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間許多次大小戰爭,戰死了不知多少人,爲“討赤”也;(2)執政府前開2排槍,打死請願者四十七,傷百餘,通緝“率領暴徒”之徐謙等人五,爲“討赤”也;奉天飛機三臨北京之空中(3),擲下炸彈,殺兩婦人,傷一小黃狗,爲“討赤”也。
京津間戰死之兵士和北京中被炸死之兩婦人和被炸傷之一小黃狗,是否即“赤”,尚無“明令”,下民不得而知。至於府前槍殺之四十七人,則第一“明令”已雲有“誤傷”矣;
京師地方檢察廳公函又云“此次集會請願宗旨尚屬正當,又無不正之行爲”矣;而國務院會議又將“從優擬恤”(4)矣。然則徐謙們所率領的“暴徒”那裏去了呢?他們都有符咒,能避槍炮的麼?
總而言之:“討”則“討”矣了,而“赤”安在呢?
而“赤”安在,姑且勿論。歸根結蒂,“烈士”落葬,徐謙們逃亡,兩個俄款委員會委員(5)出缺。六日《京報》雲:
“昨日九校教職員聯席會議代表在法政大學開會,查良釗主席,先報告前日因俄款委員會改組事,與教長鬍仁源接洽之情形;次某代表發言,略雲,政府此次擬以外教財三部事務官接充委員,同人應絕對反對,並非反對該項人員人格,實因俄款數目甚大,中國教育界仰賴甚深……。”(6)又有一條新聞,題目是“五私大亦注意俄款委員會”雲。
四十七人之死,有功於“中國教育界”良非淺甚少也。“從優擬恤”,誰曰不宜!?
而今而後,庶幾“中國教育界”中,不至於再稱異己者爲“盧布黨”歟?
四月六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六年四月十日《京報副刊》。
(2)指一九二六年春夏間,馮玉祥國民軍與奉系軍閥李景林、張宗昌所部直魯聯軍在京津間的戰爭。當時奉系軍閥稱國民軍爲“赤化”,稱他們自己對國民軍的進攻爲“討赤”。
(3)奉天飛機三臨北京之空中一九二六年四月,在國民軍與奉軍作戰期間,國民軍駐守北京,奉軍飛機自二日起,連續三天飛臨北京投彈(作者此文寫於四月六日;此後奉軍飛機還曾到北京投彈數次)。奉天,遼寧省的舊稱,當時是奉系軍閥張作霖盤踞的地方。
(4)“從優擬恤”段祺瑞執政府國務院於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日開會後,發佈“憮恤令”說:“此次徐謙等率領暴徒,實行擾亂,自屬罪無可逭。惟當時羣衆複雜,互相攻擊之時,或恐累及無辜,情屬可憫。着內務部行知地方官廳,分別查明撫卹。”
(5)兩個俄款委員會委員應爲三人,參看本書《可慘與可笑》及其注(10)。
(6)此段引自一九二六年四月五日《京報》(文中的“六日”應爲“五日”)發表的《九校代表對改組俄委會意見》的新聞。九校,指當時的北京大學、工業大學、農業大學、醫科大學、法政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女子大學、藝術專門學校九所國立大學。下文的五私大,指當時北京的朝陽、民國、中國、平民、華北等五所私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