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子

天地生萬物,聖人裁之。(1)裁物以制分,便事以立官。(2)君臣、父子、上下、長幼、貴賤、親疏,皆得其分。曰治愛得分,曰仁施得分,曰義慮得分,曰智動得分,曰適言得分,曰信皆得其分,而後爲成人。(3)明王之治民也,事少而功立,(4)身逸而國治,言寡而令行。事少而功多,守要也;身逸而國治,用賢也;言寡而令行,正名也。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盡情,執一以靜,令名自正,令事自定,(5)賞罰隨名,民莫不敬。周公之治天下也,酒肉不撤於前,鐘鼓不解於懸。聽樂而國治,勞無事焉;(6)飲酒而賢舉,智無事焉;自爲而民富,仁無事焉。(7)知此道也(8)者,衆賢爲役,愚智盡情矣。

校正:

(1)《文選·豪士賦序注》無“地”字,“裁”作“財”,古字通。按《羣書治要·六韜》:“太公曰:‘天下有物,聖人裁之。’”《新語·道基篇》雲:“《傳》曰:‘天生萬物,以地養之,聖人成之。’”《管子·心術下》雲:“凡物載名而來,聖人因而財之。”《荀子·非十二子篇》雲:“一天下,財萬物。”楊倞注:“財與裁同。”

(2)見《文選·晉紀總論注》,下有“以固其國”四字,當連。上引《左傳》“或多難”句,刻誤接此。

(3)“君臣”以下見《長短經·反經篇注》。

(4)下文作“多”。按《貴言篇》、《治天下篇》並作“多”。

(5)《韓非子·揚榷篇》雲:“聖人執一以靜,使名自命,令事自定。”《申子·大體篇》雲:“名自正也,事自定也。”

(6)“周公”以下見《書鈔》四十九。

(7)《韓詩外傳》四:“傳曰:‘周平公酒不離於前,鍾石不解於懸,而宇內亦治。’”《淮南子·詮言訓》雲:“周公餚臑不收於前,鐘鼓不解於懸,以輔成王,而海內平。”

(8)疑衍。

明王之道,易行也。勞不進一步,聽獄不後皋陶;食不損一味,富民不後虞舜;樂不損一日,用兵不後湯武。書之不盈尺簡,南面而立,一言而國治,堯舜復生,弗能更也。身無變而治,國無變而王,湯武復生,弗能更也。執一之道,去智與巧。有虞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貢善;殷周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貢才。(1)夫至衆賢而能用之,此有虞之盛德也。

校正:

(1)四句見《御覽》八十一,“才”作“財”。

三人之所廢,天下弗能興也;三人之所興,天下弗能廢也。親曰不孝,君曰不忠,友曰不信,天下弗能興也;親言其孝,君言其忠,友言其信,天下弗能廢也。夫符節,合之則是非自見。行亦有符,三者合,則行自見矣。此所以觀行也。諸治官臨衆者,上比度以觀其賢,案法以觀其罪,吏雖有邪僻,無所逃之,所以觀勝任也。羣臣之愚智日效於前,擇其知事者,而令之謀羣臣之所舉;日效於前,擇其知人者,而令之舉羣臣之治亂;日效於前,擇其勝任者,而令之治羣臣之行,可得而察也。擇其賢者而舉之,則民競於行;勝任者治,則百官不亂;知人者舉,則賢者不隱;知事者謀,則大舉不失。夫弩機,損若黍則不鉤,益若□則不發。言者,百事之機也。(1)聖王正言於朝,而四方治矣。是故曰:“正名去僞,事成若化;以實核名,百事皆成。”夫用賢使能,不勞而治;正名覆實,不罰而威。達情見素,則是非不蔽;複本原始,則言若符節。良工之馬易御也,聖王之民易治也,其此之謂乎?

校正:

(1)“夫弩”以下,據原本《北堂書鈔·武功部》補。《呂氏春秋·察微篇》雲:“夫弩機,差以米則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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