色無主。”宋均曰:“五行之色不主於一也。”此“五色照耀”二句,疑非《屍子》本文。

少昊金天氏,邑於窮桑,日五色,互照窮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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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三、《事類賦》注、《路史後紀》七注、《天中記》一、《海錄碎事》一。

使星司夜,月司時,猶使雞司晨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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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類聚》一。《書鈔》一百五十引《屍子》雲:“使星司夜,使月司使。”又引“天子候”雲:“使星司夜,使月司時,猶雞能司晨也。”“天子”當作“屍子”,“候”亦“使”之誤。《文選·陸士衡擬今日良宴會》注引:“使雞伺晨。”《海錄碎事》一與《類聚》同。

虹霓爲析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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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選》《西都賦》注、《薦禰衡表》注。按《爾雅·釋文》:“蜺爲挈貳。”注云:“蜺,雌虹也,見《離騷》。挈貳,其別名,見《屍子》。”疏雲:“挈貳,其別名也,文見《屍子》。”是“析翳”當爲“挈貳”。孫氏志祖雲:“析翳、挈貳,蓋一也,聲轉耳。”

慧星爲欃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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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元佔經》五。

春爲忠。東方爲春。春,動也。是故鳥獸孕寍,草木華生,萬物鹹遂,忠之至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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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類聚》三。“寍”疑“字”。《御覽》十九作“鳥獸孕,榮華生,萬物遂。”《五行大義》一引雲:“東者,動也,震氣故動。”《尚書大傳》雲:“東方者何也?動方也,物之動也。何以謂之春?春出也,物之出也,故曰東方春也。”《漢書·律曆志》雲:“少陽者,東方。東,動也。陽氣動,物於時爲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動運。”《禮記·鄉飲酒義》雲:“東方者春,春之爲言蠢也,產萬物者聖也。”《白虎通·五行篇》雲:“春之爲言偆, 偆,動也,位在東方。”《釋名》雲:“春,蠢也,動而生也。”

夏爲樂。南方爲夏。夏,興也;南,任也。是故萬物莫不任興,蕃殖充盈,樂之至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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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類聚》三、《御覽》廿二。《尚書大傳》雲:“南方者何也?任方也。任方者,物之方任。何以謂之夏?夏者,假也。假者,籲荼萬物而養之外也,故曰南方夏也。”《律曆志》雲:“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禮記》雲:“南方者夏,夏之爲言假也。養之、長之、假之,仁也。”《白虎通》雲:“夏之言大也,位在南方。”《釋名》雲:“夏,假也。寬假萬物,使生長也。”

秋爲禮。西方爲秋。秋,肅也,萬物莫不肅敬,禮之至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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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類聚》三,《御覽》廿四、五百廿三。《文選·張景陽雜詩》注“莫不”作“草木”,誤。《五行大義》一“肅敬”下有“恭莊”二字,“至”作“主”,誤。《尚書大傳》雲:“西方者何也?鮮方也。鮮,訊也。訊者,始入之貌。始入者何以謂之秋?秋也,愁者,物方愁而入也。故曰西方者秋也。”《律曆志》雲:“少陰者,西方。西,遷也。陰氣遷,落物,於時爲秋。秋,█(左邊上米下韋,右邊上隹下火)也。物█(左邊上米下韋,右邊上隹下火)斂,乃成孰。”《禮記》雲:“西方者秋,秋之爲言愁也。愁之以時,察守義者也。”《白虎通》雲:“秋之爲言愁也,其位西方。”《釋名》雲:“秋,緧也。緧迫品物,使時成也。”

冬爲信。北方爲冬。冬,終也;北,伏方也。是故萬物至冬皆伏,貴踐若一,美惡不減,信之至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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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廿七。“減”本作“成”,據《天中記》五、《廣博物志》四改。“至”字據《五行大義》一補。“伏方也”,《五行大義》作“伏也”,又引雲:“冬,終也,萬物至此終藏也。”《廣韻·二冬》、《史記·五帝紀》索隱引雲:“北方者,伏方也。”《尚書大傳》雲:“北方者何也?伏方也,萬物之方伏。物之方伏則何以謂之冬?冬者,中也。中也者,萬物方藏於中也。故曰北方冬也。”《律曆志》雲:“太陰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於下,於時爲冬。冬,終也。物終藏,乃可稱。”《禮記》雲:“北方者,冬。冬之爲言中也。中者,藏也。”《白虎通》雲:“冬之爲言終也,其位在北方。”《釋名》雲:“冬,終也。物終成也。”又《尚書大傳》:“北方,冬也。”下雲:“陽盛則籲荼萬物而養之外也,陰盛則呼吸萬物而藏之內也。故曰:籲吸也者,陰陽之交接,萬物之終始。”《屍子》任本“美惡不減”下有“陰陽交接,萬物之始生”二句,蓋涉《大傳》而誤。

晝動而夜息,天之道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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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選·陶淵明雜詩》注。

八極之內,有君長者,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故曰:天左舒而起牽牛,地右闢而起畢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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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卅七、《事類賦·地賦》注。任本“闢”一作“開”。《山海經·中山經》雲:“天地之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亦見《管子》《地數篇》、《輕重乙篇》,《呂氏春秋·有始覽》、《淮南子·墜形訓》。又《御覽》卅六引《河圓括地象》曰:“八極之廣,東西二億三萬三千里,南北二億三萬一千五百里。夏禹所治,四海內地,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又云:“地廣,東西二萬八千,南北二萬六千。有君長之州有九阻,中土之文德及而不治。”

八極爲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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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選·左太沖雜詩》注。

凡水,其方折者有玉,其圓折者有珠。清水有(1)黃金,龍淵有(2)玉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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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作“出”。

(2)一作“生”。

(3)《類聚》八,《御覽》五十八、七十、八百三、八百五,《文選·蜀都賦》、《吳都賦》、《文賦》、《顏延年贈王太常詩》注,《山海經》注一、二。《穆天子傳》二注“淵”作“泉”。《玉篇·玉部》“瑛”字注云:“美石,似玉。《屍子》龍淵,玉光也;水精,謂之玉瑛也。”《淮南子·墜形訓》雲:“水圓折者有珠,方折者有玉。清水有黃金,龍淵有玉英。土地各以其類生。”

朔方之寒,冰厚六尺,木皮三寸。北極左右有不釋之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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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學記》三兩引“冰”,一作“地凍”,與《廣志》相涉而誤。《書鈔》一百五十六,《御覽》卅四,《淮南子·墜形訓》雲:“北方有不釋之冰。”《漢書·晁錯傳》雲:“胡貉之地,木皮三寸,冰厚六尺。”

寒,凝冰裂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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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選·上林賦》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雲:“是故陰陽之會,冬合北方而物動於下,夏合南方而物動於上。上下之大動皆在日至之後。爲寒則凝冰裂地,爲熱則焦沙爛石。氣之精至於是。”

荊者非無東西也,而謂之南,其南者多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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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選·魏都賦》注。

傅巖在北海之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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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書·說命》正義、《史記·殷本紀》集解。《墨子·尚賢下》雲:“傅說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衣褐帶索,庸築乎傅巖之城,武丁得而舉之,立爲三公。”

赤縣州者,實爲崑崙之墟。其東則滷水島山,左右蓬萊。(1)玉紅之草生焉,食其一實而醉臥,三百歲而後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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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有脫誤。

(2)《御覽》卅八、四百九十七。《論衡·難歲篇》雲:“鄒衍論之,以爲九州之內,五千裏竟,合爲一州,在東南位,名曰赤縣州。”《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作“中國名曰赤縣神州”。此所稱赤縣州與鄒衍說不同。

泰山之中有神房、阿閣、帝王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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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學記》五,《御覽》卅九、一百八十四、一百八十五。

燧人上觀辰星,下察五木,以爲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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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類聚》八十、《御覽》八百七十。《路史前紀》五注引雲:“遂人察辰心而出火。”又《發揮》一論“遂人改火”雲:“昔者遂人氏作觀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鑽燧,別五木以改火。”《風俗通·皇霸篇》引含文嘉雲:“燧人始鑽木取火,炮生爲熱,令人無腹疾,有異於禽獸,遂天之意,故曰燧人也。”《論語·陽貨篇》“鑽燧改火”,馬融注曰:“《周書》:‘月令有更火,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鑽火各異木,故曰改火也。”

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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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韻·九魚》、《初學記》廿二、《御覽》八百卅三、《書鈔》十、《路史前紀》五。

虙犧氏之世,天下多獸,故教民以獵。(1)伏羲始畫八卦、列八節而化天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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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韻·廿九葉》、《御覽》八百卅二、《書鈔》十、《路史後紀》一。《漢書·律曆志》下雲:“帝太昊作網罟,以田漁,取犧牲,故天下號曰炮犧氏。”《尚書序》孔穎達疏雲:“古者以聖德伏物,教人取犧牲,故曰伏犧。字或作虙犧。”《漢書·古今人表》作“宓羲”,顏師古注云:“‘宓’本亦作‘虙’。”

(2)《書鈔》一百五十三。《易·繫辭下傳》雲:“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御覽》七十八引《春秋內事》雲:“伏羲氏始畫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陰陽之數,推列三光,建分八節,以文應瑞,凡二十四消息禍福,以制吉凶。”《風俗通·皇霸篇》引含文嘉雲:“伏者,別也,變也。戲者,獻也,法也。伏羲始別八卦,以變化天下。天下法則,鹹伏貢獻,故曰伏羲也。”

神農氏治天下,欲雨則雨。五日爲行雨,旬爲穀雨,旬五日爲時雨。正四時之制,萬物鹹利,故謂之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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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作“故謂之神雨”,一作“故曰神雨”,並誤。《類聚》二,《御覽》十八、百七十二,《路史後紀》三注、《餘論》一,《事類賦·雨賦》注。《書鈔》十七引“立四時之制”,一百五十三“制”作“序”,《天中記》四又作“節”,並即此“正四時之制”。

神農氏夫負妻戴,以治天下。堯曰:“聯之比神農,猶旦與昏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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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七十八。《路史後紀》三“治”作“有”,末句作“猶民之於晁旦也”。《升庵外集》卅七、《繹史》四作“猶昏之仰旦也”。

神農氏七十世有天下,豈每世賢哉!牧民易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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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七十八。《路史後紀》四雲:“屍子之言,記爲孔子。”《呂氏春秋·慎勢篇》雲:“神農十七世有天下,與天下同之也。”此雲“七十世”,未知孰是。

子貢問孔子曰:“古者黃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黃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謀而親,(1)不約而成,大有成功,此之謂四面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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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作“不計而耦”,誤。

(2)《御覽》七十九、三百六十五,《天中記》十一。《呂氏春秋·本味篇》雲:“賢主之求有道之士,無不以也;有道之士求賢主,無不行也。相得然後樂。不謀而親,不約而信,相爲殫智竭力,犯危行苦,志歡樂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故黃帝立四面,堯舜得伯陽、續耳,然後成。”高誘注:“黃帝使人四面出求賢人,得之,立以爲佐,故曰立四面也。”《臣軌·同體章》雲:“軒轅氏有四臣,以察四方。故《屍子》雲:‘黃帝四目。’”“目”字疑誤。《魏志》黃初六年注《魏略》載詔曰:“昔軒轅建四面之號。”

黃帝斬蚩尢於中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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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物紀原》十。《逸周書·嘗麥解》雲:“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尢於宇少昊。蚩尢乃逐帝,爭於涿鹿之河,九隅無遺。赤帝大懾,乃說於黃帝,執蚩尢,殺之於中冀,以甲兵釋怒。”

四夷之民,有貫匈者,有深目者,有長肱者,黃帝之德嘗致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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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海經》六注。《路史後紀》五注:“肱”作“股”,“嘗”作“皆”。案“肱”當作“股”。《竹書紀年》雲:“黃帝五十九年,貫匈氏來賓,長股氏來賓。”《山海經·海外西經》:“長股之國在雄常北。被髮一曰長腳。”貫匈國見《海外南經》,深目國見《海外北經》。

堯有建善之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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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學記》廿。任本“建”作“進”。

堯立誹謗之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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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記·孝文本紀》索隱、《後紀》十一注。案《呂氏春秋·自知篇》雲:“堯有欲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鞀。”《淮南子·主術訓》作:“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湯有司直之人,武王立戒慎之鞀。”《鄧析子·轉辭篇》同。《史記·孝文本紀》雲:“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集解》:“應劭曰:旌,旛也。堯設之五達之道,令民進善也。服虔曰:誹謗之木,堯作之橋樑,交互柱頭。”服、應以旌木並屬堯,蓋本《屍子》。

堯南撫交阯,北懷幽都,東西至日月之所出入,有餘日而不足於治者,恕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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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荀子·王霸篇》注。《墨子·節用中》雲:“堯治天下,南撫交阯,北降幽都,東西至日所出入,莫不賓服。”賈誼《新書·修政語》上:“堯教化,及雕題、蜀、越,撫交趾,身涉流沙,地封獨山,西見王母,訓及大夏、渠叟,北中幽都,及狗國,與人身而鳥面,及焦僥。好賢而隱不逮,強於行而菑於志。率以仁而恕,至此而巳矣。”

人之言君天下者,瑤臺九累,而堯白屋;黼衣九種,而堯大布;宮中三市,而堯鶉居;珍羞百種,而堯糲飯菜粥;騏驎青龍,而堯素車玄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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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學記》九,“衣”作“黻”,又廿四。《御覽》八十、《文選·辨命論》注。《路史後紀》十一注,首句作“人君之有天下”,“玄駒”作“僕馬”。案“素車樸馬”見哀二年《左傳》。《淮南子·精神訓》雲:“人之所以樂爲人主者,以其窮耳目之欲而適躬體之便也。今高臺層榭,人之所麗也,而堯樸桷不斲,素題不枅;珍怪奇異,人之所美也,而堯糲粢之飯,藜藿之羹;文繡狐白,人之所好也,而堯布衣掩形,鹿裘禦寒。養性之具不加厚,而增之以任重之憂。故舉天下而傳之於舜,若解重負。然非直辭讓誠,無以爲也。”

舜兼愛百姓,務利天下。其田歷山也,荷彼耒耜,耕彼南畝,與四海俱有其利;其漁雷澤也,旱則爲耕者鑿瀆,儉則爲獵者表虎。故有光若日月,天下歸之若父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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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八十一。“儉”與“險”通。《後紀》十二注作“險”。《困學紀聞》十作“狩”,《文心雕龍·祝盟篇》雲:“舜之祠田,雲:‘荷此耒耜,耕彼南畝,四海俱有。’利民之志,頗形於言矣。”《管子·版法解》雲:“舜耕歷山,陶河濱,漁雷澤,不取其利,以教百姓,百姓舉利之,此所謂能以所不利利人者也。”

舜事親養老,爲天下法。其遊也,得六人,曰雒陶、方回、續身、伯陽、東不識、秦不空,皆一國之賢者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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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八十一。《書鈔》四十九作“舜得友五人,曰雄陶、續耳、柏楊、東不識、秦不空,一國之賢人也。”按《陶潛集·聖賢羣輔錄》雲:“《戰國策》顏歜雲:‘堯有九佐,舜有七友。’”而《屍子》止載雄陶等六人,不載靈甫,是《屍子》本有六人。《前漢書·古今人表》上中有方回,上下有雒陶、續身、柏楊、東不訾、秦不虛。顏師古曰:“雒陶以下皆舜之友也。‘身’或作‘耳’,‘虛’或作‘字’,並見《屍子》。”惟“靈甫”不見於表,蓋班氏亦本《屍子》。任本作“得七人”,有靈甫,誤。《後紀》十二注“老”作“兄”,而申之雲,是則更有兄也。梁氏玉繩雲:“‘兄’字蓋訛。”然《越絕書》言舜“兄狂弟傲”,何也?

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其致四方之士。堯聞其賢,徵之草茅之中。與之語禮,樂而不逆;與之語政,至簡而易行;與之語道,廣大而不窮。於是妻之以媓,媵之以蛾,九子事之,而託天下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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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類聚》十一。《御覽》八十一,又一百卅五引“堯妻舜以娥皇,媵之以女英”,一百五十六“徵”作“舉”。“其致四方之士”,《天中記》十一作“四方之士歸之”。《後紀》十二《有虞氏紀》雲:“語禮樂,詳而不孛;語政治,簡而易行;論道,廣大而亡窮。”全本《屍子》。此脫“詳”字,“至”作“治”,疑《後紀》誤。注又引《屍子》雲:“妻以蛾,媵以皇。娥皇,衆女之英。”《呂氏春秋·貴因篇》雲:“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而堯授之禪位,因人之心也。”《管子·治國篇》雲:“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參徙成國。舜非嚴刑罰、重禁令,而民歸之矣。去者必害,從者必利也。”《莊子·徐無鬼篇》雲:“舜有羶行,百姓悅之,故三徙成都,至鄧之虛,而十有萬家。堯聞舜之賢,舉之童土之地。”

舜受天下,顏色不變;堯以天下與舜,顏色不變。知天下無能損益於己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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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八十。《後紀》十二注作“堯以天下與舜,顏色不變;舜受天下於堯,亦顏色不變。知天下無損益於己也。”

務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順,從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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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荀子·大略篇》注。《後紀》十二“取”作“治”。

舜雲:“從道必吉,反道必兇,如影如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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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八十一。

舜舉三後,而四死除。何爲四死?飢渴、寒晦、勤勞、鬥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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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覽》八十一。下“四死”二字據孫本補。《書鈔》十一:“舉后稷,民除四死。”注謂“飢、寒、勤、苦”,蓋本此。任本作“舜舉三後,而四凶除也”,合“舜兩眸子”條爲一節,誤。《尚書·呂刑》雲:“乃命三後,恤功於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種,農殖嘉穀。三後成功,惟殷於民。”《淮南子·人間訓》雲:“古者溝防不修,水爲民害,禹鑿龍門,闢伊闕,平治水土,使民得陸處;百姓不親,五品不慎,契教以君臣之義,父子之親,夫婦之辨,長幼之序;田野不修,民食不足,后稷乃教之闢地墾草,糞土種谷,令百姓家給人足。故三後之後,無不王者。”按《淮南》以禹、稷、契爲三後,與《呂刑》異,此三後未知何指。

古者,龍門未闢,呂梁未鑿。河出於孟門之上,大溢逆流,無有邱陵、高阜,滅之,名曰洪水。禹於是疏河決江,十年不窺其家,手不爪,脛不生毛,生偏枯之病,步不相過,人曰禹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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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海經》三注,《荀子·非相篇》注,《御覽》四十八、十二,《天中記》十一。“河出”句據《御覽》四十補,上作“龍門未鑿,呂梁未開”。《後紀》十三注“開”作“闢”。下雲“河出孟門”爲二。《穆天子傳》四注“孟”作“盟”。“滅之”上,《繹史》十一有“盡皆”二字。“禹於是”,《天中記》作“禹治水”,《非相篇》注作“禹之勞十年”云云。任本“人”作“故”。《呂氏春秋·愛類篇》雲:“昔上古,龍門未開,呂梁未發,河出孟門,大溢逆流,無有邱陵、沃衍、平原、高阜,盡皆滅之,名曰鴻水。禹於是疏河決江,爲彭蠡之障,幹東土,所活者千八百國。”又《行論篇》雲:“禹官爲司空,以通水潦,顏色黎墨,步不相過。”《莊子·天下篇》雲:“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列子·楊朱篇》雲:“禹纂業事讎,惟荒土功,子產不字,過門不入,身體偏枯,手足胼胝。”《法言·重黎篇》雲:“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又按《孟子·滕文公篇》雲:“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史記·河渠書》引《夏書》曰:“禹抑鴻水十三年,過家不入門。”《夏本紀》及《漢書·溝洫志》同。《吳越春秋·越王無餘外傳》又云:“禹勞身焦思以行,七年,聞樂不聽,過門不入。”俱與此異。

山行乘樏,泥行乘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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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書·益稷》正義。《釋文》“泥”作“澤”。 “蕝”,音子絕反。《史記·河渠書》:“山行即橋”。集解:“徐廣曰:‘橋,近遙反,一作攆。’《屍子》曰:‘山行乘樏。’又曰:‘行塗以楯,行險以撮,行沙以軌。’又曰:‘乘風車。’音去喬反。”按索隱雲:“撮,子芮反,又子絕反。”與“蕝”音同,是行險以撮,即泥行乘蕝,不得一書而兩見,其句法亦上下不類。又曰云雲,當別引他書,而傳寫訛脫也。《路史餘論》九引:“行塗以楯,行險以撮,行山乘樏,行沙乘軌。”《後紀》十三注:“‘撮’又作‘攆’。”並仍集解誤。本集解“乘風車以去喬”之音推之,當是乘蹻車。《十洲記》曰:“蓬邱,蓬萊山也。昔禹治洪水畢,乘蹻車到此山。”案四載之名,最爲參錯。《史記·夏本紀》雲:“陸行乘車,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攆。”集解:“徐廣曰:‘橇,他書或作蕝, 攆一作橋。’”《河渠書》引《夏書》曰:“陸行載車,水行載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橋。”集解:“徐廣曰:‘橋一作攆。’”索隱雲:“毳,亦作橇。”《漢書·溝洫志》引《夏書》:“陸行載車,水行乘舟,泥行乘毳,山行則梮。”《說文·木部》“樏”字下引《虞書》曰:“予乘四載,水行乘舟,陸行乘車,山行乘欙,澤行乘█(左車右川)。”《尚書》僞孔傳雲:“水乘舟,陸乘車,泥乘輴,山乘樏。”此見於經史者也。其見於諸子者,《文子·自然篇》雲:“水用舟,沙用█(左镸右耒),泥用輴,山用樏。”《淮南子·修務訓》襲之則雲:“水之用舟,沙之用鳩,泥之用輴,山之用虆。”其《齊俗訓》又云:“舟車楯█(左镸右耒)。”高誘注:“水宜舟,陸地宜車,沙地宜█(左镸右耒),泥地宜楯。”《呂氏春秋·慎勢篇》又云:“水用舟,陸用車,塗用輴,沙用鳩,山用樏。”歷考諸書,惟舟車無異字,其山泥所用,則欙、樏、虆、橋、攆、梮爲一類,橇、毳、蕝、█(左車右川)、輴、楯爲一類,長█(左镸右耒)、鳩於他書無徵。《淮南》兩見,各用其一。《呂氏》以鳩與舟、車、楯、樏爲五,浮於四載之數,豈後人有所增竄耶?

禹治水,爲喪法曰:毀必杖,哀必三年,是則水不救也。故使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日。(1)

校正:

(1)《宋書·禮志》二、《後漢書·王符傳》注。《淮南子·要略》雲:“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爲其禮煩擾而不說,厚葬靡財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禹之時,天下大水,禹身執欙垂,以爲民先,剔河而道九歧,鑿江而通九路,闢五湖而定東海。當此之時,燒不暇撌,濡不給扢,死陵者葬陵,死澤者葬澤。故節財薄葬,閒服生焉。”又《齊俗訓》雲:“三年之喪,是強人所不及也,而以僞輔情也;三月之服,是絕哀,而迫切之性也。夫儒墨不原人情之終始,而務以行相反之制。”高誘注:“三月之服,夏后氏之禮。”《韓非子·顯學篇》雲:“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喪三月,世以爲儉而禮之。”《墨子·公孟篇》:“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爲非,子之三日之喪亦非也。’”按“三日”皆“三月”之訛。《御覽》五百五十五“制喪三日”下有“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於南巴之中,衣衾三領,款木之棺,葛以緘之”一段,洪氏頤煊雲:“《王符傳》注引‘舜西教於西戎’以下本有‘墨子曰’三字,《御覽》誤合爲一條。”

禹興利除害,爲萬民種也。(1)

校正:

(1)《文選·求自試表》注。《淮南子·修務訓》雲:“禹耳參漏,是爲大通,興利除害,疏河決江。”

禹長頸烏喙,面貌(1)亦惡矣,天下從而賢之者,(2)好學也。(3)

校正:

(1)一作“面目顏色”。

(2)一作“天下獨賢之”。

(3)《初學記》九,又十九,《御覽》八十二、三百六十五、三百六十九、三百八十二。“烏”並作“鳥”,今據《緯略》七。劉子《新論·命相篇》亦云:“夏禹長頸烏喙。”

湯問伊尹曰:“壽可爲耶?”伊尹曰:“王欲之,則可爲;弗欲,則不可爲也。”(1)

校正:

(1)《類聚》十八。

湯之德及鳥獸矣。(1)

校正:

(1)《文選》《賢良詔》注、《四子講德論》注。《呂氏春秋·異用篇》雲:“湯見祝網者,置四面,其祝曰:‘從天墜者,從地出者,從四方來者,皆離吾網。’湯曰:‘嘻,盡之矣!非桀,其孰爲此也?’湯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作網罟,今之人學紓,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漢南之國聞之曰:‘湯之德及禽獸矣。’”

湯之救旱也,(1)乘素車白馬,著布█(上艹下代),(2)身嬰白茅,以身爲牲,禱於桑林之野。當此時也,絃歌鼓舞者禁之。(3)

校正:

一作“殷湯救旱”。

一作“布衣”,無“著”字。按,“█(上艹下代)”與“斾”同。

(3)《類聚》八十二,《初學記》九,《御覽》卅五、八十三、八百七十九、九百九十六。《書鈔》九“禁”作“止”。《呂氏春秋·順民篇》雲:“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翦其發,磨其手,以身爲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悅,雨乃大至。”亦見《墨子·兼愛下》。

武王伐紂,魚辛諫曰:“歲在北方,不北征。”武王不從。(1)

校正:

(1)《荀子·儒效篇》注。任本下“北”字作“利”,“從”作“聽”。《荀子》雲:“武王之誅紂也,行之日以兵忌,東面而迎太歲。”

武王親射惡來之口,親斫殷紂之頸,手污於血,不溫而食。當此之時,猶猛獸者也。(1)

校正:

(1)《荀子·仲尼篇》注。謝氏墉曰:“溫字誤,或是盥。”按,“盥”或作“█(左氵右盥)”,見《一切經音義》一。《路史·國名紀》四注“口”作“目”,“頸”作“頭”。任本“口”亦作“目”,“斫”作“斬”,“頸”作“首”,“者”作“然”。

武王已戰之後,三革不累,五刃不砥,牛馬放之歷山,終身弗乘也。(1)

校正:

(1)《御覽》三百廿七。《書鈔》十五“三革”二句互轉。《類聚》十四載沈約《齊武帝諡議》用此二語。《荀子·儒效篇》雲:“武王誅紂,反而定三革,偃五兵。”五兵猶五刃。《管子·小筐篇》雲:“定三革,偃五兵。”《齊語》作“定三革,隱五刃。”韋昭注:“三革,甲、盾、胄也。五刃,刀、劍、矛、戟、矢也。”《禮記·樂記》雲:“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復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復服。”《呂氏春秋·慎大覽》雲:“稅馬於華山,稅牛於桃林。馬弗復乘,牛弗復服。釁鼓旗,甲兵藏之府庫,終身不復用。”《淮南子·要略》、《說苑·指武篇》並雲:“縱馬華山,放牛桃林。”《商子·賞刑篇》又云:“車休息不乘,縱馬華山之陽,縱牛於農澤。”

昔者武王崩,成王少,周公旦踐東宮,履乘石,祀明堂,假爲天子七年。(1)

校正:

(1)原注:“乘石,王所登上車之石也。”《類聚》六。《文選·百辟勸進今上箋》注“七”作“十”,誤。《詩·靈臺》正義引袁準《正論》雲:“《屍子》曰:‘昔武王崩,成王少,周公踐東宮,祀明堂,假爲天子。’明堂在左,故謂之東宮。王者而後有明堂,故曰‘祀明堂,假爲天子’。”“明堂在左”以下,乃袁氏申釋語,任氏誤以“明堂在左”二句爲《屍子》本文。《淮南子·齊俗訓》雲:“武王既沒,殷民叛之。周公踐東宮,履乘石,攝天子之位,負衣扆而朝諸侯,放蔡叔,誅管叔,克殷殘商,祀文王於明堂,七年而致政成王。”《韓非子·難二》雲:“周公旦假爲天子七年,成王壯,授之以政,非爲天下計也,爲其職也。”

昔周公反政,孔子非之曰:“周公其不聖乎?以天下讓,不爲兆人也。”(1)

校正:

(1)《長短經·懼誠篇》。《魏志》二注:“許芝奏雲:‘周公反政。屍子以爲孔子非之,以爲周公不聖,不爲兆民也。’又輔國將軍等奏雲:‘臣聞符命不虛見,衆心弗可違。故孔子曰:周公其爲不聖乎?以天下讓,是天地日月輕去萬物也。是以舜向天下,不拜而受命。’”

人之慾見毛嬙、西施,美其面也;夫黃帝、堯舜、湯武,美者非其面也。人之所(1)欲觀焉,其行也;欲聞焉,其言也。而言之與行皆在《詩》《》矣。(2)

校正:

(1)原脫。

(2)《御覽》七十七。

黃帝曰合宮,有虞氏曰總章,殷人曰陽館,周人曰明堂,此皆所以名休其善也。(1)

校正:

(1)《初學記》十三、《類聚》卅八、《御覽》五百卅三、《隋書·宇文愷傳》、《唐會要》十一、《事物紀原》二、《後紀》十二注。《禮記·月令》:“行慶施惠。”鄭康成注云:“慶謂休其善也。”“休其善”蓋本此。

欲觀黃帝之行於合宮,觀堯舜之行於總章。(1)

校正:

(1)《文選·東京賦》注。任本“欲”上有“故”字,合上節誤。

有虞氏身有南畝,妻有桑田,神農並耕而王,所以勸耕也。(1)

校正:

(1)《類聚》六十五、《御覽》八百廿二。《書鈔》八“王”作“食”,“耕”作“農”。按《商子》《算地篇》、《開塞篇》並雲:“神農教耕而王,天下師其知也。”《後紀》十二引上二句,注云《尹文子》,誤。《文子·上義篇》雲:“神農之法曰:丈夫丁壯不耕,天下有受其飢者;婦人當年不織,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親耕,妻其織,以爲天下先。”《商子·畫策篇》雲:“神農之世,公耕而食,婦織而衣。”《孟子·滕文公篇》許行爲神農之言,其雲“賢者與民並耕而食”,即神農事也。

堯瘦,舜墨,禹脛不生毛,文王至日昃不暇飲食,故富有天下,貴爲天子矣。(1)

校正:

(1)《御覽》七十七。原脫“瘦”字,據《後紀》十二注補。《意林》:“堯瘦,舜黑,皆爲民也。”當即此文。《文子·自然篇》雲:“神農形瘁,堯瘦癯,舜黧黑,禹胼胝。”《淮南子·修務訓》雲:“蓋聞傳書曰:‘神農憔悴,堯瘦臞,舜黴黑,禹胼胝。’由此觀之,則聖人之憂勞百姓甚矣。”《尚書·無逸》雲:“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自朝至於日中昃,不皇暇食用,咸和萬民。”

昔者舜兩眸子,是謂重明,作事成法,出言成章。(1)

校正:

(1)《荀子·非相篇》注,《御覽》八十一,又三百六十六“眸”作“瞳”。《史記·項羽本紀》集解“明”作“瞳”,誤。《後紀》十二注。

文王四乳,是謂至仁。(1)

校正:

(1)《御覽》四百十九。案《淮南子·修務訓》雲:“堯眉八彩,九竅通洞,而公正無私,一言而萬民齊。舜二瞳子,是謂重明,作事成法,出言成章。禹耳參漏,是謂大通,興利除害,疏河決江。文王四乳,是謂大仁,天下所歸,百姓所親。皋陶馬喙,是謂至信,決獄明白,察於人情。”亦見《白虎通·聖人篇》,所載較備。

夫堯舜所起,至治也;湯武所起,至亂也。問其成功孰治,則堯舜治;問其孰難,則湯武難。(1)

校正:

(1)《御覽》七十七。

人戴冠躡履,譽堯非桀,敬士侮慢,故敬侮之譽毀,知非其取也。(1)

校正:

(1)《御覽》八十。《莊子·大宗師篇》雲:“與其譽堯而非桀也,不如兩忘而化其道。”又《外物篇》雲:“與其譽堯而非桀,不若兩忘而閉其所譽。”

昔夏桀之時,至德滅而不揚,帝道掩而不興,容臺振而掩覆,犬羣而入泉,彘銜藪而席隩,美人婢首墨面而不容,曼聲吞炭內閉而不歌。飛鳥鎩翼,走獸決蹄,山無峻幹,澤無佳水。(1)

校正:

(1)《御覽》八十二、《路史·發揮》六。按此文亦見《淮南子·覽冥訓》,“容臺”句上有“植社槁而█(左土右雩)裂”一句,“犬羣”下有“嗥”字,“泉”作“淵”,“彘”作“豕”,“藪”作“蓐”,“隩”作“澳”,“婢”作“挐”,“決蹄”作“廢腳”,“佳”作“窪”。《御覽》此條有注,皆本高誘《淮南》注,今不錄。

桀爲璇室、瑤臺、象廊、玉牀,權天下,虐百姓。於是湯以革車三百乘伐於南巢,收之夏宮,天下寧定,百姓和輯。(1)

校正:

(1)《御覽》八十二、《後紀》十四注。《淮南子·本經訓》雲:“晚世之時,帝有桀紂,爲璇室、瑤臺、象廊、玉牀。紂爲肉圃、酒池,燎焚天下之財,罷苦萬民之力,刳諫者,剔孕婦,攘天下,虐百姓。於是湯乃以革車三百乘伐桀於南巢,放之夏臺;武王甲卒三千,破紂牧野,殺之於宣室。天下寧定,百姓和集,是以稱湯武之賢。”《御覽》此條亦用高誘注。

昔者桀紂縱慾長樂,以苦百姓。珍怪遠味,必南海之葷,北海之鹽,西海之菁,東海之鯨。此其禍天下亦厚矣。(1)

校正:

(1)《御覽》八十二、八百六十五。《後紀》十四注、《天中記》四十六“葷”並作“姜”。

六馬登糟邱,方舟泛酒池。(1)

校正:

(1)《御覽》七百六十八。《韓詩外傳》四:“桀爲酒池,可以運舟。糟邱足以望十里,而牛飲者三千人。”《論衡·語增篇》雲:“紂沈湎於酒,以糟爲邱,以酒爲池,牛飲者三千人。”

伯夷、叔齊飢死首陽,無地故也;桀放於歷山,紂殺於鄗宮,無道故也。有道無地則餓,有地無道則亡。(1)

校正:

(1)《御覽》八十二。任本“宮”作“京”,“有道”上有“故曰”,“則餓”作“則飢”。

魯哀公問孔子曰:“魯有大忘,徙而忘其妻,有諸?”孔子曰:“此忘之小者也。昔商紂有臣曰王子須,務爲諂,使其君樂須臾之樂,而忘終身之憂,(1)棄黎老之言,而用姑息之謀。”(2)

校正:

(1)《御覽》四百九十注云:“《家語》同。”

(2)《繹史》廿。《升庵外集》卅引:“紂棄黎老之言,而用姑息之語。”注:“姑,婦女也。息,小兒也。”《呂氏春秋·先識覽》雲:“商王大亂,沈於酒德,闢遠箕子,爰近姑與息。”

孔子謂子夏曰:“商,汝知君之爲君乎?”子夏曰:“魚失水則死,水失魚猶爲水也。”孔子曰:“商,汝知之矣。”(1)

校正:

(1)《類聚》十一,《御覽》七十七、六百廿。

費子陽謂子思曰:“吾念周室將滅,涕泣不可禁也。”子思曰:“然今以一人之身,憂世之不治,而涕泣不禁,是憂河水濁而以泣清之也。”(1)

校正:

(1)《類聚》卅五、《御覽》三百八十七。任本“清”作“澄”。按,此文亦見《孔叢子·抗志篇》,又《文子·符言》:“老子曰:‘以數算之壽,憂天下之亂,猶憂河水之涸,泣而益之也。’”《淮南子·詮言訓》襲其文,“涸”作“少”。

人知用賢之利也,不能得賢,其何故也?夫買馬不論足力,而以白黑爲儀,必無走馬矣;買玉不論美惡,而(1)以大小爲儀,必無良寶矣;舉士不論才,而以貴勢爲儀,則伊尹、管仲不爲臣矣。(2)

校正:

(1)原脫。

(2)《類聚》五十三。《意林》下四句作“舉士不論貴賤,則無士矣”。任本“買馬”之“買”作“市”。

有醫竘者,秦之良醫也。爲宣王割痤,爲惠王治痔,皆愈。張子之背腫,命竘治之,謂竘曰:“背非吾背也,任子制焉。”治之遂愈。竘誠善治疾也,張子委制焉。夫身與國亦猶此也,必有所委制,然後治矣。(1)

校正:

(1)原注:“竘音叩。”《御覽》三百七十一、七百廿四、七百四十三。《天中記》卅四“命”作“請”。

我得民而治,則馬有紫燕、蘭池,(1)馬有秀騏、逢騩,(2)馬有騏驎、徑駿。(3)

校正:

(1)《文選·赭白馬賦》注。

(2)同上。《天中記》五十五合作:“馬有紫燕、蘭池、秀騏、逢騩”。

(3)《七命》注。按文雲“麟超龍翥”,則“騏驎”字亦當從“鹿”。任本“徑”作“輕”。

夫馬者,良工御之,則和馴端正,致遠道矣;僕人御之,則馳奔毀車矣。民者,譬之馬也。堯舜御之,則天下端正;桀紂御之,則天下奔於歷山。(1)

校正:

(1)《御覽》七百四十六。“馳”,舊作“遲”,據任本改,孫作“逸”,誤。“奔於歷山”,孫作“奔放”。“良工”,孫作“王良”。按本書《分篇》亦云:“良工之馬,易御也。”《鹽鐵論·刑德篇》雲:“轡銜者,御之具也,得良工而調;法勢者,治之具也,得賢人而化。執轡非其人,則馬奔馳。”

車輕道近,則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遠道重任也。刑罰者,民之鞭策也。(1)

校正:

(1)《御覽》六百卅六、七百七十三,《書鈔》四十三,《後漢書·虞詡傳》注。《意林》“遠道重任”作“道遠任重”。《韓非子·難勢》雲:“勢之於治亂,本未有位也。而語專言勢之足以治天下者,則其智之所至者淺矣。夫良馬固車,使臧獲御之,則爲人笑;王良御之,而日取千里。車馬非異也,或至乎千里,或爲人笑,則巧拙相去遠矣。今以國位爲車,以勢爲馬,以號令爲轡,以刑罰爲鞭策。使堯舜御之,則天下治;桀紂御之,則天下亂,則賢不肖相去遠矣。夫欲追速致遠,不知任王良;欲進利除害,不知任賢能。此則不知類之患也。夫堯舜亦治民之王良也。”

爲刑者,刑以輔教服不聽也。(1)

校正:

陳本《書鈔》四十三止“刑以輔教”四字,此據原本《書鈔·刑法部》。

秦穆公明於聽獄,斷刑之日,揖士大夫曰:“寡人不敏,教不至,使民入於刑,寡人與有戾焉。二三子各據爾官,無使民困於刑。”繆公非樂刑民,不得已也。此其所以善刑也。(1)

校正:

(1)《御覽》六百卅六。“教不至”三字據《書鈔》四十四補。原本《書鈔》“斷刑之日”下有“朝不得言乃”五字。

夫知衆類,知我則知人矣。天雨雪,楚莊王披裘當戶曰:“我猶寒,彼百姓賓客甚矣!”乃遣使巡國中,(1)求百姓賓客之無居宿、絕(2)糧者,賑之,國人大悅。(3)

校正:

(1)一作“內”。

(2)一作“餱”。

(3)《類聚》五、《御覽》卅四、《書鈔》一百五十六。首十字據原本《書鈔·歲時部》補。賈誼《新書·諭誠篇》雲:“楚昭王當房而立,愀然有寒色,曰:‘寡人朝飢時酒二█(左酉右旦),重裘而立,猶憯然有寒氣,將奈我元元之百姓何?’是日也,出府之裘,以衣寒者;出倉之粟,以賑饑者。”

悅尼而來遠。(1)

校正:

(1)《爾雅·釋詁》注。案,“尼”,近也。《韓非子·難三》:“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悅近而來遠。’”《屍子》蓋述此言。

先王豈無大鳥怪獸之物哉?然而不私也。(1)

校正:

(1)《文選·西京賦》注。

徐偃王好怪,沒深水而得怪魚,入深山而得怪獸者,多列於庭。(1)

校正:

(1)《山海經》一注。

徐偃王有筋而無骨。(1)

校正:

(1)《山海經》十七注、《史記·秦本紀》集解、《後漢書·東夷傳》注、《荀子·非相篇》注、《文選·西征賦》注、《御覽》三百七十五。任本“無骨”下有“故曰偃也”四字,按集解雲:“駰謂號偃由此,故曰偃也。”四字當是後人因駰語足成之,《後漢》注亦有“故曰偃”三字。

莒君好鬼巫而國亡。(1)

校正:

(1)《水經注》廿六。下雲“無知之難,小白奔焉;樂毅攻齊,守險全國”云云,乃酈氏歷舉莒事,孫本屬於《屍子》,誤。

天子忘民則滅,諸侯忘民則亡。(1)

校正:

(1)《書鈔》九。

娶同姓,以妾爲妻,變太子,專罪大夫,擅立國,絕鄰好,則幽。改衣服,易禮刑,則放。(1)

校正:

(1)《書鈔》四十三。“娶同姓”至“則幽”,陳本《書鈔》缺。以《唐類函》七十八所載《書鈔》補。“國”誤“闕”,據任本改。《荀子·王霸篇》:“公侯失禮則幽。”楊倞注云:“幽,囚也。”《春秋傳》曰:“晉侯執衛侯,歸之於京師,置諸深室。”

好酒忘身。(1)

校正:

(1)《書鈔》廿一。按此在《帝王部》,與“糟邱酒池”相屬,當謂桀紂也。

障賢者死。(1)

校正:

(1)《書鈔》十一。

古有五王之相,秦公身、吳班、孫尢夫人、冉贊、公子麋。(1)

校正:

(1)《陶潛集·聖賢羣輔錄》下雲:“乃謂之王,其貴之也。”蓋陶氏語。

古者倕爲規矩準繩,使天下效焉。(1)

校正:

(1)《御覽》七百五十二。“倕”作“創”,“效”作“仿”,據《事物紀原》七改。《一切經音義》廿五引《世本》:“倕作規矩。”《潛夫論·贊學篇》亦云:“巧倕之爲規矩準繩,以遺後工。”

造歷者,羲和之子也。(1)

校正:

(1)《御覽》十六。《類聚》五作“造歷數者,羲和子也”。《廣韻·廿三錫》作“羲和造歷”。《尚書·舜典》疏引《世本》雲:“容成作歷。”《史記·曆書》索隱雲:“《系本》及《律曆志》:‘黃帝使羲和佔日,常儀佔月,臾區占星氣,泠倫造歷,呂大撓作甲子,隸首作算數。容成綜此六術而著調歷。”

造冶者,蚩尢也。(1)

校正:

(1)《御覽》八百卅三。《廣韻·卅五馬》作“蚩尢造九冶”。

造車者,奚仲也。(1)

校正:

(1)《文選·演連珠》注。案《說文》雲:“車,夏後時奚仲所造。”《山海經·海內經》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爲車。”郭注:“《世本》雲:‘奚仲作車,此言吉光,明其父子共創作意,是以互稱之。”

昆吾作陶。(1)

校正:

(1)《御覽》八百卅三。《廣韻·六豪》作“夏桀臣昆吾作陶”。《玉海》九十一作“黃帝有陶正昆吾,作陶。”按《一切經音義》十八:“《三蒼》:‘陶,作瓦家也。舜始爲陶。’”《世本》雲:“夏臣昆吾。”更增加也。《呂氏春秋·君守篇》雲:“奚仲作車,蒼頡作書,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鮌作城。此六人者,所作當矣,然而非主道者。故曰:‘作者憂,因者平。惟彼君道,得命之情。’”

皋陶擇羝裘以御之。(1)

校正:

(1)《書鈔》一百廿九、《廣博物志》卅八。

蒲衣生八年,舜讓以天下;周王太子晉生八年,而服師曠。(1)

校正:

(1)《御覽》三百八十五。《莊子·應帝王》釋文引作“蒲衣八歲,舜讓以天下”,崔雲:“即被衣,王倪之師也。”《後紀》十二注:“年亦作歲,讓作遜,避濮安懿王諱也。”

虎豹之駒未成文,而有食牛之氣;鴻鵠之鷇羽翼未全,(1)而有四海之心。賢者之生亦然。(2)

校正:

(1)一作“合”。

(2)《意林》,《類聚》九十,《御覽》四百二、八百九十一、九百十六,《史記·陳涉世家》索隱。《事類賦·虎賦》注“未成文”上有“雖”字。《海錄碎事》七同,任本亦同。“駒”作“生”。《抱朴子·清鑑篇》雲:“駁子有吞牛之容,鶚鷇有凌鷙之貌。”本此。

仲尼曰:“面貌不足觀也。先祖天下不見稱也,然而名顯天下,聞於四方,其惟學者乎!”(1)

校正:

(1)陳本《書鈔》八十三,脫“然而”以上十九字,據原本《書鈔·禮儀部》補。《韓詩外傳》六:“孔子曰:‘可與言終日而不倦者,其惟學乎!其身體不足觀也,勇力不足憚也,族姓不足稱也,宗祖不足道也,而可以聞於四方,而昭於諸侯者,其惟學乎!’”《說苑·建本篇》“宗祖”作“先祖”。《書鈔》引《屍子》,“觀”作“見”,“祖”作“視”。據二書改正。

家有千金之玉而不知,猶之貧也,良工治之,則富弇一國;身有至貴而不知,猶之賤也,聖人告之,則貴最天下。(1)

校正:

(1)《御覽》四百七十二。一本兩“猶”字下並有“謂”字。《韓詩外傳》二:“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成行。家有千金之玉不知治,猶之貧也,良工宰之,則富及子孫。君子學之,則爲國用。故動則安百姓,議則延民命。”

孔子曰:“誦《詩》讀《》,與古人居;讀《》誦《詩》,與古人謀。”(1)

校正:

(1)《意林》、《御覽》六百十六。任本“謀”作“稽”,誤。按《金樓子·自敘》引此爲曾生語,“謀”作“期”。

仲尼志意不立,子路侍,儀服不修;公西華侍,禮不習;子貢侍,辭不辨;宰我侍,亡忽古今;顏回侍,節小物;冉伯牛侍,曰:“吾以夫六子自厲也。”(1)

校正:

(1)《集·聖賢羣輔錄》上、《廣博物志》廿。《晏子·內篇·問上》雲:“仲尼居處惰倦,廉隅不正,則季次、原憲侍;氣鬱而疾,志意不通,則仲由、卜商侍;德不盛,行不厚,則顏回、騫雍侍。”與此異。

閔子騫肥,子貢曰:“何肥也?”子騫曰:“吾出見其美車馬,則欲之;入聞先王之言,則又思欲之。兩心相與戰,今先王之言勝,故肥。”(1)

校正:

(1)《御覽》三百七十八。任本無“其”字。《天中記》廿一無“思”字。《韓詩外傳》二與此略同。《韓非子·喻老篇》則雲:“子夏見曾子,曾子曰:‘何肥也?’對曰:‘戰勝,故肥也。’曾子曰:‘何謂也?’子夏曰:‘吾入見先王之義,則榮之;出見富貴之樂,又榮之。兩者戰於胸中,未知勝負,故臞。今先王之義勝,故肥。’”《淮南子·精神訓》同。《原道訓》亦云:“子夏心戰而臞,得道而肥。”

子夏曰:“君子漸於飢寒而志不僻,侉於五兵而辭不懾,臨大事不忘昔席之言。”(1)

校正:

(1)《荀子·大略篇》注。謝氏墉雲:“《廣韻》:‘侉,痛呼也,安賀切。’宋本作‘銙’,字書無考,今從元刻。”《升庵外集》十七“於”並作“以”。《荀子》雲:“君子隘窮而不失,勞倦而不苟,臨患難而不忘細席之言。”楊倞注:“‘細’當讀爲‘昔’。”昔席蓋昔所踐履之言。

仁則人親之,義則人尊之,智則人用之也。(1)

校正:

(1)《御覽》四百十九。《諸子匯函》“義則人尊之”下有“勇則人畏之”句。

樹蔥韭者,擇之則蕃。仁義亦不可不擇也。惟善無基,義乃繁滋,敬災與兇,禍乃不重。(1)

校正:

(1)《意林》。

草木無大小,必待春而後生。人待義而後成。(1)

校正:

(1)《意林》。

十萬之軍,無將軍必大亂。夫義,萬事之將也。國之所以立者,義也;人之所以生者,亦義也。(1)

校正:

(1)《御覽》二百卅七、四百廿一、《書鈔》六十四。《史記·司馬穰苴傳》索隱引雲:“十萬之師,無將軍則亂。”

衆以虧形爲辱,君子以虧義爲辱。(1)

校正:

(1)《文選·江文通上建平王書》注。《說苑·說叢》雲:“君子雖窮,不處亡國之勢;雖貧,不受亂君之祿。尊乎亂世,同乎暴君,君子之恥也。衆人以毀形爲恥,君子以毀義爲辱。衆人重利,廉士重名。”

賢者之於義,曰:“貴乎?義乎?”曰:“義。”是故堯以天下與舜。曰:“富乎?義乎?”曰:“義。”是故子罕以不受玉爲寶。曰:“生乎?義乎?”曰:“義。”是(1)故務光投水而殪。三者人之所重,而不足以易義。(2)

校正:

(1)原脫。

(2)《御覽》四百廿一、《天中記》六。任本首句作“賢者之於天下”,“殪”作“沒”。《淮南子·精神訓》雲:“晏子可迫以仁,而不可劫以兵;殖華可止以義,而不可縣以利;君子義死,而不可以富貴畱也;義爲,而不可以死亡恐也。彼則直爲義耳,而尚猶不拘於物,又況無爲者矣。堯不以有天下爲貴,故授舜;公子札不以有國爲尊,故讓位;子罕不以玉爲富,故不受寶;務光不以生害義,故自投於淵。由此觀之,至貴不待爵,至富不待財。天下至大矣,而以與他人;身至親矣,而棄之淵外,此其餘無足利矣。”

義必利。雖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干,猶謂義之必利也。(1)

校正:

(1)《文選》《非有先生論》注、《運命論》注。

箕子胥餘漆體而爲厲,披髮佯狂,以此免也。(1)

校正:

(1)《文選·非有先生論》注。《莊子·大宗師》釋文雲:“司馬雲:‘胥餘,箕子名也。見《屍子》。’崔同。又云:‘《屍子》曰:箕子胥餘漆身爲厲,披髮佯狂。’或雲:‘《屍子》曰:比干也,胥餘,其名。’”

莒國有名焦原者,廣數尋,長五十步,臨百仞之溪,莒國莫敢近也。有以勇見莒子者,獨卻行齊(1)踵焉。莒國莫之敢近已,獨齊踵焉,所以服莒國也。(2)夫義之爲焦原也,亦高矣。是故賢者之於義也,必且齊踵焉,此所以服一世也。(3)

校正:

(1)一作“躋”。

(2)《思玄》注作“所以稱於世”,即下此“所以服一世也”。

(3)《御覽》四百廿一。《文選》《魏都賦》注、《思玄賦》注,又《長笛賦》“臨萬仞之溪”注:“‘百仞’作‘萬仞’。”《後漢書·張衡傳》注。《初學記》八“有以勇”句作“有道士見於莒子”,蓋誤。

中黃伯曰:“餘左執太行之獶,而右搏雕虎,惟象之未與,吾心試焉。”(1)有力者,則又願爲牛,(2)欲與象鬥以自試。今二三子以爲義矣,(3)將惡乎試之?夫貧窮,太行之獶也;疏賤者,義之雕虎也。而吾日遇之,亦足以試矣。(4)

校正:

(1)一作“惟象之未試,吾或焉”。

(2)一作“惟象未與,吾試願爲牛”。

(3)一作“自謂天下之義人也”。

(4)《後漢書》《張衡傳》注、《袁紹傳》注,《文選》《西京賦》、《蜀都賦》、《思玄賦》、《七命》、《袁紹檄豫州》注,《山海經》六注、《御覽》三百八十六、八百九十一、《元和姓纂》一。《淮南子·繆稱訓》雲:“中行穆伯,手搏虎。”疑即“中黃伯”。

人謂孟賁曰:“生乎?勇乎?”曰:“勇。”“貴乎?勇乎?”曰:“勇。”“富乎?勇乎?”曰:“勇。”三者人之所難,而皆不足以易勇,此其所以能攝三軍、服猛獸故也。(1)

校正:

(1)《御覽》四百卅七、《漢書·東方朔傳》注。《天中記》廿七無“故”字,按《呂氏春秋·知士篇》雲:“此劑貌辨之,所以外生樂,趨患難故也。”句法與此同,當從《御覽》,有“故”字是。

孟賁水行不避蛟龍,陸行不避虎兕。(1)

校正:

(1)《史記·袁盎傳》索隱。《御覽》四百卅七引《新序》曰:“勇士一呼,三軍皆辟易,士之誠也。夫勇士孟賁,水行不避蛟龍,陸行不避虎狼。發怒吐氣,聲響動天,至其死矣,頭身斷絕。夫不用仁而用武,當時雖快身,必無後。是以孔子勤勤行仁。”《莊子·秋水篇》雲:“夫水行不避蛟龍者,漁父之勇也;陸行不避兕虎者,獵夫之勇也。”

飛廉、惡來,力角犀兕,勇搏熊犀也。(1)

校正:

(1)《御覽》三百八十六。《史記·秦本紀》雲:“蜚廉生惡來,惡來有力。”《晏子春秋·諫上》雲:“費仲、惡來,足走千里,手裂兕虎。”

田成子問勇,顏歜聚之答也不敬。田子之僕填劍曰:“更言則生,不更則死。”歜聚曰:“以死爲有智,今吾生是也。(1)是吾所以懼汝,而反以懼我。”(2)

校正

(1)文有脫誤。

(2)《御覽》四百卅七。“田成子”、“顏歜聚”即《左傳》哀廿七年“陳成子”、“顏涿聚”也。“填劍”未詳,孫本改“填”爲“撫”。

聖人畜仁而不主仁,畜知而不主知,畜勇而不主勇。昔齊桓公脅於魯君,而獻地百里;句踐脅於會稽,而身官之三年;(1)趙襄子脅於智伯,而以顏爲愧。(2)其卒桓公臣魯君,句踐滅吳,襄子以智伯爲戮。此謂勇而能怯者也。(3)

校正:

(1)“官”,一本作“事”,按作“官”是也。《越語》雲:“與范蠡入官於吳,三年,而吳人遣之。”《韓非子·飾邪篇》雲:“越王句踐與吳戰而不勝,身臣入官於吳。”《越絕書·請糴內傳》雲:“越王去會稽,入官於吳,三年,吳王歸之。”又《外傳·記地傳》雲:“女陽亭者,句踐入官於吳,夫人從道,產女此亭。”《吳越春秋·句踐入臣傳》雲:“客官於吳。”《鶡冠子·世兵篇》雲:“句踐不官,二國不定。”

(2)一作“塊”,並誤。

(3)《御覽》四百卅七、四百九十九。《諸子匯函》“畜仁”句下有“畜義而不主義”一句,“畜知”句在“畜勇”句下。

湯復於湯邱,文王幽於羑里,武王羈於玉門,越王役於會稽,秦穆公敗於餚塞。齊桓公遇賊,晉文公出走。故三王資於辱,而五伯得於困也。(1)

校正:

(1)《御覽》四百八十六。任本“復”作“休”,孫本“役”作“棲”。

鮑叔爲桓公祝曰:“使臣無忘在莒時,管子無忘在魯時,甯戚無忘車下時。”(1)

校正:

(1)《御覽》七百卅六,又七百七十三“鮑叔”作“甯戚”,“臣”作“公”,《事類賦》注同,無下“甯”字。任本“鮑叔”作“甯戚”,“使臣”作“願君”。《管子·小稱篇》雲:“桓公、管仲、鮑叔牙、甯戚四人飲,飲酣,桓公謂鮑叔牙曰:‘闔不起爲寡人壽乎?’鮑叔牙奉杯而起曰:‘使公毋忘出如莒時也,使管子毋忘束縛在魯也,使甯戚毋忘出飯牛車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與二大夫能毋忘夫子之言,則國之社稷必不危矣。’”又見《呂氏春秋·直諫篇》、《新序》四。

爲令尹而不喜,退耕而不憂,此孫叔敖之德也。(1)

校正:

(1)《文選·謝靈運登池上樓詩》注。按各本皆引作《尹子》,宋本作《屍子》。

孔子至於勝母,暮矣,而不宿;過於盜泉,渴矣,而不飲。惡其名也。(1)

校正:

(1)《文選·陸士衡猛虎行》注、《水經注》廿五。《史記·鄒陽傳》:“縣名勝母,而曾子不入。”集解:“駰案《漢書》雲:‘里名勝母也。’”正義、《鹽鐵論》皆雲“里名”。《屍子》及此傳雲“縣名”,未詳也。索隱雲:“《淮南子》及《鹽鐵論》雲:‘里名勝母,曾子不入,蓋以名不順也。’”《屍子》以爲孔子至勝母縣,暮而不宿,其說不同。《後漢書·鍾離意傳》:“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曾參回車於勝母之閭,惡其名也。”注云:“《說苑》曰:‘邑名勝母,曾子不入;水名盜泉,仲尼不飲。醜其名也。’《屍子》又載其言。”案,《說苑》在《說叢篇》,《淮南子》在《說山訓》,雲:“曾子立孝,不過勝母之閭;墨子非樂,不入朝歌之邑。曾子立廉,不飲盜泉,所謂養志者也。”《後漢書·列女傳》:“樂羊子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注引《論語撰考讖》曰:“水名盜泉,仲尼不漱。”《論衡·問孔篇》雲:“孔子不飲盜泉之水,曾子不入勝母之間,避惡去污,不以義恥辱名也。”

曾子每讀喪禮,泣下沾襟。(1)

校正:

(1)《類聚》廿、卅五,《御覽》三百八十七、四百八十八,《文選·恨賦》注。

孝己一夕五起,視衣之厚薄,枕之高卑,(1)愛其親也。(2)

校正:

(1)一作“下”。

(2)《書鈔》一百廿九、一百卅四,《御覽》四百十三、七百七。《文選·長笛賦》注首句作“孝己事親,一夜而五起”。《類聚》廿作“常以一夕五起”,接“曾子”句下,“常以”乃“孝已”之誤。《秦策》:“陳軫曰:‘孝己愛其親,天下皆欲以爲子。’”

魯人有孝者,三爲母北,魯人稱之。彼其鬥則害親,不鬥則辱羸矣,不若兩降之。(1)

校正:

(1)《御覽》四百九十六。《韓非子·五蠹篇》雲:“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仲尼以爲孝,舉而上之。”案此即卞莊子事。《韓詩外傳》十及《新序·義勇篇》並雲“養母”,與《屍子》同。《韓子》以爲“養父”,非也。

韓雉見申羊於魯,有龍飲於沂,韓雉曰:“吾聞之出,見虎搏之,見龍射之,今弗射,是不得行吾聞也。”遂射之。(1)

校正:

(1)《水經注》廿五。《御覽》六十三無“得”字。

荊莊王命養由基射蜻蛉,王曰:“吾欲生得之。”養由基援弓射之,拂左翼焉,王大喜。(1)

校正:

(1)《類聚》七十四,“莊”作“襄”,誤。《御覽》七百四十五,又九百五十,“欲”作“願”。

駙馬其爲荊王使於巴,見擔酖者,問之是何以,曰:“所以酖人也”。於是請買之,金不足,又益之車馬。已得之,盡注之於江。(1)

校正:

(1)《御覽》四百十九、《天中記》五十九,“駙馬”疑“巫馬”之訛。

公輸般爲蒙天之階,階成,將以攻宋。墨子聞之,赴於楚,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般,曰:“聞子爲階,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胡不已也。”公輸般曰:“不可,吾既以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般曰:“諾。”墨子見楚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輿,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樑肉,鄰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爲何若人?”王曰:“此爲竊疾耳。”(1)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裏;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輿也。荊有云夢犀兕、麋鹿盈溢,江漢之魚鱉、黿鼉爲天下饒,宋所謂無雉兔、鮒魚者也,猶樑肉之與糟糠也;荊有長鬆、文梓、楩枏、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王之攻宋也,爲與此同類。”王曰:“善哉,請無攻宋。”(2)

校正:

(1)一作“必竊疾矣”。

(2)《類聚》八十八。《御覽》三百廿七、四百六十二、九百五十三,又三百卅六引《墨子》,下注雲:“《屍子》又載:般爲蒙天之階,階成,將以攻宋。墨子請獻十金,般曰:‘吾義固不殺人。’墨子再拜。”《墨子·公輸盤篇》載此事較詳,“盤”即“般”也,《宋策》文與此略同。《諸子匯函》錄入《屍子》,並襲用鮑彪注,題其篇曰“止楚師”,孫本亦誤收之。

齊有田果者,命狗曰富,命子爲樂。將欲祭也,狗入室,果呼之曰:“富出!”巫曰:“不祥也!”家果大禍,長子死,哭曰:“樂乎!”而不似悲也。(1)

校正:

(1)《御覽》七百卅五。《類聚》卅八及《御覽》九百五並作“齊有貧者,命其狗爲富,命其子爲樂。方將祭,狗入於室,叱之曰:‘富出!’祝曰:‘不祥!’家果有禍,長子死,哭之曰:‘樂乎!’而不自悲也。”劉子《新論·鄙名篇》全採此文,亦云:“昔有貧人。”《漢書·古今人表》中下有“田果”,其鄙不應至此,當別是一人。

宋人有公斂皮者,適市,反呼曰:“公斂皮!”屠者遽收其皮。(1)

校正:

(1)《御覽》八百廿八。

夷逸者,夷詭諸之裔。或勸其仕,曰:“吾譬則牛也,寧服軛以耕於野,不忍被繡入廟而爲牲。”(1)

校正:

(1)《廣博物志》四十七。任本“其”作“之”。按《莊子·列禦寇篇》雲:“或聘於莊子,莊子應其使曰:‘子見夫牲牛乎?衣以文繡,食以芻菽。及其牽而入於太廟,雖欲爲孤犢,其可得乎。’”事與此同。

楚狂接輿,耕於方城。(1)

校正:

(1)《水經注》卅一、《御覽》四十三。

隱者西鄉曹。(1)

校正:

(1)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辨證》四、《通志·氏族略》三、《後紀》十注。

曼邱氏。(1)

校正:

(1)《元和姓纂》九。

北門子。(1)

校正:

(1)《姓纂》十、《通志·氏族略》三。

孔子曰:“詘寸而信尺,小枉而大直,吾爲之也。”(1)

校正:

(1)《御覽》八百卅。孫本“爲之”作“弗爲”,誤。《文子·上義篇》:“老子曰:‘屈寸而伸尺,小枉而大直,聖人爲之。’又曰:‘屈者,所以求伸也;枉者,所以求直也。屈寸伸尺,小枉大直,君子爲之。’”《淮南子·氾論訓》雲:“誳寸而伸尺,聖人爲之;小枉而大直,君子行之。”《泰族訓》雲:“夫聖人之屈者,以求伸也;枉者,以求直也。故雖出邪辟之道,行幽味之塗,將欲以直大道,成大功。”《孟子·滕文公篇》:“陳代引《志》曰:‘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說苑·說叢》雲:“直而不能枉,不可與大任。”

聖人權福則取重,權禍則取輕。(1)

校正:

(1)《文選》《運命論》注、《五等論》注。《國語》:“範文子曰:‘擇福莫若重,擇禍莫若輕。’”

君子量才而受爵,量功而受祿。(1)

校正:

(1)《文選·求自試表》注。

能官者必稱事。(1)

校正:

(1)《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

守道固窮,則輕王公。(1)

校正:

(1)《文選·謝靈運登石門詩》注。《荀子·修身篇》雲:“志意修,則驕富貴矣;道義重,則輕王公矣。”

卑牆來盜。榮辱由中出,敬侮由外生。(1)

校正:

(1)《意林》。

言美則響美,言惡則響惡;身長則影長,身短則影短。名者,響也;行者,影也。是故慎而言,將有和之;慎而行,將有隨之。(1)

校正:

(1)《類聚》十九,《御覽》三百九十四、百卅。《列子·說符篇》載《關尹子》,語與此同。

夫龍門,魚之難也;太行,牛之難也;以德報怨,人之難也。(1)

校正:

(1)《類聚》七。《御覽》四十,又八百九十九,末句作“行之難者也。”

厚積不登,高臺不處,高室多陽,大室多陰,故皆不居。(1)

校正:

(1)《御覽》一百七十四。《呂氏春秋·重已篇》雲:“室大則多陰,臺高則多陽。多陰則蹶,多陽則痿,此陰陽不適之患也。是故先王不處大室,不爲高臺。”《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雲:“高臺多陽,廣室多陰,遠天地之和也,故人弗爲。”

天神曰靈,地神曰祗,人神曰鬼。鬼者,歸也,故古者謂死人爲歸人。(1)

校正:

(1)《爾雅·釋訓》注、《五行大義》三。唐沙門湛然《止觀輔行傳·宏決》二之二“謂”作“名”。《列子·天瑞篇》雲:“鬼,歸也,歸其真宅。”又云:“古者謂死人爲歸人。”

老萊子曰:“人生於天地之間,寄也。寄者,固歸也。”(1)

校正:

(1)《文選》《魏文帝善哉行》、《陸士衡豫章行》、《古詩十九首》、《歸去來辭》注,又《陸士衡吊魏武帝文》注,“固”作“同”,誤。

其生也存,其死也亡。(1)

校正:

(1)《文選》《盧子諒贈劉琨詩》、《陸士衡門有車馬客行》注。

人生也,亦少矣;而歲往之,亦速矣。(1)

校正:

(1)《文選·古詩十九首》注。

先王之祠禮也,天子祭四極,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親也。(1)

校正:

(1)《御覽》五百廿六。《書鈔》八十八“親”作“廟”。《禮記·曲禮》下雲:“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歲遍;大夫祭五祀,歲遍;士祭其祖。”

鐘鼓之聲,怒而擊之則武,憂而擊之則悲,喜而擊之則樂,其意變,其聲亦變。意誠感之,達於金石,而況於人乎?(1)

校正:

(1)《御覽》五百七十五。《書鈔》一百八引作《尹文子》,誤。《說苑·修文篇》以此爲孔子語,“意”作“志”,末三句作“其志誠,通乎金石,而況人乎?”

夫瑟二十五絃,其僕人鼓之則爲笑,賢者以其義鼓之,欲樂則樂,欲悲則悲。雖有暴君,爲之立變。(1)

校正:

(1)《御覽》五百七十六。《書鈔》一百九“義”下有“而”字。《文獻通考》一百卅七引《樂書》,末句作“雖有暴,亦不爲之變”。《天中記》四十三同。

繞樑之鳴,許史鼓之,非不樂也,墨子以爲傷義,故不聽也。(1)

校正:

(1)《文選·七命》注,又《演連珠》注,“故不”作“是弗”。

商容觀舞,墨子吹笙。墨子非樂,而於樂有是也。(1)

校正:

(1)《類聚》四十四、《書鈔》一百十。任本“有”作“猶”。《韓詩外傳》二雲:“商容嘗執羽籥,馮於馬徒,欲以伐紂而不能,遂去,伏於太行。”《呂氏春秋·貴因篇》雲:“墨子見荊王,錦衣吹笙,因也。”高誘注:“墨子好儉非樂,錦與笙非其所服也而爲之,因荊王之所欲也。”《淮南子·說山訓》雲:“爲墨而朝吹竽。”高誘注:“墨道尚儉,不好樂。縣名朝歌,墨子不入。吹竽,非也。”

膳,俞兒和之以薑桂,爲人主上食。(1)

校正:

(1)《莊子·駢拇篇》釋文引崔注。

鴻鵠在上,扞弓彀弩以待之,若發若否,問二五,曰:“不知也。”非二五之難計也,欲鴻之心亂之也。(1)

校正:

(1)《長短經·昏智篇》注。《類聚》七十四、《御覽》三百四十七並作“問二五,弗知”,“彀”作“鞟”。《楊升庵外集》四十八作“彀”作“彏”,雲與“彍”同字。“彀”,弓弩也。劉子《新論·專學篇》雲:“奕秋,通國之善奕也。當奕之時,有吹笙過者,傾心聽之,將圍未圍之際,問以奕道,則不知也。非奕道暴深,情有暫闇,笙滑之也。隸首,天下之善算也。當算之時,有鳴鴻過者,彎弧擬之,將發未發之間,問以三五,則不知也。非三五難算,意有暴昧,鴻亂之也。”蓋俱本《屍子》。

文軒六駃,題無四寸之鍵,則車不行。小亡,則大者不成也。(1)

校正:

(1)《類聚》七十一、《御覽》七百七十三、《文選·七啓》注。《淮南子·繆稱訓》雲:“終年爲車,無三寸之鎋,不可以驅馳。”按,“鎋”當作“轄”,《人間訓》雲:“車之所以能轉千里者,以其要在三寸之轄。”《說文》雲:“轄,鍵也。鍵,鉉也,一曰車轄。”

水非石之鑽,繩非木之鋸。(1)

校正:

(1)《御覽》七百六十三、《說苑·正諫篇》。枚乘《上吳王書》雲:“泰山之澑穿石。引繩久之,乃以挈木。水非石之鑽,繩非木之鋸也,而漸摩使之然。”

利錐不如方鑿。(1)

校正:

(1)《御覽》七百六十三。

水試斷鵠雁,陸試斷牛馬,所以觀良劍也。(1)

校正:

(1)《類聚》六十、《書鈔》一百廿二、《御覽》三百四十四。《韓非子·顯學篇》雲:“夫觀鍛錫而察青黃,區冶不能以必劍。水擊鵠雁,陸斷駒馬,則臧獲不疑鈍利。”

昆吾之劍,可以切玉。(1)

校正:

(1)《列子·湯問篇》釋文。《山海經·中山經》:“昆吾之山,其上多赤銅。”郭注云:“此山出名銅,色赤如火,以之作刀,切玉如割泥也。周穆王時西戎獻之,《屍子》所謂昆吾之劍也。”又云:“汲郡冢中得銅劍一枚,長三尺五寸,乃今所名爲干將劍。”《藝文類聚》八十四引郭璞《赤銅贊》曰:“昆吾之山,名銅所在,切玉如泥,火炎其採,屍子所嘆,驗之汲宰。”

玉者,色不如雪,澤不如雨,潤不如膏,光不如燭。取玉甚難,越三江五湖,至崑崙之山。千人往,百人反,百人往,十人至。中國覆十萬之師,解三千之圍。(1)

校正:

(1)《意林》、《御覽》八百五。

吉玉大龜。(1)

校正:

(1)《山海經》二注。

玉淵之中,驪龍蟠焉,頷下有珠也。(1)

校正:

(1)《一切經音義》廿。《莊子·列禦寇篇》雲:“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淵,而驪龍頷下。”

程,中國謂之豹,越人謂之貘。(1)

校正:

(1)《列子·天瑞篇》釋文。

距虛不擇地而走。(1)

校正:

(1)《穆天子傳》一注。

見驥一毛,不知其狀;見畫一色,不知其美。(1)

校正:

(1)《意林》。

屠者割肉則知牛長少,弓人剺筋則知牛長少,雕人裁骨則知牛長少,各有辨焉。(1)

校正:

(1)《意林》、《廣韻·十一模》、《御覽》八百廿八。毛晃《增修禮部韻略》引雲:“屠者割肉知牛之多少,則沽者亦知酒之多少也。”

使牛捕鼠,不如貓狌之捷。(1)

校正:

(1)《御覽》九百十二。《莊子·逍遙遊篇》雲:“子獨不見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東西跳梁,不避高下,中於機辟,死於罔罟。今夫犛牛,其大若垂天之雲,此能爲大矣,而不能執鼠。”

大牛爲犉,七尺;大羊爲羬,六尺;大豕爲豟,五尺。(1)

校正:

(1)《爾雅·釋畜》注。疏雲《屍子》說六畜雲。

五尺大犬爲猶。(1)

校正:

(1)《顏氏家訓·書證篇》、《爾雅·釋獸》釋文、《止觀輔行傳·宏決》四之四。《文選·養生論》注“猶”作“豫”,誤。任本作“大犬五尺爲豫”,蓋以意改。

羊不任駕鹽車,椽不可爲楣棟。(1)

校正:

(1)《御覽》九百二。

戰如鬥雞,勝者先鳴。(1)

校正:

(1)《御覽》九百十八。《春秋》襄公廿一年左氏傳:“州綽曰:‘平陰之役,先二子鳴。’”杜預注云:“自比於雞,鬥勝而先鳴。”

揚州之雞,裸無毛。(1)

校正:

(1)《御覽》九百十八。

雞司夜,狸執鼠,日燭人,此皆不令自全。(1)

校正:

(1)《意林》,“令”一作“能”。《韓非子·揚榷篇》雲:“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處其宜,故上下無爲。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卵生曰琢,胎生曰乳。(1)

校正:

(1)《文選·東征賦》注。李善雲:“‘琢’與‘椓’,古字通。”任本作“啄”。

地中有犬,名曰地狼。有人,名曰無傷。(1)

校正:

(1)《搜神記》十二、《晉書·五行志》中。按《莊子·達生篇》:“水有罔象。”釋文雲:“司馬本作‘無傷’,雲:‘狀如小兒,赤黑色,赤爪,大耳,長臂。’一雲:‘水神名。’”

木之精氣爲必方。(1)

校正:

(1)《類聚》八十八。《御覽》九百五十二“必”作“畢”,古字通。按《淮南子·氾論訓》雲:“木生畢方。”高誘注:“木之精也。狀如鳥,青色,赤腳,一足,不食五穀。”《廣雅·釋天》亦謂“木神謂之畢方”。而《山海經·西山經》雲:“章峨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鶴,一足,赤文青質而白喙,名曰畢方。其鳴自叫也。見則其邑有訛火。”《法苑珠林·審察篇》引《白澤圖》雲:“火之精名曰必方,狀如鳥,一足,以其名呼之則去。”又云:“上有山林,下有川泉,地理之間生精,名曰必方,狀如鳥,長尾。”薛綜注《東京賦》雲:“畢方,老父神,如鳥,一足,兩翼,常銜火在人家作怪災。”並與此異。

大木之奇靈者爲若。(1)

校正:

(1)《山海經》二注。按此乃郭氏約《屍子》之語,非本文也。楊慎《山海經》補註:“‘若’下有‘木’字,衍。”

木食之人,多爲仁者,名爲若木。(1)

校正:

(1)《山海經》注二。補註作“食若木者,多爲仁人”。按《禮記·中庸》雲:“天命之謂性。”鄭注:“木神則仁。”疏引皇氏雲:“東方,春。春主施生,仁亦主施生。”《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篇》雲:“東方者,木。農之本,司農,尚仁。”《漢書·律曆志》亦以仁屬木,木性仁,故木食之人亦爲仁者。

春華秋英,其名曰桂。(1)

校正:

(1)《初學記》三、《類聚》八十九。

疓。(1)

校正:

(1)《廣韻·十五海》:“疓,病也。見《屍子》。”

春秋隱公五年,初獻六羽。《穀梁傳》雲:“初,始也。穀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諸公六佾,諸侯四佾。初獻六羽,始僭樂矣。’屍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諸侯,皆用八佾。初獻六羽,始厲樂矣。’”(1)

校正:

(1)範甯集解雲:“言時諸侯僭侈,皆用八佾,魯於是能自減厲,而始用六。穀梁子言其始僭,屍子言其始降。”

春秋桓公九年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穀梁傳》雲:“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使世子抗諸侯之禮而來朝,曹伯失正矣。諸侯相見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以內爲失正矣。內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則是故命也。屍子曰:‘夫已多乎道?’”(1)

校正:

(1)範甯集解雲:“邵曰:‘已,止也。止曹伯使朝之命,則曹伯不陷非禮之愆,世子無苟從之咎,魯無失正之譏。三者正則合道多矣。’”以上二篇節錄則文義不明,故錄其全文,載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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