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日《晨報副刊》上滿載着一些東西,現在有人稱它爲“攻周專號”(2),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兒,倒可以看見紳士的本色。不知怎的,今天的《晨副》忽然將這事結束,照例用通信,李四光教授開場白,徐志摩“詩哲”接後段,一唱一和,甩道“帶住!讓我們對着混斗的雙方猛喝一聲,帶住!”(3)了。還“聲明一句,本刊此後不登載對人攻擊的文字”雲。
他們的什麼“閒話……閒話”問題,本與我沒有什麼鳥相干,“帶住”也好,放開也好,拉攏也好,自然大可以隨便玩把戲。但是,前幾天不是因爲“令兄”關係,連我的“面孔”都攻擊過了麼?我本沒有去“混鬥”,倒是株連了我。現在我還沒有怎樣開口呢,怎麼忽然又要“帶住”了?從紳士們看來,這自然不過是“侵犯”了我“一言半語”,正無須“跳到半天空”,然而我其實也並沒有“跳到半天空”,只是還不能這樣地謹聽指揮,你要“帶住”了,我也就“帶住”。
對不起,那些文字我無心細看,“詩哲”所說的要點,似乎是這樣鬧下去,要失了大學教授的體統,丟了“負有指導青年重責的前輩”的醜,使學生不相信,青年不耐煩了。可憐可憐,有臭趕緊遮起來。“負有指導青年重責的前輩”,有這麼多的醜可丟,有那麼多的醜怕丟麼?用紳士服將“醜”層層包裹,裝着好面孔,就是教授,就是青年的導師麼?中國的青年不要高帽皮袍,裝腔作勢的導師;要並無僞飾,——
倘沒有,也得少有僞飾的導師。倘有戴着假面,以導師自居的,就得叫他除下來,否則,便將它撕下來,互相撕下來。撕得鮮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然後可以談後話。這時候,即使只值半文錢,卻是真價值;即使醜得要使人“噁心”,卻是真面目。略一揭開,便又趕忙裝進緞子盒裏去,雖然可以使人疑是鑽石,也可以猜作糞土,縱使外面滿貼着好招牌,法蘭斯呀,蕭伯訥(4)呀,……毫不中用的!
李四光教授先勸我“十年讀書十年養氣”。還一句紳士話罷:盛意可感。書是讀過的,不止十年,氣也養過的,不到十年,可是讀也讀不好,養也養不好。我是李教授所早認爲應當“投畀豺虎”者之一,(5)此時本已不必溫言勸諭,說什麼“弄到人家無故受累”,難道真以爲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我以這樣巨罰之後,還要我叩謝天恩麼?還有,李教授以爲我“東方文學家的風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總要寫到露骨到底,才盡他的興會。”我自己的意見卻絕不同。我正因爲生在東方,而且生在中國,所以“中庸”“穩妥”的餘毒,還淪肌浹髓,比起法國的勃羅亞(6)——他簡直稱大報的記者爲“蛆蟲”——來,真是“小巫見大巫”,使我自慚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爲例罷:一,因爲我知道李教授是科學家,不很“打筆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爲要回敬貴會友(7)一杯酒,這才說出“兼差”的事來。二,關於兼差和薪水一節,已在《語絲》(六五)
(8)上答覆了,但也還沒有“寫到露骨到底”。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國,我的筆要算較爲尖刻的,說話有時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們怎樣地用了公理正義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號,溫良敦厚的假臉,流言公論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無刀無筆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沒有這筆,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訴無門的一個;我覺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於使麒麟皮下露出馬腳。萬一那些虛僞者居然覺得一點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倆也有窮時,少裝些假面目,則用了陳源教授的話來說,就是一個“教訓”。
只要誰露出真價值來,即使只值半文,我決不敢輕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戲的方法來哄騙,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們來敷衍。
“詩哲”爲援助陳源教授起見,似乎引過羅曼羅蘭的話,大意是各人的身上都有鬼,但人卻只知道打別人身上的鬼。
(9)沒有細看,說不清了,要是差不多,那就是一併承認了陳源教授的身上也有鬼,李四光教授自然也難逃。他們先前是自以爲沒有鬼的。假使真知道了自己身上也有鬼,“帶住”的事可就容易辦了。只要不再串戲,不再擺臭架子,忘卻了你們的教授的頭銜,且不做指導青年的前輩,將你們的“公理”的旗插到“糞車”上去,將你們的紳士衣裝拋到“臭毛廁”裏去,除下假面具,赤條條地站出來說幾句真話就夠了!
二月三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六年二月七日北京《京報副刊》。
(2)“攻周專號”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晨報副刊》的全部篇幅,只刊載徐志摩的《關於下面一束通信告讀者們》和陳源的《閒話的閒話之閒話引出來的幾封信》,所以二月二日《京報副刊》上發表署名楊丹初的《問陳源》一文中,稱它爲“陳源同徐志摩兩個人湊成的攻周的專號”。
(3)一九二六年二月三日《晨報副刊》以“結束閒話,結束廢話!”爲題,發表了李四光和徐志摩的通信。李四光在通信中說魯迅“東方文學家的風味,他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他拿起筆來,總要寫到露骨到底,才盡他的興會,弄到人家無故受累,他也管不着。”同時他又慨嘆“指導青年的人,還要彼此辱罵,製成一個惡劣的社會”。徐志摩則說:“大學的教授們”,“負有指導青年重責的前輩”,是不該這樣“混鬥”的。因爲“這不僅是紳士不紳士的問題,這是像受教育人不像的問題。……學生們看做他們先生的這樣丟醜,忍不住開口說話了。絕對沒關係人看了這情形也不耐煩了。”於是他便“對着混斗的雙方猛喝”:“帶住!”
(4)陳西瀅在《現代評論》第一卷第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四月十一日)《中山先生大殯給我的感想》,和同刊第二卷第四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七日)的《閒話》中,曾一再說到一九二一年夏天他在倫敦訪問蕭伯納的事。
(5)李四光的“十年讀書十年養氣”的話,參看本卷第237頁注(23)。李四光是所謂“國立女子大學後援會”成員之一。
(6)勃羅亞(L.Bloy,1846—1917)法國作家,著有《一個專事拆毀的工程師的話》、《失望者》等。他常在文章中用極毒辣的語言攻擊當時文學界和新聞界的著名人物。
(7)指王世傑,他也是“教育界公理維持會”(後改名“國立女子大學後援會”)的成員。他曾叫嚷“北大教授在女師大兼充主任者已有五人,實屬違法,應加以否認”。對此,魯迅指出:“北大教授兼國立京師圖書館副館長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不也是正在坐中‘維持公理’,而且演說的麼?使之何以爲情?”(見《華蓋集·“公理”的把戲》)
(8)指本書《不是信》一文。
(9)徐志摩在一九二六年一月二十日《晨報副刊》發表的《再添幾句閒話的閒話乘便妄想解圍》中說:“我真的覺得沒有一件事情你可以除外你自己專罵旁人的。……我們心裏的心裏,你要是有膽量望裏看的話,那一種可能的惡、孽、罪,不曾犯過?誰也不能比誰強得了多少,老實說。……引申這個意義,我們就可以懂得羅曼羅蘭‘AbovetheBattleField’的喊聲。鬼是可怕的;他不僅附在你敵人的身上,那是你瞅得見的,他也附在你自己的身上,這你往往看不到,要打鬼的話,你就得連你自己身上的一起打了去,纔是公平。”羅曼羅蘭(RomainRolland,1866—1944),法國作家、社會活動家。著有長篇小說《約翰·克里斯朵夫》、劇本《愛與死的搏鬥》等。“AbovetheBattleField”,英語,意爲“在戰場上”;這是徐志摩對羅曼羅蘭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中反對帝國主義戰爭的文集《超乎混戰之上》一書書名不準確的英譯。